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宏彬
郑宏彬

独立策展人,注重艺术的社会责任,推动“艺术成为媒体”

《D民手案》:一个剧场引发的真实冲突

此文是根据郑宏彬与王楚禹的对话整理而成,通篇聚焦在王楚禹如何进入伤残工人覃剑荣的生存困境,并完成剧场作品《D民手案》。


《D民手案》现场  

2017年12月,我在深圳中心公园广场做了一个剧场:《D民手案》。这场“戏剧”属于“三无戏剧”,没有剧本,没有排练,也没有演员。该剧是由诸多社会真实身份的人在一个公共现场的直接发挥。我构置了一位工伤工友和一位职业律师的对话贯穿全剧,还有相关的几组“行为”。他们的公开对话吸引了很多观众的参与。由此,最终成为了一个公共论坛性质的剧场。

只有当艺术家面对和追究真切的社会现实,艺术才会遇到为什么要做的问题。

去年11月份,因为做一个艺术项目的原因,我拜访了珠三角一个的非盈利机构。在这个“繁华”社会的偏僻角落,他们以自己微弱的力量支撑着一个援助众多孤立无援的伤残工人的机构。在此,恕我因为“某种”原因无法提供这个机构的名字。他们的志愿者以探访广东地区各大医院的伤残工人为首要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要帮助伤残工友面临的各种问题。包括心理、法律赔偿、工伤预防及再就业等。最多的问题是工伤工友的法律赔偿问题。

覃剑荣的“D民档案”

在这个机构,我遇到了一位广西来广州打工的伤残工友覃剑荣。2015年,他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失去了手臂。工厂老板为了逃避赔偿责任,关闭工厂逃跑了。他为此上访了两年,没有任何相关政府部门出面解决问题,他一度绝望到想用极端方式了断。为了解此事,我约他做两个小时的访谈。其中,我发现了很多问题是纠缠在一起的。在我遇见伤残工人覃剑荣之前,我的想法还是比较模糊的。一开始,我想做一个完全由自己来主导的剧场,听到他的故事后,我才决定将他的现实遭遇及诉求跟裁决过程真实地移至剧场里,并做了一些重新组构。最重要的是把覃剑荣维 权过程里掩埋的社会问题“重现”于公共空间。因此,这个想法的实现就必须在公众面前进行才有意义。一个遭受职业伤害的外来工人在面对庞大的国家机器时,还遭遇到了什么?公众是怎么样的反应,以及他们会将问题引向何处?是需要被看见的。


王楚禹与覃剑荣在模拟法庭

对这个作品的构想,我只是对结构有基本预设,但那个“结局”完全是开放式的,它由在场的所有人决定。如同剪掉线的风筝,不论其飘向哪里,都会落于某处。

《D民手案》现场  覃剑荣(左)与律师李由军(右)

首先,我邀请了职业律师李由军,我希望他从纯粹的法律专业来回应覃剑荣的遭遇及其对权力暴力的困惑。当法律条款与覃剑荣的维权行为逐一碰撞时,我们才明白中国法权的真正对象与从属,以及法律在中国社会运作的制度黑洞;还有在资本运作的社会形态里,对身体价值的功利性处置。在现场,这个逐渐升级的冲突是观众真实参与的引线。因为,在法律面前,他的上访都是违法的!甚至,覃剑荣的整个维权经历统统是违法的!可事实上,这个专业的法律结论是极其荒谬和令人愤慨的。法律果真成了“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不是我们认为的是社会“第二自然”。

上演之前,我安排让律师李由军和覃剑荣相处了一天,在这一天时间里,他们以各自的经验沟通这个事件,相互了解对方。并且,我让他们去沟通组织在现场的所有对话内容及范围。


左起:覃剑荣、李由军、油漆工人

其次,我选择了深圳中心公园里的一个小广场作为剧场的“舞台”, 在一个星期六下午上演。据我观察,这个时间点是公园人流量最大的时候,也是外来打工者最多的时候。现场没有设置明确的舞台与观众的界限,也正因为这样,覃剑荣与职业律师李由军的公开对话吸引了群众围拢过来,对话的内容在开放的现场中逐渐产生了出乎我意料之外的状况。在人群中,我听到很多对于此事的讨论,主要集中于法律运作的合法性和公正问题,身体价值的荒谬的感叹。

当律师对覃剑荣说:“你的上访是违法的,没有把你抓起来就是社会的宽容”,有一位在公园正在工作的油漆工人怒不可遏的冲到现场指着律师说:“gcd的法律,哪一条?!”。油漆工的意外介入,让我看到了威权社会表面秩序井然,矛盾其实总是深藏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但表达出来的时候总是压抑的宣泄,理性已经被阻断。

当这些冲突越来越强烈,观众席里的艺术家三木夺过话筒提醒律师与在场的观众:“这是立法的时候出了问题,工人的权利没有被充分考虑,没有充分维护他们的利益。如今判决充满这般不公,问题也在这里。程序正义……”我们很多时候都忘记了,“人们可以对宪法提意见,包括反对意见,这正是宪法本身所赋予的。”

正如覃剑荣在最后用自己的左手写的那句话:我想让全世界知道,不公平让人压抑和苦痛。在整个过程中,律师李由军和覃剑荣都做到了保持自己身份的原型与立场,律师的“专业态度”及言论遭到群众一致的讨伐,很多人喝倒彩,跃跃欲试要哄其下台。

同时,我设置了一系列观念性很强的行为在其中穿插或作为背景。这个部分我邀请了一位健身教练在现场授课20分钟,还邀请了一位美甲师傅用30分钟为一只硅胶手模型做美甲。他们是作为工作身体的原型移植进来,未作任何彩排和训练。同时,我还请了三位在深圳打工的年轻人与一位工伤女工来帮我实施几组“动作”,我跟他们相处的几天里,喝酒、聊天,沟通剧场里应该做什么,上演前,我们先成了朋友。

当然,这些观念性的行为在剧场里,都指向《D民手案》想要讨论的:身体、社会和政治的权力关系。

 


王楚禹

1974年生于陕西商南,1993年毕业于陕西艺术师范学校,1994年到北京从事行为艺术创作及行为艺术活动策划至今,2012年开始介入观念剧场的理论及创作活动,2015年参与观念剧场《哈姆雷特机器诠释学》(台湾·王墨林作品)2017年完成观念剧场作品《D民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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