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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爛

讀書筆記|當兄弟們在逃,我如何不逃?《全員在逃》


 延續上篇對Alice Goffman《全員在逃》(On the Run)討論,此文從不同的立場與觀點探討此書引起的議題。

前篇讀書筆記中,我已針對《全員在逃》書中質性研究的方法提出問題,主要為:一、叢林探險式的書寫手法(如「Jungle Book trope」,出自Manning, et al.,2016);二、進入田野和成為一份子的方法;三、對於研究者立場的反身性思考。學界因此書而起的討論,一部分針對此書的田野和資料,另一部分則延伸至民族誌研究之方法論探討。

研究爭議:犯罪、道德、真實性

Goffman在田野中法律與道德上的爭議,為法律領域學者Lubet(2015)指出其協助報導人Mike開車在街上遊蕩、尋找殺害自己兄弟的仇人時,已犯下賓州的共謀殺人罪(conspiracy to commit murder),同為法律學者的Campos(2016)更進一步指控學術界似乎沒人在乎Goffman和黑人兄弟要去殺另一位黑人這件事。[1]

Campos發表在網路上的文章〈Alice Goffman’s Implausible Ethnography〉(2016)更詳細指出《全員在逃》書中的漏洞,包含作者所言自相矛盾、田野事件時間錯置、田野經驗與專業人員所述不符、呈現資料與真實情況有出入、量化調查資料有問題、問卷收集方式無代表性等等多處,此文對Goffman的研究有諸多指控外,也略為探討了社會科學與民族誌研究方法「不誠實」的問題。[2]

活在其中,如何不慟?:困難重重的民族誌

另一方面,質化研究方法的學者 Robert Zussman(2016)的文章〈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從民族誌研究方法的細節上,以相對支持和理解的角度談Goffman在研究中的方法問題,並提供不少過去民族誌研究案例,作為理解Goffman研究實踐瑕疵之佐證。

比如,犯罪相關的民族誌研究中,研究者難以排除捲入非比尋常事件的可能性,但研究者的道德議題或許不是此中關鍵。Zussman舉出Patricia Adler(1985)和Venkatesh(2008)作為前例,Venkatesh 的研究是進入黑幫、當了一天黑幫老大(Gang Leader for a Day,2008),Zussman 認為該研究不可能當了黑幫老大但沒有接觸任何犯罪,可是學界為什麼沒有獵巫式地討論這件事情?反而對 Alice Goffman 猛追猛打呢?尤其當 Alice Goffman 極度投入在田野中時,Zussman 認為若 Alice 對朋友之死毫無情緒反應,反而才令人擔憂。

Zussman 也討論了被研究者的匿名性、田野中的引用重組問題、對報導人的依賴與可信度[3]、量化數據的意義缺乏和田野故事的撰寫手法,從過往民族誌的發展與實踐經驗之中,Zussman 同意Goffman作品中的瑕疵,但肯認其可圈可點與學術上的貢獻。

民族誌研究的代表性與一般性?

Manning、Jammal 和 Shimola(2016)的文章中[4],另外指出 Alice Goffman 在第六街黑人青年的研究呈現上,犯下過度化約(over generalization)和失於考量代表性(representation)的問題。[5]

一個社區的黑人青年際遇,未必能代表美國所有的黑人青年、所有黑人社區的現況。Manning, et al. 指出的問題,已不僅僅是民族誌研究方法的議題,而是包含質化和量化研究在內的資料處理問題,收集的資料如何代表母體?又在何種程度上足以具備代表性、或不具備代表性?這些是研究者在使用、分析與呈現資料時必須謹慎注意的現象。

我對這個議題稍有警惕,過去在倫敦修讀女性主義方法論課程,授課教師特別沿人類學民族誌的歷史脈絡提醒研究生「代表性」的問題,尤其班上多數為國際學生,通常會選擇自己國家作為研究題材,那麼在不熟悉該國(該田野場域)的人面前,研究的代表性可以巨大化、膨脹到什麼程度?

女性主義怎麼看

Chancer和Jacobson(2016)的觀點和前述學者又不盡相同,其提問若此書加入女性主義理論的觀點呢?並以書中Mike的情況簡單分析,如從Mike的行動如何談masculinity,Mike對Marie訴諸暴力為sexist violence、sexism等,若從女性主義的角度分析,可以是什麼樣的視野?此部分和我上週筆記中略有異曲同工之處,但我關注在Goffman談方法論時的反身性思考之處。

我們尋找的研究真相為何?

隨著Alice Goffman爭議掀起的是學術研究(或民族誌研究)「可信度」的討論,研究者提供的材料究竟是否真實?在研究資料的撰寫、創造、轉譯過程中,又失了幾分真、多了幾分假?

Campos和寄給社會學者指控Goffman研究的匿名信,對Alice Goffman的一大批評便是真實性,從枝微末節之處發覺資料的矛盾,從而影響研究可信度,間接使得研究者的學術名聲受損。

從 Healy 和 Zussman 的討論,我們皆可看出「信用」在學術研究上扮演的重要角色,尤其當民族誌工作以某種類似 self-reported 的方式呈現(沒人知道田野中真正發生了什麼)。研究者的信用、研究資料的可信度,於焉成為研究如何對學術界、對社會大眾「負責」的重要標地。

當學術研究以呈現並分析社會現象——真實現象——為本,虛構、胡謅、甚或創造出不完全真實的現象,無異於詆毀學術研究的本質、失信於社會公眾。

當幾篇文章不約而同談論Goffman研究的可信度、資料的真實度時,我不免思考「真實」對於吾人的重要性為何?當我們質疑民族誌研究的資料真實度時,我們質疑的是資料、研究者或「研究者作為人的難保客觀性」一事?

我們的追求又什麼,絕對精準、客觀、理性的「科學」資料,作為對公眾與知識的負責?那麼,那樣的資料又真實存在著嗎?


[1] 「For all the talk about how black lives matter, the (non)reaction in the academy and in the elite media to Goffman’s description of driving around Philadelphia with Mike suggests that such lives still don’t matter much – at least not if the lives in question are those of people low enough in social status that they find themselves trapped in the web of poverty, chaos, and violence…」,我認為這是Paul Campos極其嚴厲的指控之一,從Black Lives Matter(BLM)的角度,雖說有點去脈絡化。

[2] 文中引用杜克大學社會學者Kieran Healy談論社會科學研究的誠實議題(honesty)。

[3] Zussman問道:是Goffman的黑人兄弟報導人可信,還是Lubet的警察朋友可信?這個提問很有趣,我們相信誰的資訊多一點、誰的說詞便可供採納。Zussman認為不管相信誰都是錯的,並不是誰說了某件事情便代表事情為真、而是誰說了這件事情為真,他認為的田野的重點並非誰說了什麼,而是think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what people say and the situations in which they say it(p.442)。

[4] Ethnography on Trial (2016)。

[5] 可參考Rios談論此書generalization問題:“Although most of the data presented [in On the Run] are about a small group of criminally active young men – a unique case – the author generalizes the information to many young men, or the black community writ large” (2015:307,引自Manning, et al.,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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