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 Matters 帳戶已停用,請勿加入。如有興趣閱讀我的文章,請前往: https://www.patreon.com/herrfung Medium 累積超過一百萬 claps 嘅廣東話作者。小說 《當首爾仍是叫漢城的那些年》系列、《北角演義》、《初雪》、《中環遊戲》作者。
《Pierrepoint》 — 絞刑嘅「藝術」
生命中不能承受的「七秒半」
每開始寫一篇文之前,無論係唔係小說,我第一樣會做嘅嘢,就係上網搵料。喺整個搵料嘅過程中,我首先會做嘅嘢,就係睇維基 — 唔係話維基可信,古語有云:維基靠得住,豬乸會上樹。但係作為整個資料搜集過程嘅起點,維基的確起到一定嘅作用 — 起碼,佢俾咗個「大綱」你;只要跟住個大綱去搵,你就可以搵到進一步嘅資料。
《Pierrepoint》呢套戲,係繼上一次我寫《英雄本色:無籍者》之後,另外一套冇中文維基嘅戲。碰啱電影上影嗰陣,我人在荷蘭;所以我唔知道,究竟套戲有冇喺香港上過。
不過就算有都唔緊要,睇得我多嘅讀者文友都知,我寫劇寫戲,好多時都係借題發揮。如果你睇過套戲的話,咪當入嚟睇我噴囉;冇壞嘅。更何況,電影之外,我仲加咗好多有關資料;就算你睇過套戲,你未必睇過我搵嘅料。
循例講句:劇透,嚴重劇透。一套十四年歷史嘅戲,仲要戲中主角本自傳都同我咁上下年紀,你叫我唔好劇透,真係對我好殘忍 — 我明明扑過嘢,點解要我喺大家面前扮處男?所以,劇透撚自己執生。
電影喺北美上畫嗰陣,改咗個名做《Pierrepoint: The Last Hangman》。但其實個戲名係錯嘅,Albert Pierrepoint並唔係英國最後一個絞刑劊子手。喺佢退休之後,英國仲執行咗三十四宗絞刑。
Albert Pierrepoint可以話係出身於一個劊子手世家。佢爸爸Henry同佢阿叔Thomas都係英國有名嘅劊子手。根據Albert Pierrepoint嘅自傳所述,佢喺求學時期就已經渴望繼承「祖業」、成為劊子手。
喺英國,劊子手只係一份兼職。每當有處決要準備執行,獄方(Her Majesty’s Prison Service)就會喺名單上挑選兩個一副一正嘅劊子手,去監獄準備。劊子手要喺行刑前一日到達監獄,然後準備好所有有關行刑嘅事宜。
喺呢度,首先要解釋一吓絞刑呢種死刑方式。
好多人都以為,絞刑「咪就係將個人吊頸、然後等佢慢慢窒息死囉」;呢個係一個好無知嘅諗法。因為就算係一般嘅吊頸自殺,一百個當中,可能都冇一個係窒息致死嘅。
根據九十年代知名「禁書」《完全自殺手冊》嘅描述(當然亦有大量醫學佐證),人喺上吊之後,由於頭同身嘅重量,令到頸部形成一個「拉起」嘅角度,將頸部嘅動脈、同脊髓內嘅靜脈同時堵死,令到血亦不能流通;所以,吊頸嘅九成以上死因,都係大腦缺氧。
由於大腦缺氧嘅關係,人喺吊起之後嘅十五至二十秒內,就會完全失去意識(日本真係有學者走去試,喺失去意識後由其他人救返落嚟);所以,大家聽到或者見過嘅「吊頸死會抽筋、手腳亂郁」之類嘅恐怖景象,其實只不過係神經反射動作。吊喺上面嗰個,基本上都感受唔到。
(OT留意返:吊頸同勒死,表面上好相似,實際上係天同地嘅分別。勒死由於冇堵死喺脊椎內嘅靜脈、血液仍然喺腦部流通;上述嘅痛苦過程,受害者會清楚感覺到。)
之但係,英式嘅「絞刑」,如果正確執行的話,受刑者嘅死亡,會比上述吊頸死亡嚟得更快。
英國嘅絞刑,係使用一種叫「長距墜落」(long drop)嘅方式執行。劊子手按照受刑者嘅體型重量,再根據一個名為「Home Office Table of Drops」嘅表,給予受刑者一個一般嚟講大約五至八呎不等嘅「墜落高度」。
