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偉棕
鄧偉棕

律師,中大社會系畢業,努力捍衞說真話、尊重人權的核心價值;追求落地的基督教信仰;熱愛行山。

反對〈港版國安法〉立法



新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如果有人原則性反對〈港版國安法〉立法,會令人懷疑其是否真誠效忠特區。此一說法,簡直不知所謂。


什麼叫「原則性」反對?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又說,〈港版國安法〉合憲、合法、合情、合理。事實是:剛剛相反;〈港版國安法〉根本就是違反原本訂立一國兩制的憲政及法理原則,只是中央粗暴地把法規加諸於香港。


訂立〈港版國安法〉的說法,在人大拍板通過,事前卻沒有任何醞釀及討論。到昨天舉行人大常委會會議之前,〈港版國安法〉會否列入討論議程,連貴為人大常委的譚耀宗,在事情前也無從知曉;等到中國確認,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楊潔篪的會面,無法達成任何協議,中國才匆忙在昨天開會時(通過新華社公佈),表示會審議該法案。即或如此,到今天仍無發佈任何文本,所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也無法解答,「勾結」外國勢力會是什麼意思。


在香港,就算訂立的法律,是雞毛小事,也會經過確當程序,有文本、有諮詢、有在立法會仔細討論。可在我們偉大的祖國,訂立有如此嚴重後果的法律,竟然可以神秘地進行,那叫我們如何原則上支持這樣的法律呢!


香港目前的問題,即社會對政府及警察(暴力)普遍不滿,對中央未能按基本法承諾推動普選感到沮喪,從而引致躁動不安,卻換來以〈港版國安法〉嚴打。訂立〈港版國安法〉,就不能說是合情合理了。真誠地反對這樣的法律,又怎能說是不效忠特區呢!


到今天,中央仍未公佈〈港版國安法〉的具體條文。即或有關條文表面上寬鬆,例如港審港判(這已叫做寬鬆),但由於一個兩制的界線已被中央打破,中央隨時可像現在一樣,認為仍未能制止香港的亂象,繼續不斷加辣,港人是無險可守的。


也許,在〈港版國安法〉訂立後,以上的悲鳴,也不被(所謂「法律」)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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