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宏彬
郑宏彬

独立策展人,注重艺术的社会责任,推动“艺术成为媒体”

周磊:摄像机、证言与艺术

几年前,我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了几句对“雨伞运动”的看法,马上就被一位朋友不假思索地扣了个“港独”帽子,我刚想和他讨论两句,他立刻回复我说“咱们不谈政治”。这让我感觉有点如鲠在喉,仿佛你用力挥出一拳,却打在了一堆绵软的废纸屑上。我无意去重复地唠叨一些常识性问题,可是通过不同的故事去谈应然该做一件事,几十年来在艺术界显然做的还不够。政治其实并没有那么讳莫如深,很多时候,它无非就是关乎每一个人自身权利的制度性问题。近期,它可以是关乎那些因重大事故而失去生命的人的权利,以及对造成事故的制度进行诊断与问责的问题。

普遍认识上的“肮脏政治”实属政党、政客与权贵们玩的政治游戏,但正由于权力自肥的土壤本就是此种让人敬而远之的肮脏,我们才应该在这片“黑土地”撒些种子,或是介入荒蛮任性生长的政制链条。因为就算你对此安之若素,过着“岁月静好”般的生活,也保不准哪一天就会和它狭路相逢。尤其是在一个被粉饰、不透明,公共事件不允许讨论的社会,传统媒体已然丧失了它应有的监督权力、挖掘真相的能力,而人们对公共事务或个人遭遇的麻木和自我屏蔽,除了坐享幻觉,更纵容了公权力的肆无忌惮。

在一个装有1.76亿个监控摄像头的法治社会,每当一些争议事件发生之后,摄像头总是适时坏掉,这也就意味着在民间也应该有属于自己的“摄像机”。

艾 晓 明 在 太 石 村 拍 摄

早在2005年,广东番禺太石村,因村官私自卖地且钱款去向不明,愤怒的村民聚集在村口集体签名要求罢免村官,维护自己的权益。艾晓明和她的律师朋友深入村子展开了详实的访问与调查。与新闻媒体的采访被有关部门强令噤声不同,作为个体的艾晓明,却用摄像机近距离记录下了当地村民为争取正当权益抗争,律师朋友被不明身份者殴打,以及地方政府动用国家机器扑灭村民行动的整个过程。如果单纯地从影像的美学角度去看,这部拍摄一个临时冲突地带的纪录片毫无影像美感。但它粗粝的画面和真实的现场却营造了一种行动美学,村民的行动和拍摄者的行动汇集成一种可视化的力量,向外界传达了这里正在发生什么。纪录片的末尾艾晓明曾经感叹:“在拍摄过程中我发现很多机构都有摄像机,我觉得村民们也该有一架属于自己的摄像机”。她显然意识到,在一个发生社会冲突的现场中,面对傲慢的权力和媒体的失声,每个人都应该是个拍摄者。

《 乌 坎 三 日 》 纪 录 片 截 图

无独有偶,2011年9月在广东陆丰的乌坎村,同样发生了村民因为土地转让而集体维权抗争的事件,艾晓明带着摄像机再次进入到事件的现场。她的纪录片不仅见证了这场中国底层民众自发而起的抗争运动,同时也记录了一个叫张建兴的90后青年,以及他用村民集资买来的摄像机建起的“一个人的乌坎电视台”。这其实颇具象征意义,与当年太石村村民的抗争被消声相比,六年后的乌坎,民众已经开始自发用手中的手机和摄像机向外界发布他们正在遭遇的困境,由此而引发的外界关注与公众讨论,成为改变那场运动最终命运的关键节点。这一方面得益于新技术的发展与智能手机的普及,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民众对传统媒体遭受管制的深刻认知和自我意识的觉醒。

两年前,几个居住在广州南浦西三村的艺术家共同发起的“西三电影制片厂”,一开始便明确了用手机摄像这一便捷、低技术、低成本的手段在西三村做社会实践的思路。在半年多的时间里,艺术家们拍摄并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了涉及西三村具体问题的30部记录短片。几位艺术家希望通过和村民们的真实相处,有一天村民们也会主动利用起这个低门槛的技术,做自己的影像记录,进而能够联手做一些事情。