呢個高度不多不少、啱啱足夠給予受刑者嘅C2同C3節頸骨形成一個「分離移位」(Hangman’s Fracture;但係留意返,呢個Fracture唔一定要骨折)。頸椎嘅構造好複雜,呢個Hangman’s Fracture做成嘅頸骨移位,會令頸椎向大腦發出一個「停止心跳」嘅訊號 — 脊椎神經受重創後嘅「自我毀滅」訊號。
長距墜落絞刑,如果正確執行的話(呢句好重要),放喺受刑者耳朵下前方嘅繩結或者鐵環就會為受刑者帶嚟一個Hangman’s Fracture。受刑者喺墜落到繩索拉緊嘅位置,就已經失去意識。有醫學研究指出,Hangman’s Fracture做成嘅失去意識,需時只不過係0.2秒,脊椎神經自毀大約需時5秒;由心臟停頓到腦幹死亡,大約需要十至十五分鐘不等。
唯一嘅問題,就係劊子手需要學習點樣根據受刑者嘅體重身形、去決定繩嘅長度;所以,英國嘅絞刑,並唔係任何人都可以執行。稍有差池,一係就受刑者要吊好長嘅時間、直至大腦完全缺氧腦死,或者係百中無一嘅窒息死;更甚嘅就係,條繩太長、衝力太猛,受刑者頭頸被扯斷、身首異處。
Albert Pierrepoint喺1932年開始,就以廿七歲之齡,被選中為助理劊子手,成為佢阿叔嘅助手。係1941年,Albert Pierrepoint正式成為主劊子手。由於佢嘅表現出色,佢甚至打破佢爸爸Henry Pierrepoint所維持嘅「由開門入去死囚室,到死刑執行」嘅十二秒紀錄。Albert Pierrepoint喺一次嘅死刑執行過程中,只係用咗七秒半。
但係Albert Pierrepoint真正「成名」嘅時間,係二戰之後。
話說二戰結束,盟國暫時接管德國,海量納粹德國佬德國婆排住隊等死。盟國根據《國際軍事法庭憲章》,開始審判納粹戰犯。帶頭嘅「紐倫堡審判」判處咗其中十二名納粹一級戰犯死刑(雖然最後得十個行上絞架)。
香港人對「紐倫堡審判」應該唔會陌生,某「國師」有一段時間開口埋口都話要送人去紐倫堡,所以大家唸口王都應該唸過呢個term。紐倫堡審判某程度上係國際法嘅成功首例(留意「某程度上」呢四個字),但隨之而來嘅「紐倫堡處決」就係非常失敗嘅死刑範例。
由於當時美軍嘅劊子手John C. Woods虛報佢嘅劊子手經驗,結果喺紐倫堡處決嗰陣,缺乏經驗嘅佢錯誤計算絞繩嘅長度,好幾個(如果唔係全部)納粹戰犯經歷漫長嘅死亡過程。有啲喺絞架上面吊咗半個鐘,期間發出痛苦嘅呻吟聲,有一兩個仲要劊子手進入絞架內部、將佢哋向下拉、以求加速死亡。後來盟國發佈嘅死屍照可以引證呢個恐怖嘅過程(呢度有link,但慎入,真係有幾個七孔留血)。
英國陸軍元帥蒙哥馬利為此接見Albert Pierrepoint,希望由佢接手英國喺佔區裏面嘅絞刑,其中包括著名嘅「貝爾森集中營審判」處決。喺1948年尾至1949年10月嘅呢段期間,Albert Pierrepoint總共處決咗226個德奧納粹戰犯,當中不乏某啲臭名昭著嘅「名人」。
處決納粹戰犯,帶俾Albert Pierrepoint名譽同財富。消息傳開之後,英國民眾普遍都將佢當作「英雄」看待。佢老婆亦都將佢喺德國賺返嚟嘅三百鎊「外快」(很想要吧!當日三百鎊夠開酒吧,而家三百鎊唔夠你飲餐酒),接手咗一間叫「Help The Poor Struggler」嘅酒吧。酒吧客似雲來,酒客爭相請Pierrepoint飲酒,飲唔完嘅酒就攞返出去賣。Pierrepoint嘅生計日佔穩定。
人怕出名豬怕肥,Pierrepoint喺出名之後,麻煩亦都跟住嚟。有人「攔途請願」、希望佢對行將處決嘅家人「網開一面」;戰後英國開始注重人權,廢除死刑嘅聲音此起彼落。Albert Pierrepoint身為著名嘅劊子手,亦都逃唔過俾示威者扣上「殺人凶手」嘅大帽子。呢一切嘅轉變,都令Pierrepoint萌生退意;可惜嘅係,老婆唔同意佢嘅諗法,並希望佢繼續做落去,用去嘅聲名嚟維持酒吧嘅生意。
