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偉棕
鄧偉棕

律師,中大社會系畢業,努力捍衞說真話、尊重人權的核心價值;追求落地的基督教信仰;熱愛行山。

堅持言論自由



〈港區國安法〉6月30日晚上11時起生效,其問題多多,已有無數評論。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是,言論自由會受到何種限制。


我認為,展示標語或表達意見,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除非意見構成煽動。在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及恐怖活動三種罪名中,煽動他人進行有關行為,同樣視為犯罪。問題是,按照中國法律,什麼叫煽動,永遠是含糊不清的。


我們過去討論煽動罪,集中點是有關行為是否引致「明顯及即時」的危險(clear and present danger)。純粹意見表達,怎可算為煽動?要是在美國,意見表達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所以前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不顧國家安全!) 大爆特朗普一團糟的外交來往,也不受禁止。


特區政府「加大力度」,昨晚發文表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句子,在今時今日,有港獨或者惑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說「香港獨立」有港獨含意,大概無人爭議,但「光復香港」有幾大港獨含意?並且展示所謂有港獨含意的標語,是否就是煽動?如果不是,展示標語是否就構成分裂國家的行為?這些眾多字詞的含意,變得如大海一樣無邊無界,香港與大陸一樣,都會變成敏感詞。今天,網上已有很多人創作了新的敏感詞,我會預測,「鹹魚雞煲蔥花炒蛋」日後也會成為敏感詞。


〈港區國安法〉荒謬之處,可見一斑,所以我不能接受〈港區國安法〉意圖對言論自由作出的壓制。我們應該如何自處?有些人在7月1日退出了群組,刪除了之前的訊息,我認為是不必要的;至於黃店把標語撕掉,鑑於黃店做生意會面對直接壓力,無可奈何;政治人物也可能要計量如何繼續與政權周旋,也會有不同打算;但我們作為一介文人,只剩下一支筆、一張咀,如果不是嚴重到要送中受審,就只能繼續堅持發聲、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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