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偉棕
鄧偉棕

律師,中大社會系畢業,努力捍衞說真話、尊重人權的核心價值;追求落地的基督教信仰;熱愛行山。

假〈國安法〉之名



中國本質上是一個專制政權。香港過去一年所發生的事情,令中國這個專制政權越來越不耐煩,覺得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脅,所以在今次召開的人大會議,要假國家安全之名,直接訂立適用於香港的〈國安法〉。


本來,基本法第23條的內容很清楚: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等的行為,並禁止某些特區組織與某些外國組織聯繫。向來的理解是,涉及禁止叛國等行為,只能由特區政府立法。現在,中央政府繞過第23條,用基本法第18條的規定,即人大常委會自行制定〈香港國安法〉,所立的其實就是第23條,顛覆了所有人向來對基本法的理解。當然,專制政權總是找到說法,去證明其一切所為都是有法可依的。(例如,為什麼兩辦有監督權?因為根據一國原則,一國「本來」就有這種權力。)我們當然無法推翻這一說法,只能在死前掙扎。


〈香港國安法〉具體條文如何?會否在港設立國安機關?會否訂立罰則在香港直接執行?會否容許中國法院直接審訊?這些,都有待看到具體條文,才可進一步討論。但是,估計社會組織及言論自由,會受進一步限制。社會組織方面,某些與外國有聯繫的組織可能遭禁止;討論港獨也變成罪行(見諸政府最近對歷史科題目的打壓,何謂港獨也會是當權者說了就算)。「反動」報紙如蘋果日報,或網上評論(包括本欄)可能無法存在下去;批評政府、警察,鼓勵集會遊行等,也會視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綜觀朋友的反應及網上所見,絕望及憤怒的情緒不少,但更多人表達的是,這一天其實已經預期遲早要來臨,我們只能憑著智慧與勇氣,並且要鍛鍊身體,繼續沉著應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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