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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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過度控制公眾與私人生活 使得「行人地獄」惡名難以洗刷

根據交通部統計,台灣連續4年交通死亡人數攀升,2021年更創下高達2962人死亡,2022年截至9月底止,交通事故已造成2293人死亡。

出於對本土的熱愛,台灣當然是一個以美食、自然風光和熱情好客而聞名的地方,但不得不承認,台灣也因其危險的道路而正在受到國際上的指責。澳洲、加拿大、日本、美國等多個國家,都專門向本國的遊客提醒過台灣糟糕的路況。他們認為過馬路要提高警覺,因為許多駕駛都不尊重行人路權。加拿大政府說得更直接:「汽車與機車駕駛不遵守交通規則,他們都橫衝直撞。」


台灣顯而易見地展現出了許多有關交通的問題,如果你/妳願意閱讀接下來的內容,就會明白,許多悲劇的發生並不是突然出現的,而是隨著時間和空間的遷移而慢慢顯露出來的。

日治時期留下的隱患

台灣目前的省道、市道、縣道等,都形成於日治時期,設計目的是方便軍事運輸和間諜行動,儘管不得不受到實際地勢地貌和城市原有布局的影響,但在考慮道路的寬度和路線時,並不以居民的方便和日後可能發展到一定程度的交通運輸量為主要因素。這導致了台灣交通在道路上的限制——寬度過窄,主要道路只適合單線、直線行駛,以使日本軍隊能夠儘可能快的走到人群聚集地的邊界。而當地居民為了方便日常生活,在房屋之間拓展了許多僅供上學、工作或者是去和鄰居閒談的小路,這些道路也被如今政府保留下來並投入使用,這也是台灣道路上的第二個限制——這些小路沒有經過設計和測量,藏有巨量的、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斜坡、轉彎等隱患。

堆疊的國家——台灣

2021年,台灣有2,962人死於交通事故,即每10萬人中有 12.67人死亡。這大約是日本的六倍,英國的五倍。我們的媒體創造了「交通戰」一詞來形容國內「戰場般」的交通狀況和大量的道路死亡人數。

據政府統計,市區42%的道路設有人行道,但這並不能說明什麼,要提升行人安全,規劃出安全的人行道是基本條件。但台灣步行環境的問題,不只是人行道不夠寬、不夠好,而是根本沒有可行的人行道——人行道路很窄,停滿了摩托車和汽車,有些地方被燈柱和變壓器箱擋住,店面被植物或招牌佔據,行人通常會不得不走上車道。此外,一些人行道是拼湊而成的騎樓(自日治時期之1900年起,建築法規、都市計畫法規、縣市之建築自治條例強制規定一定要件下建築物須設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將騎樓列入「道路」以及「人行道」加以管制),騎樓在台灣等同於私有公用之公共人行道,其所有權人不得占用或停放汽車或妨礙他人通行,但騎樓本身的存在就已經足以侵佔行人的通行空間,帶嬰兒和小孩的父母有時不得不用手推著嬰兒車穿過,而輪椅使用者則被迫曲折進出有時被阻塞的車道或人行道。

總是落後的行政和法律

台灣交通亂象不是第一次登上國際新聞也並不是第一次討論,然而,似乎只有國際知名媒體報導,台灣人才會重視該議題。

面對各界質疑,交通部的應對作法是提高車輛不禮讓行人的罰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迅速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提高不禮讓行人罰鍰,也恢復部分可檢舉項目、調高無照駕駛罰鍰。

但是,修法提高罰則就能減少事故?台灣交通安全協會質疑,很多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並非駕駛人有意識的違規,一味提高罰則並不會有效果;只加重對人民的處罰卻沒有真正解決問題癥結,「似乎一直停留在中世紀的獵巫氛圍」。


是的,就像獵巫是源於過度傳統和保守的社會環境,從而在當權者和民眾之間有意無意地形成的一種道德恐慌。只是加重懲罰只會導致人們對彼此產生更低的信任水平和過度緊張,而不會在物理層面使得台灣的道路變得更寬闊、交通變得更安全。

不管是哪種肇事原因,加重肇事者的懲罰都是把責任歸屬於駕駛本身,但若只靠數據得出「只要駕駛注意就不會出事」可能是過度簡化問題,折射出政府對於處理問題的懶惰和敷衍。

我們都明白,改建道路需要投入大量的金錢和時間,可能會遠遠超出一個政府官員在任的時間,交通3個重要因素──執法、教育和工程必須同時俱進,才能提升交通安全環境,其中工程面又是台灣最常忽略的面向,而工程面涉及許多專業問題、又常常因耗資巨大產生賄賂問題……很顯然,這些都是政府制度、道路工程和法規的問題。

「行人地獄」是因為台灣人的劣根性嗎

如果我們討論的是車輛不禮讓行人、人車爭道和除酒駕以外的交通肇事問題,交通沉痾當然不是因為台灣人的劣根性!道路狹窄和道路分職不明才是行人在過馬路或在人行道上行走時,經常不得不與騎自行車的人和機動車司機爭奪先行權的原因。台灣國立成功大學教授鄭祖瑞說,台灣有句俗話,「台灣人一坐上方向盤,友善的性格就消失了」。

儘管我們的政府經常鼓吹自己對人權的重視,但台灣的道路安全實在缺乏更新的道路工程和設計專業知識,道路設計指南不明確,讓解決問題只是紙上談兵。政府以「汽車為中心」的規劃,優先考慮的是私家車而不是公共交通、騎自行車的人和行人。

目前來看,政府反應措施是訴諸更多的警力並增加更多的交通信號燈和測速攝像頭——即使是在沒有意義安裝它們的地方,這是一種典型的謀求控制公眾與私人生活之方法,面對「行人地獄」,相信採用更現代和科學的方法,而不是以嚴刑使民眾屈服的方法,會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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