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個光
就是那個光

借用文字觀察思考、探索生活中,也許理所當然的無聊煩惱。 習以為常的,很多事沒有懷疑過,怎麼說怎麼做,如何定義,又是誰曾經說過。 重新認識,用幾句老中二,希望啟發你,或是誰來啟發我。

關於美 I 尋常藝術的感知與實踐

這篇在談論我的一些關於「美感」的一些想法雖然標題下了美、藝術這些字眼,但我的重點更在「尋常」,沒有要談論那些深奧的藝術作品,只是想看看,審美的機制如何在普通行為上運作。

舊文搬運...

由於雜訊多到爆炸,本人也很難長時間專注在同一貼文,不過您的貼文確實是有吸引到我的眼球!很難得能看完這麼一篇長貼文^ ^ 。」

這是在我上一次發表文章時,底下別人給我的回覆,除了難得看到回應的愉悅,這樣的回應讓我想到,會不會我其實做到了一個意料之外的效果─「美感」

嗯~感覺還滿跳的,雖然是從事設計相關的工作,總覺得在一般生活中要距離談論美感還遠著,平常買東西會找順眼的選,妹子要找正點的......欣賞,但要說這就是有美感,是不是也有點膚淺,像那種看見藝術名作、或是沉浸在自然奇景之類,感受就是有差......有點廢話,在生活中會有那種會讓人「喔~~~~啊斯」的感受嗎?

來用這篇討論幾個跟美感大概有點關係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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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美?

就別帶到藝術專業的領域,單純來看怎麼樣的感受會讓人說出「這是美的」。

是感覺和諧令人舒服愉悅的東西嗎?那一張空無一物的白紙,沒有絲毫衝突元素會讓人感覺到美嗎?還是衝突矛盾給人豐富刺激的事物?像是長輩圖之類,視覺張力飽滿,給人的感受想必非同一般。

雖然說藝術是主觀的,我想真正厲害的東西,多數人還是會感受到相同的魄力,為什麼會這樣呢?

審美的機制有多種,不過我在這邊想提到的是一種「反思中得來的審美」*

來自挪威卑爾根大學的羅爾夫·雷伯(Rolf Reber)、來自密西根大學的諾伯特·施瓦茨(Norbert Schwarz)以及來自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的彼得·溫克爾曼(Piotr Winkielman),這三位心理學家從心理加工的角度解答了什麼是美。
他們提出,「美」是由「審美的感受過程」所定義的,當感受者越是能流暢地在心理上加工一個物體,他們的美學反應就越正面。
雷伯和他的同事們提出的流暢度理論認為,當我們能迅速加工某些東西的時候(例如,一张藍天白雲的照片,後面會解釋),就會獲得一個正性反應。
雷伯及其同事測量了這個現象。正性情緒反應會增加臉上顴大肌(也叫微笑肌)的活動,這種反應可以通過肌電來測量。當我們看到大腦能以高流暢度加工的東西時,這些地方的肌肉會在做出關於該物的判斷之前就變得更活躍。

簡單來說,就是某個事物越能順暢的在腦子裡被加工,它給人的美感就越強烈,白紙雖然複雜度極低,反而沒有可被加工的訊息,也就難以感受到美;相反的,長輩圖的訊息充滿畫面,內容沒有重點順序,雖然可被加工,卻快不起來。

大腦在星爆

前面簡單說明了大腦感受美的機制,接下來回到我一開始的部分。

怎麼一篇文章也能有美感?要說是詩詞或是故事這種,內含情節,也有按照格律,這樣的美感是很清楚的,但是一篇論述文又要如何寫得讓人拍鍵盤叫好?

現在已經很少了,前幾年我還會寫一點影評,不過要寫得出讓自己滿意的評論也不容易。

要想不劇透的寫法,就得要有大量相近的情節可以舉例,還不能運用太過冷門的電影,舉了根本沒人聽過,而要劇透的話,那何不直接去看電影就好,要在一點篇幅寫得比電影精彩那就更難了,自己寫得出來又不超脫劇情的範圍也是不好拿捏。

不過讓我體會到好電影真他媽好看,也是因為有一篇評論的幫助。

「瘋狂麥斯」是讓我開始喜歡看電影的一部片,第一次看到那部片的時候我的閱片量還很少,看完的感想就只是「幹~~超好看的拉啊啊啊!」,基本上講不出任何有價值的感想。

出戲院後想看懂片中精采的點而去找了一些影評,也忘記評論的內容了,只記得文章中提到的一個關鍵詞,瞬間內容快速閃過,把整部片要表達的都串了起來,感受到大腦在星爆一般「原來是這樣喔喔喔喔喔喔!」的快感。

這邊試著用前面的審美機制來解釋,每個人的悟性有限,真正厲害的事物多半不容易消化,也許是某個數學難題的證明,或是某個精簡俐落的程式原代碼,簡而言之就是理解不能的事物。

當有人能用平凡廢物如我也能看懂的方式解釋,讓人看懂上面那些原來難以理解的高度知識,瞬間大腦能順暢處裡更複雜的事物,就像是強迫大腦超頻,用文書機執行AAA大作,還能跑的順暢無比的快感。

通俗娛樂

你說的這些我都懂,但是我還是覺得看爽文廢片比較爽啊!

