鴻雁東南西北飛
鴻雁東南西北飛

不入流作家,用文字記人、記鬼、記食、記人生……

沒出事我同情你,有出事我檢舉你:我們引以為傲的人情味,其實很雙標!

我長期關注一個地方性的社團,居民時常把當地的公共問題提出來討論,或是直接將看不順眼的東西拍下來上傳。

其中,一個很常見的題材是車輛在道路上違規或違停被拍照舉發,檢舉者把照片貼上來昭告天下。不意外,類似照片一放上來,立刻引來大批正義網友的圍剿;圍剿誰?不是違規者,而是檢舉者。違規者如果是一般民眾的話,下面就會出現類似這樣的留言:

是吃飽太閒嗎?人家又沒有礙到你。

違規者如果是做生意的小攤的話,那參與圍剿的人數及力道就暴增幾倍,像是:

老闆也是爭一口飯吃,你斷人家生路不會良心不安嗎?
多為別人想想,人家也有家庭要養,你的同情心是被狗吃了嗎?
等你家的經濟狀況差到需要你上街頭工作時,你就會知道你現在的行為有多討厭!

前兩個禮拜,又有一位網友上傳一段行車記錄器拍下的影片:畫面中,一位大嬸騎機車載著小孩,在停等紅燈時,從外側迴轉,直接切向禁行機車的內線;此時,一輛準備左轉的轎車恰好開過來--幸好駕駛反應夠快,緊急煞車,沒有撞上。這位大嬸在急什麼?原來是要騎到對面的胖老爹買炸雞……

來看看底下網友的留言:

請開單救救小朋友。
支持檢舉,不然她學不會教訓……
感覺阿嬤已經看好投胎時辰……

諸如此類支持檢舉的聲音還有許多,一面倒要求發文者趕緊檢舉--咦?我是不是看錯了?以前那些「天冷騎車很可憐」、「人家沒錢買車別檢舉」、「你有錢開車了不起」之類的檢討檢舉者的言論,怎麼一個都見不到了?

不是只有我一個人發現盲點,在這些瘋狂的聲討中,有一位網友一針見血地指出:

這時候又支持檢舉了,一堆雙標仔請拿出○○人的同理心好嗎?

他的留言下有人附和:

真的,沒影響自己的時候都靠北檢舉達人,可能會影響自己的才說支持檢舉!北七真的多……

兩位網友的一搭一唱雖然沒有引起太大的迴響,卻說中了我的心聲,連忙幫他們按讚。他們的對話,不偏不倚戳破了許多台灣人的偽善:

沒出事就同情心噴發,支持弱勢;出了事甚至影響到自己的權益,就鐵面無私,支持檢舉。

然而,制定法律的重要意義之一不就在於預防生命財產的損失?如果在出事之前任由同情心無限膨脹,壓縮執法行為與效力;直到出事之後,再搬出法條來制裁違規者(罰得不夠重,還罵法官恐龍),就算看到他們被處分,大快人心,可是--很多傷害一旦造成便不可逆,再怎麼嚴懲也於事無補了啊。

至於這些違規者是誰養出來的?不就是同情心亂噴發的正義魔人們嗎?

我曾在另一個社團見到一位「烤鴨小販剋星」,每見一次路邊違停發財車賣烤鴨的小販,就檢舉一次,並且總是將檢舉照片上傳,洋洋得意。有一次,討伐他的正義魔人實在太多了,他這才說明原委:自己的母親當年騎車時,正是為了閃避巷口賣烤鴨的小發財車,繞了更大一圈切進道路內側,卻不慎被後方車輛撞上,傷了腰椎,至今都還在復健。

此文一發,底下一片靜默……

想一想:這些正氣凜然的網友爭的是自以為是的正義,但是人家的母親要面對的是一輩子的復健,誰能體會這種痛楚?

台灣的人情味雖然值得誇耀,但事實上,我們的人情味是建立在欠缺法治素養以及賭賭看不會出事的基礎上,脆弱得很呢!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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