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kwoods
hankwoods

冷靜期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民法典》於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公佈,預計將於二〇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下過雨之後,她說:

“離婚吧。”

“求之不得。”

我看著滿地的垃圾,快要克制不住滿腔的怒火——她往地上扔水晶杯、古董花瓶、蘋果手機、曲面電腦顯示屏的畫面似乎還歷歷在目——簡直是看什麼值錢就砸什麼。她就是這樣一個花錢如流水、一點也不知道節約與愛惜的人,我已經忍她很久了。

更何況如果現在不離,下個月新民法典生效後,每次離婚都要經歷一個月的冷靜期,豈不是把婚姻變成了牢籠。

我們兩個打車去了民政局,我付的錢。她出門當然也是只會打的的。

“離婚?在樓上。”

我們領結婚證的地方穿著紅馬甲的阿姨說。

到了樓上,我們才看見烏壓壓正在排隊等著辦離婚的人,櫃檯裡穿著綠馬甲的阿姨忙得仿佛背上生出了第三只手。好不容易排到我們,她只瞥了一眼就說:

“沒孩子吧,想想財產怎麼分。一人一半就直接簽字還給我。”

不知道她是怎麼看出來我們沒孩子的,但我們都接下她塞過來的三份《離婚協議書》模板。我想要仔細看看上面到底都寫了什麼。職業病。

“趕緊簽字吧,別耽擱後面的人。”

綠馬甲在櫃檯裡催。我回頭看了一眼,身後的隊伍實在太長,快擠到樓下結婚的地方去了。離我最近的彪形大漢像頭瘋牛般惡狠狠地、他身邊弱小乾癟而瘦削的妻子則像小兔子般眼巴巴地看著我,仿佛希望我能趕快結束她和他的不幸。沒離成的話,下個月她就要經受冷靜期的打磨了。

我趕緊簽了字,綠馬甲又在模板上添了兩筆,在我們的結婚證和離婚協議上“哐”地戳了個章還給我們,跟綠色封皮的離婚證一起。

“以後你們一個人也要好好生活啊。”

綠馬甲語重心長地說道,然後繼續受理下一對即將結束不幸婚姻的夫妻。

我看了看領回來的離婚協議,上面寫道:


♀♀♀離婚協議書♂♂♂

(“本協議”)

男方:常島,漢族,一九八七年七月七日生,【我的身份證號,住址,聯繫電話】

女方:戴麗,漢族,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生,【她的身份證號,住址,聯繫電話】

(男女雙方合稱“雙方”)

鑒於:雙方於二〇二〇年二月二日在上海市靜安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號碼】,並生有【1】名婚生子女【姓名、出生年月日】

1、現由於雙方感情破裂,無法共同生活,特此自願申請離婚。

2、婚生子女的撫養

3、雙方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   )男方持有【百分比】、女方持有【百分比】

(√)男女雙方各持一半

4、雙方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

(   )男方承擔【百分比】、女方承擔【百分比】

(√)男女雙方各承擔一半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婚姻登記機關公章後生效。本協議與現行有效的法律有衝突的,以法律為准。

6、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記機關保留一份。

(以下無正文。)

(上海市靜安區★婚姻登記處)(蓋章)


雖然寫的很爛,但政府機關的合同都是不能改的,這我也知道。另外紅皮的結婚證裡面斜著蓋了一個橫跨兩頁的鮮紅大印:

已作廢

從此我又過上了久違的單身生活。


我的單身生活結束於一年以前。

在此之前,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會結婚這檔子事。不是不想結,是沒想過。以前談過幾次戀愛,最後都無疾而終,有時候都不知道是怎麼結束的就結束了,讓我對談戀愛提不起興趣,更別說結婚。

身邊完全沒有人聽說過要再去結婚的,恐怕有男女朋友的都少。我沒有兄弟姐妹,但我表哥三十三才結婚,三十四就離婚了,而堂姐已經三十五了還沒結過。他們似乎都沒有近期結婚的打算,即便他們的父母,我的伯父伯母們,總是抓住一切聊天的空檔,拼命灌輸過了三十不結婚就是剩男剩女大逆不道註定永久孤獨終生的思想。