雖然許多的藝術電影有著深刻複雜的內涵,能賣的始終還是商業大片,那些個把電影放在爆米花後的片子,又能提供多少的「美感」呢?

這邊使用的「美感」還是同樣的原則,大腦越能順暢的加工複雜的事物越具有美感,像是商業電影、網路輕小說,內容大多沒有複雜度,加工的順暢度不比白紙有趣太多,那所以是哪裡吸引人哪?

那個,動腦是個很累人的活動,這個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至於為何有些人願意付出精力去品味更複雜的美學,而有些人覺得簡單好消化的娛樂就足夠滿足了?

我姑且提兩個想法,在純粹與通俗兩者中挑選,只挑一次是選擇,挑了很多次就是習慣了。

在做選擇時,會注意的部分是當下的狀況,今天上班太累、最近可以看的東西太多了、昨天才跟網友吵了一番,很多因素消耗掉注意力,這時候自然不會想要太複雜的享受,反而是低複雜的娛樂,不需要太深入又能持續刺激大腦,這樣的強度才剛好讓人感受。

但是習慣卻是長久下來,每一次的選擇所造就的,如果說覺得純藝術很複雜難懂,而偏好大眾娛樂如熱門電影、短影片,或是手遊這些,不用太多學習成本的娛樂,長久下來也會習慣這樣的模式。

對這樣的人,接觸更複雜的藝術也許能發掘更多的美感,但在那之前,會因為大腦一直卡關而感到沉悶吧,當然同樣的,習慣複雜美感的人也會對大眾娛樂的低複雜度感到無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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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試著理解它,去感受它......?

前面說完了關於美的感受,再來的部分我想換個方向,試著說明要如何在自己的表達中實踐「美感」

到這個階段我想已經有點接近創作的部分,要怎麼讓自己的表達更容易被別人接受......或反對?拿來討論?被人注意?就這個好了,不管表達的內容為何,要是別人無法注意到你的重點,內容多好都是多談的。

那麼,應該讓腦子還是讓心來注意呢?是的,就是感性還是理性的問題,有的人感性思維,他的創作自然攻心;也有的人理性腦袋,他的表述就是無可反駁。

沒有好壞,或者說每個人都帶有這兩種面相,只是思維不同,產生的效果也各有差異。

如同前面「美感」需要的兩個要素─順暢複雜度,複雜度是看各人有沒有料,我這邊就不談,只是關於順暢,我想提出一個解釋方式。

所有的創作表達都是一種資訊傳輸方式,是把創作者腦中的景像打包轉換到他人腦中,不管用文字、語言、圖像、肢體這些都是,差別只在於哪種的傳輸效率更好,而不會損失原作者的真意。

拿電腦軟體來舉例感性與理性的分別,我覺得就像是商業與自由軟體的關係。

商業軟體像是apple與microsoft系統下的涇渭分明,或者要說adobe、Autodesk,在各自系統中的工作雖然彼此合作融洽,但是卻很難無痛轉換到另一個系統。

自由軟體像是Krita、GIMP、Blender這些則是相反,不會讓人被單一軟體或版本限制,也不用擔心過了幾年自己的檔案就不被支援了。

我拿商業軟體來形容,在於感性傳達的是一種感受,對一些情感的表達能夠無損的表達作者的感受,但是別人要能讀懂卻要在具備相同經驗的前提。

像是哪個人因為分手說了一些「我好痛苦」之類的感受,同樣分手過的人會心有戚戚焉,但是我個母胎單身抱歉沒感覺......不是沒同理心什麼的,阿幹就真的沒感覺。

換作自由軟體來形容理性思維,理論上誰都能讀懂表達的內容,表達好不好當然有差,總之多些篇幅都能表達清楚,不會換個人就理解困難,當然缺點是理性並不是容易表述感受的方式,需要創作者先轉換感受,否則別人連看都懶得看。

那麼這兩種方式表達美感的差異在哪?

感性思維包裹最直接無損的感受,但是讀不懂的人就是會卡住讀不懂;理性思維表達邏輯清晰,沒有看不懂的問題,但要表達清楚很難不廢話一堆,不吸引人啊。

說到底,要如何區分兩種方式交替運用才是關鍵,九把刀的這篇真是精彩的範例。


*第一部分內容參考自 藝術之用 | 如何讓人覺得你的作品很美?

*雖然我在文章中使用了一些理論,但不見得我舉的案例都是用同樣的理論解釋,只是個人覺得邏輯上可以如此解釋。

*文中提到一些軟體知識作為舉例,不過並非我的專長,如果理解錯誤的還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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