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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台北曲藝社黃逸豪家內性侵害脫口秀發表

這幾天台北曲藝社的黃逸豪(台灣脫口秀演員)在網路上發表了一些家內性侵害的地獄梗玩笑話,在網路上炸開,讓他的粉絲專頁被人圍剿,他也公開說歡迎私訊他,收到私訊後他懷抱著沈重的心情道歉。

其實這不是黃逸豪第一次開類似的玩笑話,想了想後,我就決定寫信給台北曲藝社,下文是我的信件直接公開,去頭尾打招呼後全文:


自稱八〇後最強相聲新生代之黃逸豪社員,實為脫口秀演員(應理解無誤?),近日在個人粉絲專頁張貼一段脫口秀段子,可惜我未能看見其精彩脫口秀片段,黃姓脫口秀演員便已將該影片刪去,因該影片中的言詞,引起性侵受害者(尤其是兒童性侵受害者、家內性侵受害者)高度不適,甚至需要服藥,從後續網路上的圖片可窺看影片中言論一二,如附圖所見,黃姓脫口秀演員說:

「叫女兒不要穿得太暴露通常效果不彰,還會被當成檢討受害者,建議大家換個說法:『女兒啊⋯⋯你穿成這樣,把拔會想幹你喔』!

圖一:黃的脫口秀台詞,引起家內性侵受害者的創傷
<gwsw id="gws-16080909058397462813937">圖</gwsw>

黃姓脫口秀演員隨後張貼出的道歉言論(附圖二),更是偽善之詞。

圖二:黃發文道歉
<gwsw id="gws-16080909380997646826816">ㄊ</gwsw>

他說:「我在寫笑話的時候,並沒有意識到觀者在無法理解笑話脈絡時,會對笑話本身做出什麼樣的解讀」,這是暗指是觀看的人不理解他所說的笑話脈絡,請問,脫口秀演員沒能好好表達出笑話脈絡,難道是觀者之錯嗎?難道不是演員不專業、不敬業、不能寫出旁人更加理解的脈絡梗卻硬要用?最終導致這樣的結局難道不是自己的失誤?況且,黃姓演員的影片難道不是自己放在網路上的嗎?是別人幫他上傳的嗎?這是不是也是自己去脈絡化操作的錯誤,自己的失誤與無法專業控管脫口秀影片導致呢?

又,黃姓演員說:「我不敢說我可以完全體會這些人的心情,畢竟我並沒有受過類似的傷害,但我明白了這些強烈的情緒,並不容許外力的碰觸」,再一次的,我們看到黃姓演員跟家暴性侵案常見的論述一樣在檢討被害人,「這些強烈的情緒不容許外力碰觸」,很明顯是在責怪受害者,是你們都玻璃心,一碰就會碎,任何外力都不能碰你們。那麼,我認為黃姓演員是否應該詢問一下自己:請問受害者活該要被你碰嗎?你憑什麼呢?可惜,黃姓演員至始至終都沒有理解對方的心情,跟家暴性侵犯一樣在檢討受害者的行徑,更是令人髮指。

脫口秀演員使用「地獄梗」的道德與倫理之界限何在,一直是社會上頗有辯證的話題,然而脫口秀演員自己無性侵他人、被性侵經驗,以自己未能經歷而「不知道、不瞭解」開脫個人玩笑話所造成的「地獄」(是的,如我一位朋友所言:那才不是地獄梗,那就是在製造地獄),是否不用負責?是否可以以「我沒有經歷過我不知道」作為開脫?脫口秀演員難道在表演前「不需要」做功課去了解自己所說的段子內容為何,會造成什麼影響,訴諸的族群、影響的族群為何嗎?難道不需要去了解一下你所談論的族群,便可以泱泱大口恣意訴說?脫口秀演員若是隨便上網google一下家內性侵受害者,想必都會有很多的資料,如果黃姓脫口秀演員在脫口秀公開發表前,先做一些功課,或者先去找家內性侵案的心理師瞭解家內性侵的情況,他的這個玩笑話是否就能夠以更加專業、完善的方式呈現?而不是這種引起公憤、激起受害者創傷經驗後,只能在那邊道歉說些「你不懂我的梗、我不懂你的經驗,真抱歉歐」的偽善之詞?

希望台北曲藝社作為台灣相聲與脫口秀界的重要、關鍵表演社群,可以為台灣社會帶來更加優秀、良善的表演。我們並非訴求台灣社會只能有政治正確的表演,但政治不正確的地獄梗表演應以更加合宜舒適、包容而非排除的方式呈現在觀眾面前,而不是引起另一波無謂的道德傷害,甚或社會撕裂的爭論,也許才是表演藝術最本質之人文關懷。


我最後以「一個喜歡相聲的人」和自己的本名作署名。

黃還有一篇詢問群眾為何如此憤怒的文章(下圖),這在在表明了黃姓表演者從未嘗試去理解他的脫口秀段子中談及的群眾,但卻恣意談論他們的人生、人生中的重大事件。而明明是「性侵」事件,竟然以「這個冒犯從何而來」作為詢問,指名自己「真心不懂為什麼某些人的反應這麼大」,都表現出黃作為專業的喜劇表演者、脫口秀演員的不專演性。黃不只一次掀起這種風波,實在是台灣當代表演藝術界的一大遺憾。

圖三:黃表示不理解「某些人」的反應為何這麼大
<gwsw id="gws-16080909908143437580996">圖三:黃</gwsw>

又,黃在個人的道歉文中,要求大家不要繼續轉傳他的圖片,這到底是他的文中所說的「也請那些仍在散播截圖的人,不要再讓它傷害其他人」,還是他在留言(圖四)中的「這個笑話我已經刪除了,你們讓截圖繼續流傳,如果繼續讓其他人不舒服,我不確定是誰的責任」,挑釁式的開脫個人罪責呢?散播黃逸豪的截圖讓更多人受到傷害,什麼時候變成轉傳者的責任了?轉傳者是在呼籲這種言語不該存在,轉傳者才是在為了那些家內性侵受害者們著想,反觀黃逸豪這種三番兩次訴求「因為我已經刪文、你們不要再轉傳」的行徑,是否才是為了避免越來越多人看見自己的不良言行,所說的開脫之詞?黃逸豪有真正反省個人言論的錯誤嗎?若是,那為何道歉之詞仍隱隱暗指是他人看不懂自己的笑話,在言辭之中仍無誠懇之意,仍要暗中卡油、甚至引用莊子的言論來為自己取得精神上的啊Q勝利?

圖四:黃詭辯說繼續讓截圖流傳是流傳者的責任
<gwsw id="gws-16080910420127841760309">ㄊ</gwsw>

如果黃逸豪真的認為自己言詞有誤,且希望「誠摯」地向因其言論的受傷者表達歉意,為何要刪文,又為何不肯以坦然的方式面對個人的脫口秀失誤、不專業的錯誤表達?道歉後又為何要要求他人不再轉傳,這是否是一種非真摯面對個人錯誤的行為?

也許我們現在沒有辦法解答,也無從猜測。

只能期待黃逸豪後續的脫口秀段子能有不同的呈現。當然,我們也希望台灣的表演藝術界,不論相聲或脫口秀,都能帶給台灣群眾更好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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