如果讓他們去立法,大概過了三十歲還不結婚的人應該會被抓起來,強迫送去什麼集中營,和隨機分配的異性拼命造人,直到孩子生下來才能刑滿釋放吧。

即便如此,我們家族,即便算上我爸和我媽兩邊,也還是沒有人生出孩子來。以前我不知道原因,現在算是知道了。

因為要叫兩個性格不合的人長期生活在一起,實在是莫大的折磨,更何況還要讓他們生個孩子出來。

我還記得剛認識我老婆,不前妻,戴麗的時候。那是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伸手不見五指,我們在一個共同朋友請客的路邊大排檔相遇,當時我已六瓶啤酒外加半小瓶白酒下肚,整個人有點飄,這時戴麗來了。她穿著一襲淡藍色的連衣裙,服帖地凸顯了全身的曲線,飄逸柔順的淡褐色長髮舉手投足間不時反射著昏黃的燈光,閃得我眼前一亮。

“小麗,你猜我們中間誰最有錢?”

吃到一半,朋友問戴麗。

戴麗環視一周,輕輕地搖頭,滿頭的秀髮跟著一起搖擺。

“你們應該都想不到,是常島這小子。”朋友說。“他可是貨真價實的富二代,家裡是開藥廠的。”

戴麗看著我,露出驚訝的表情。

其實我家是很有錢,我卻對花錢沒什麼興趣,反而對省錢有。路上發的傳單我都會要來好幾份,超市里的打折券也積累了好幾大袋,沒事的時候就喜歡琢磨自己還能在哪些地方省錢。我的年度手帳都是用鉛筆寫,寫完之後擦掉再寫下一年的,有時候我都記不清自己是在過哪一年。

酒足飯飽,朋友將大家回家的路線一統計,結果我跟戴麗一個方向。

“那你就紳士一下,護送小麗回家了。”朋友說著,露出詭異的笑容。

“哦好。”

那時我還什麼都不知道。

我看著戴麗,覺得她確實小家碧玉,需要細心呵護的樣子。然後我就提議坐夜班巴士,到她家附近再走過去。人行道上的地磚坑坑窪窪的,她穿著細高跟走的很小心,我不得不扶著她。她手臂涼涼的,頭髮香香的,走到樓下的時候她回眸一笑,我就吻了她。

往後的日子就順水推舟一樣發展了下去。我們又見了幾面,然後我帶她回家,我們出去旅遊,見雙方父母。大概半年以後,我們就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

是不是有點快?

那是自然,因為那天的見面並非萍水相逢,而是命中註定。

戴麗一早就盤算好了,那天要見我。她連我不肯坐的士會坐夜班公交也估摸好了,好讓我攙扶她。等我後來見過父母,就知道那天送她去的並非她家。

但我們步入婚姻殿堂的時候,也並非只有我一個人蒙在鼓裡。對於戴麗來說,她當然沒有想到我對節約的美德,是抱著何等崇高的熱忱,以至於我們結婚之後她多次嘗試向我安利鋪張浪費的生活方式,但最終都鎩羽而歸。

這其實是因為她對我的家庭沒有什麼深層次的瞭解。我從小就對父母那種暴發戶式的亂花錢打心眼地厭惡,何苦要買一面牆那麼大的電視機,何苦要買好幾輛跑車,何苦要買滿整整一房間的鱷魚鴕鳥牛羊皮手袋呢。我就喜歡什麼都沒有的簡單生活,而從小連根雪糕都要全家一起吃的戴麗,當然不懂我的心理。

她簡直就跟我的父母一樣,什麼都要買最好的,最貴的,還要反復不停地買,直到塞滿我父母送給我們的樓頂江景豪宅,然後把一切都毀掉再重買。房子幾乎都要每個月拆掉重新裝修一次,森系日系哥特系。我在那裡強忍了大半年。如果不是利用氣頭上她提出來的離婚的機會,我大概再也沒有機會重返幸福的獨居生活了。


辦完離婚手續,我們最後一次一起回到這個我們曾經稱之為“家”的地方。她帶走了所有她想帶走的東西,就剩我一個人。我面對著滿地的垃圾,心情卻出奇地好。家裡再也沒有另外一個聲音,另外一個影子,另外一個多餘的存在。懶得收拾,我從被快遞盒子擋住的書櫃裡抽出一本很久之前看過的《啥都不屌的微妙藝術》,坐在能俯瞰黃浦江的沙發上看了起來。看書是我少有的興趣之一,主要是因為省錢。書甚至可以不用自己買,去圖書館借就行了。

但我實在是想的太簡單了。即便我可以裝出一副什麼都不屌的灑脫態度,我還是沒有辦法避免見到我那一家子人。

“離婚了?”