喺電影裏面,壓斷駱駝背嘅最後一根稻草,係佢要處決佢嘅「朋友」。
Pierrepoint好喜歡喺酒吧飲酒作樂,並且經常同一個酒客朋友以「Tish and Tosh」喺酒吧表演棟篤笑同唱歌。某日,Pierrepoint接到通知,要去準備處決一個叫James Corbitt嘅人;佢當然係照柯打去監獄開工。
去到監獄,當佢準備去死囚室門口、以門孔(Judas Hole;應該叫防盜眼?但喺監獄個作用唔係防盜喎)考量死囚嘅身型。點知,佢俾一陣悅耳嘅歌聲一嚇 — 係Tish嘅歌聲。Pierrepoint一直以Tish稱呼佢嗰位表演拍檔朋友,佢一直都唔知Tish嘅真名係James Corbitt。Tish因為一段不倫戀而殺害咗佢嘅戀人,被判極刑。
作為朋友,Tosh可以為Tish做嘅唯一一件事,就係等佢安心上路。
時移世逆,英國喺五十年代開始,爭取廢除死刑嘅聲音不絕,Pierrepoint亦成為攻擊嘅對象。每次出入監獄,佢嘅車都俾示威者圍堵、然後掟雞蛋雜物。最後,連佢老婆都忍受唔住老公俾人猛烈評擊,決定以監獄暫緩執行死刑時、唔肯支付劊子手工資為理由,要求從監獄劊子手名單上除名,正式退休。
Albert Pierrepoint喺1974出版自傳《Executioner: Pierrepoint》,講述佢廿五年嘅劊子手經驗。喺自傳中,佢亦申明佢反對死刑嘅立場。(雖然喺兩年後嘅一個BBC訪問中,因為嚴重罪案日益增加,佢對死刑嘅立場有啲搖擺不定。)
“(Full name of the convicted), you will be taken hence to the lawful prison and from there to a place of execution where you will suffer death in the manner authorized by law and may the Lord have mercy upon your soul.” — 英國法官宣判死刑嘅例詞
我係一個非常反對死刑嘅人。(Come on baby,快啲屌鳩我係左膠吧!)
十幾年嘅PoliSci同LLB教育,同埋無數屎忽痕嘅研究話我知,「死刑」呢樣嘢,其實係「報復」成份遠高於「公義」(Justice)。
死刑嘅最大問題,在於佢嘅「不能逆轉」 — 人都死咗,你點逆轉?喺司法歷史上,無論中外,死刑嘅「冤假錯案」實在多不勝數。無論係喺法治嘅歐美,定係人治嘅瓷國以至其他發展中國家,死囚喺處決後數年以至數十年後翻案,並唔係新鮮事。一個人無啦啦踎咗幾十年冤獄,你都仲可以賠返一千幾百萬過佢「安享晚年」;處決咗嘅人,又點樣補償呢?定係又嚟港豬最愛嘅「係咁㗎啦,冇辦法㗎喎,佢唔好彩囉!」
支持死刑嘅人最大嘅理據,係「死刑有阻嚇力,有助遏止嚴重罪案」。
喺過去嘅廿幾年,我睇咗無數嘅有關報告同數字;好遺憾,暫時我仲未見到任何可以說服到我嘅獨立數字 — 應該咁講,喺某啲國家,暫緩後再恢復執行死刑嘅一段短時間內(以月計),罪案率的確會有所下降。但係,時間一耐咗(一兩年後),犯罪率唔單只回復原狀,甚至有更高嘅趨勢。
理由?好簡單,死刑嘅阻嚇力,只會對一啲唔犯法嘅「善良人」生效。對於一啲殺人放火強姦販毒同唔拖阿婆過馬路嘅「大惡之徒」,死亡嘅風險根本就每日都存在。對於佢哋嚟講,更大嘅死亡風險,來自佢哋嘅同類 — 唔信你去搵嗰喺中南美洲販毒嘅Cartel成員問吓,你估佢怕俾差佬拉、怕被判死刑多啲,定係怕落喺對家「有牙齒印」嘅毒梟手上多啲?
