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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失敗者,正向著成功進發。

寵物店與領養


早兩天去了旺角,經過金魚街,就去了看看寵物。金魚街是香港最多寵物店的街道,它位於旺角通菜街的其中一段,因為有很多水族館店所以被大家稱為「金魚街」,到了現在就連香港旅遊發展局也以金魚街稱呼這個地方,而其他的寵物店包括貓狗鼠兔及烏龜爬蟲等,也能在這裡找到。

我比較喜歡哺乳類,就到處看看貓貓狗狗及鼠兔,發現香港的寵物賣價很貴耶,貓狗最基本的是兩萬港幣起跳,一隻天竺鼠兩千港幣,兔兔比較便宜,由四百多到幾千港幣都有,最神奇是倉鼠,本來幾十港幣的價錢,因為上年年頭的「殺鼠令」到現在仍處於禁運當中,貨源超缺,偶然見到的一兩隻倉鼠竟然去到了六百港幣,比某些兔兔還要貴,怪不得,很多人都選擇了領養。

當然,這不是領養的主要原因,領養的主流原因是因為有很多被遺棄的動物需要一個家,還有就是趕絕無良寵物店,不過,對此我也有些疑問。我沒有養寵物,對這方面也只多在網上文章看到,看到不少人鼓勵領養代替購買,也看到好像開始也有人說「領養代替購買」漸成為道德綁架,原因是部份人會責備購買寵物者,另一方面亦有人表示領養過程如被「審犯」,義工不止問領養者有關寵物知識及生活環境,連其感情關係都要查問,甚至要與其父母溝通(領養者已是成年人),這些新聞也讓一些有意領養者為之卻步。其實,飼養寵物者只要好好對待寵物,領養或購買又有何不同?

我再上網查找資料,發現仍是有的,就是寵物店的寵物來源,以現在的人類普遍道德標準,我們應該善待其他動物,縱然是用以食用的家禽家蓄,也應該減免其死亡時的痛苦,更何況是因為可愛而被視為寵物的動物?但不少調查發現很多的寵物繁殖場的環境都很惡劣,有些更是不合法規,導致動物的生長環境極差,所以領養代替購買的目的就是令到這些繁殖場無利可圖而停止營運。

如果從這個角度看,好像領養代替購買又是十分合理的,雖然在我眼中,寵物這一詞本來就有物化的含意,養寵物本來就有人類在較高等位置的意思,不過地球在人類的高度發展下,不少動物已失去了自由生活的環境及能力,由人類自己出手照顧這些動物也是很妥當的(?)而現在已經有很多待領養的小動物,而牠們如果沒有被領養的下場就是安樂死,如果有意養寵物,是不是應先考慮這些待領養寵物?

那寵物店的動物呢?牠們在繁殖場的惡劣環境成長,又在寵物店有機會受到店主的不良對待,就算店主或店員是愛護動物的人,牠們都還是被困在很小的空間,這些小動物就不慘嗎?如果人人都領養不購買,那麼這些寵物店的小動物又怎辦?聞說這些寵物店的動物如果賣不出,就會送回繁殖場做種馬,牠們就不慘嗎?

說到尾就是政府的立場了,因為政府容許寵物販賣的生意,所以人們很自然的就會接受了寵物販賣是可以的,寵物就是商品的一種。雖然我沒有高尚到認為人類和其他動物是平等,但在現今人類基本溫飽已能保證的環境下(至少現代城市是),善待其他動物是應該的,飼養寵物也應該要善待牠,至少把牠當成一條寶貴生命看待。

如果要解決動物不被善待問題,最終還是要從政策及教育出手,政策可包括禁止寵物販賣、將虐寵列入法例,棄寵也要有相關準則及程序,教育自然是教導市民善待動物。這方面歐美走得比較前,原來法國已修例在2024年禁止展售貓狗,美國紐約州也是2024年開始禁售寵物,只能領養。當然,這些做法也有壞處,一是助長黑市,二則是民眾更難取得想要的寵物品種,但話說回頭,養寵物就不應那麼講究品種,這是物化行為。

亞洲仍然沒有這些法例,而一般民眾可以做什麼?真想養寵物的話,還是領養代替購買,承諾善待寵物,不要把牠們當成玩具,也是功德一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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