西三村民在白石洲拍摄

2017年底,西三电影制片厂联合77位西三村村民和18位艺术工作者去到深圳白石洲进行了为期一天的考察和拍摄。在那个15万人不得不离开的城中村,总共拍摄了2200余段视频资料,并最终剪辑制作出一部纪录片《村民记者》。在拍摄与被拍摄的过程中,艺术家希望能和西三村民们一起从他处的境遇反观自身,也希望大家共同举起手机这样的动作能够具有启发性,在面对未来可能的遭遇时,能够像当年那个“WK青年”一样,举起自己手中的摄像机。

小川绅介 《保卫三里冢》截图

日本纪录片导演小川绅介在拍摄三里冢当地农民反对修建成田机场所进行的抗争时曾说过:“如果机动队要向农民施加暴力,那就让我们的摄影机从正面迎上去。这是通过银幕,也就是权力在和观众直接对话。即使不能如我们所愿拍到理想的镜头,我们也不使用偷拍……而是堂堂正正地从正面把摄影机拿出去,参与到农民的斗争中去。”在小川绅介的眼里,摄像机是一把天然的监督权力的工具,它不仅仅可以记录,还兼具取证与传播的效能。而持摄像机的人,则天然是行动的参与者。

其实,这也是中国那段短暂的构建公民社会历程留下的遗产之一:“记录是证言,也是控告”(艾晓明评纪录片《杀戮演绎》一文,写到“影片是一种证言,也是一种控告”,她认为这部纪录片为“中国的社运纪录片、独立纪录运动提供了重要的艺术经验。它表明,政治主题、人权导向与艺术创新不仅不矛盾,而且,它就是一个新方向。”

在政治高压下,勿论政治与莫谈国事的论调与现象,昭示着新一轮的恐惧平等的到来。公共层面,哀怨取代调查与追责;个人层面,私利取代权利与公义。个人权利越得不到保障,逐利心理就越重,而求利心重必趋邪。这种情形同样可以映射于今天在一波又一波造神运动中迷醉于自我逻辑的中国当代艺术。而19年前(2000年),在上海举办的那场《不合作方式》展,现在来看,更像是“壮士断腕”。与其说它是在向世人昭告先锋艺术应有的姿态,不如说它是中国当代艺术和官方体系以及商业资本媾和前最后的挽歌。从地下走向主流、从“拆呐”变为“秦那”,这是近20年来中国当代艺术的基本运行轨迹,也是它从当局的维稳对象变成维稳合谋者的现实缩影。

刘伟伟 《在庭上》展览现场

事实上,二十世纪以来,艺术在社会和日常政治领域从未缺席。达达主义、维也纳行动派和激浪派等所倡导的社会实践和社会美学,主张艺术家以行动者的身份参与政治和社会运动中去。在今天中国这样一个单向度语境里,艺术回到社会现场依然是一个迫切命题,它既是尝试用行动和创造力在这个封闭、顽固的堡垒中凿寻一丝缝隙、与民众连接的路径,也是激活艺术自由表达、社会批判以及其媒体属性的一种有效手段。终归,艺术经验不比现场经验更加实质、真实且重要。而今天的艺术不仅需进入现场,还应该通过重新考据获取的事实及其可供人们做出个人判断的空间,去记录那些结构性事故下的关键时刻。

2016年9月22日,中国律师夏 霖被控诈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未公开庭审的二审改判10年。一个以“技术派”路线与政治保持距离的律师却身陷囹圄,他不是第一个,几年下来,显然也不是最后一个。最终判决昭示了在一个司法不独立的国度,真正坚持职业操守的律师已然处于逼仄与险象环生的生存空间。

《在庭上》讨论会“律师与公民社会的参与”现场

经过一系列的搜集与访谈后,刘伟伟做了一个文件夹,其中包含旁听人口述、网络发表的听审实录、相近案件的庭审视频、辩护律师与当事人的照片,还有国外法庭速写图片等相关资料。这些内容交给了7位艺术家,让他们针对此案进一步搜查相关信息,并以法庭速写的方式绘制了那场“缺失”的庭审现场。

去年4月,刘伟伟在香港碧波押艺术机构,通过法庭速写、部分案件卷宗和辩护词等资料,展示了一个被卷入政治漩涡的律师的庭审现场的“政治”。同时进行的由律师、媒体人、艺术家和普通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讨论会,则把一个被秘密审理的案件引向一个可被各方观看与议论的公共场域。谈起刘伟伟的《在庭上》展览的出发点,他表示只是不理解在法庭规定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与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这样一个案件为何没有公开审理。他尝试把这种“不公开”进行政治性判断的“记录”,让其先成为媒体报道可用的图像资料,再留给历史。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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