毒梟或者幫會嘅「家法」、「死刑」既唔人道亦唔舒適;司法死刑對於呢班真正有需要懲治嘅人粉嚟講,應該係「善終服務」多啲 — 最起碼,你有幾年至十幾年不等嘅單獨囚禁「安樂日子」;最起碼,你有一餐價值四十鎂(美國某啲有死刑州份嘅budget上限)嘅最後晚餐。喺香港生活嘅你,對上一次一條友自隊一個三百蚊晚餐係幾時?
如果「死刑有阻嚇力,有助遏止嚴重罪案」係成立的話,全世界最安全嘅國家,應該係瓷國。根據2015年修訂嘅《中華瓷民共和國刑法》,瓷國嘅死罪,共有46項;係全球最多。
大家係咪覺得好安全、好安心?可以放心修訂《逃犯條例》、將香港犯人移交大陸?
就算講仲有卅一個州仍然有死刑嘅美國,涉及死刑嘅案件亦唔見得減少;咁當然,佢哋咁有型嘅鎗械管制法亦都係原因之一。
「班冚家剷殺人放火仲要我養佢一世?咪好便宜佢?!我交稅唔係愛嚟養呢啲垃圾㗎!」
啱!絕對贊成!但係你知唔知,一個死刑犯,比起一個終身監禁嘅犯人,所花嘅納稅人金錢,係四倍有多?
根據美國最高法院轉載DPIC(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喺2016年嘅數字,一個喺堪薩斯州(Kansas)嘅死刑犯所花嘅公幣,就係一個終身監禁犯人嘅四倍。喺德州(Texas),一個死囚平均花費係二百三十萬美元,亦都係一個監禁四十年嘅囚犯嘅四倍。
點解?打官司唔使錢呀?你估有幾多個仆街會認為自己應有此報而放棄上訴?你估有幾多殺人犯可以自費請律師?(你估個個都係O.J. Simpson呀)「死刑可以慳錢」呢樣嘢,只可能發生喺啲目無法紀嘅國家(收咁貴?律師都拉鳩埋你)。問題係,你生活喺一個目無法紀嘅國家,都仲夠薑贊成死刑?咁你對公義嘅嗰份堅持同執著,都好很偉大囉。
亦都有人話,聖經/可蘭經都冇禁止死刑。言下之意即係話:唔好用宗教做廢除死刑嘅理由。我相信提出呢個論點嘅人,同時亦都要堅定否認死刑係「報復」;否則,佢講唔過《羅馬書》12章19節:
Dearly beloved, avenge not yourselves, but rather give place unto wrath: for it is written, Vengeance is mine; I will repay, saith the Lord.
同埋《申命記》32章35節:
To me belongeth vengeance and recompence; their foot shall slide in due time: for the day of their calamity is at hand, and the things that shall come upon them make haste.
的確,撇除呢啲仍然有辯論餘地嘅聖經章節,地球上嘅各大宗教,喺死刑上面嘅觀點,係有啲模凌兩可嘅。就算係以「慈悲」為主軸嘅佛教,亦都冇明確嘅經文或者典籍、表明反對死刑。
問題係,無論《聖經》定其他任何宗教嘅經文,其實都只不過反映咗經文撰寫嗰個年代嘅「最高智慧」。隨住年代日漸久遠,部份嘅「最高智慧」,係有老化同不合時宜嘅現象。
唔信?不如睇吓呢段:
Ye shall keep the sabbath therefore; for it is holy unto you: every one that defileth it shall surely be put to death: for whosoever doeth any work therein, that soul shall be cut off from among his people.
《出埃及記》 31章14節表示,唔守安息日都應該要死。各位喺星期日寫文、或者開工嘅文友,你想自己嚟定我幫你搵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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