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偉棕
鄧偉棕

律師,中大社會系畢業,努力捍衞說真話、尊重人權的核心價值;追求落地的基督教信仰;熱愛行山。

無法



無法,是中央及特區政府「新時代」施政的特色,天天都有令人震驚的新發展;本週,人大突然有最新「決定」,指示特區政府把「不符規定」的立法會議員立刻撤職,特區政府也隨即把四名議員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及梁繼昌撤職。


名義上,這雖然不是由人大直接出手,但實際上這與直接出手沒有分別。湯家驊仍要說,大家仍可覆核選舉主任的決定,這樣仍然是有法可依的;陳弘毅則說,這次決定,是因應今屆立法會延期而衍生出來的,所以只是特事特辦而已(沒有下次?)。


但算了吧!中央政府再一次正式粗暴地決定香港的事務,總之據說一切都是「依法」,但已經不用理會要依什麼法律、什麼基本法的規定、什麼程序,一揮手就可以完成撤職。陳文敏說,至此,基本法已是可有可無。我在這裏,也不會再花心思去解說,此一決定如何違反基本法的規定,反正說也無甚意義。純粹立此存照。


另一個「無法」,是我們在短期內無法改變現實,經過人大今次的決定,議會及選舉之路已經明確再行不通了。不用說立法會35+是天方夜譚,下屆有什麼人成功選入立法會,也會隨時面臨被撤職的命運;此外,估計下一批被整治的,大概會是現屆區議會的區議員;至於特首選舉委員會,看來中央也會訂出「新時代」的新規定,令選舉委員無法跨越雷池半步,去影響特首的選任。


老問題,就是在這崩壞的環境下應如何自處?首先,我認為只應把憤怒向對手發洩。我明白,社交媒體的特色,是可以在媒體即時爆發高濃度的情緒,但我始終認為,發表見解,應盡量止於對策略的分析及批評就好了。其次,就是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作最後的爭扎、最後的哀鳴。最後,就只能是保存力量,靜待黎明的來臨,在此時多讀書、多運動、多靜修、多交好朋友,以保持身心康泰。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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