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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美食王, 舊時代的遺物, Web 3.0的新世代, 還有我的一席位嗎?

老來的救贖 - 第一章: 初次接觸人道事業 (3)

以下故事全屬虛構

在半工讀這段艱苦日子,我曾兩度接觸到慈善事業,這兩次經歷改變了我在以後歲月裡對慈善/人道事業的看法.我到達"阿撒姆"之後不久,便曾經求助於當地東島人駐"華來特"的辦事處,希望能得到他們的幫助.沒想到他們拒絕了我的申請,他們給出的原因是按照章程,他們規定了資助正在學習科研的年輕學生.而我並不在這範疇內,我只是"阿撒姆大學經濟學院" 的一名本科生. 我在暑假期間曾在火車站做維修助理,有次上班不幸被鋼筋把腿給插傷了,經過2週的留院,出院時我仍需要用拐杖才能走路.我以為我可以利用這個機會向東島人辦事處尋求幫助.

剛好那陣子電梯在翻新,工程還預算要幾個月才完工,我不得不用拐杖,舉步為艱的爬4層樓去他們的辦公室,請求他們臨時幫助我.他們這次又重施故技,說甚麼只資助XX科的學生,可是他們也不能完全無視我,他們只給了我300美元打發我走,這還不夠一星期的基本開支.

為了應付生活,我不得每次在花完錢時厚著臉皮去找他們幫助,每次也要用拐杖爬4層樓,像個乞丐似的去求人施捨,這情況持續了約2個月 (這2個月期間電梯還在翻新...有夠倒楣...)

這時,我的一個同桌得知我的故事,也決定去東島人辦事處尋求幫助,他謊下學年想轉攻科研領域.辦事處便馬上給他找了份實習工個.然而他做了這份工沒一個月便辭職了,令人錯愕的是之後他仍能收到辦事處的資助.

過了不久,辦事處想把我打發到"阿撒姆市政府"的工傷委員會,讓那邊的人資助我.我馬上說我不能去那邊,因為我是火車站的非法勞工,我不想讓我的學生簽證受到影響.其實我對他們說謊了,我在火車站的工作是完全合法的.只是我不想就這樣被他們打發過去工傷委員會.他們派了一個社工來調查我的工作情況,不過並沒發現甚麼異樣.

所以,他們拒絕繼續幫助我時,我便理直氣壯地給他們辦事處的主席寫了一封信,信中我寫道"我會想辦法生存下去的,但是我十分難過,因為由你那個機構居然拒絕幫助一個被插穿了腿,極需要幫助的年輕東島學生"

不出所料,這封信收到我預計的效果,主席親自為我作出安排,並把金額由每週300美元提升至每週800美元.這足夠我每週的生活了,而我也不必每週用拐杖爬樓梯.

五個月後,我的腳完全康復了,這時候也不需要再用拐杖行走,這時我給主席寫信,說我的傷己康復,不再需要資助了,並感激他的幫忙.雖然我欺騙了辦事處,但我不覺得在道德上有甚麼不妥和需要內疚的.他們確實有調查過我的情況,按道理他們應該第一時間幫助我,只是他們的官僚作風令我要驚動他們主席罷了.

PS: 初次接觸人道事業完, 下一篇開始寫愛德華的慈善理論框架的形成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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