在姨夫問起戴麗為什麼沒參加我家標誌性的元旦聚餐時,我只能如實相告。房間裡傳來此起彼伏的歎氣聲,仿佛蒸汽玩具火車正繞著餐桌繞圈。

“你這孩子,怎麼這麼草率地就離婚了呢?”伯父說道。

“所以現在才說要搞離婚冷靜期嘛,”姨母接道,“他們這一代人,就是隨心所欲,一點擔當一點責任感都沒有。”

“喲,說的好像陽陽當時離婚也冷靜過一樣,”伯母冷笑著說道,“當年你們倆還不是火上澆油,小兩口鬧得那叫一個驚天動地地動山搖,說什麼也要離完全不聽勸,現在又說島島應該冷靜。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嘛,你說是不島島。”

“我……”

“別理他們島島。”姨母反擊道。“俗話怎麼說的來著,狗拿耗子管得寬不撒泡尿自己照照鏡子。我們家陽陽再怎麼衝動,那也是為了擺脫那個白骨精,簡直像吸血鬼一樣榨取我們家。倒是你們家瑩瑩,怎麼來著,好不容易懷上,怎麼現在還沒生?都懷胎三十個月了吧。”

一隻湯勺沖著姨母的眉心飛來,說時遲那時快,姨母一個歪頭,湯勺砸在了我家郊外洋房別墅的牆上,碎成無數碎片,在雪白的牆壁上留下了一個淺淺的坑。

隨後他們的對話就變成了尖叫辱駡和互毆,中間夾著試圖勸架的我的父母。這就是我家特色的標誌性狗血聚餐。當年表哥離婚,是伯父伯母大戰三百回合不讓他們分開;而堂姐和男友意外懷孕,是姨父姨母一家苦勸她不要打掉。互相干涉過內政,現在就落下了這麼個病根,兩家人一見面三句話就開始吵,每年元旦大戲準時上演,也不知道為什麼每年也還是來參加。但也幸好是元旦聚餐,省的春節還要守在空城一般的上海不能出去玩。

我和表哥堂姐三個人離開了房間,走到冬季蕭殺枯萎的花園裡。外面很冷,但也正好讓我們冷靜一下,免得被摻和到他們激烈的爭吵當中去。

“不管怎麼說,為你感到高興。”表哥說。

“謝謝。”

“實在不懂,”堂姐說,“到底有什麼非要結婚生子不可的。”

“老一輩人的執念吧。”我說。“類似於一種信仰。”

“倖存者的偏見其實是。因為他們結了婚生了孩子,活到現在還在一起,且自以為幸福。如果你們不照做,並同樣認為自己過得幸福的話,那麼從某種意義上說,你就證偽了他們的幸福。”表哥說。

“他們的幸福還需要證明?”

“至少從結論上講不是自洽的,不然也不會如此氣急敗壞了。”

我點點頭。表哥說了什麼,我不是完全能聽懂的,不過作為哲學教授他的話往往最後看都是對的,只是等到那個時候再看已經有點晚了。

“所以那個什麼離婚冷靜期,是真的要搞了嗎?”堂姐問。

“是的,”我歎了口氣,“千真萬確。”

“那以後誰還結婚啊,離個婚這麼麻煩的話。”

“要結婚的人,總歸是要結的。”我說。“只要讓那些已經結了的不那麼容易能離就達到他們的目的了吧。”

我想起和戴麗結婚的時候,那個時候到底是因為什麼就突然要結婚了呢?我有點印象了。我倆在床上如膠似漆的時候,她問我是否愛她,我當然說愛,而她緊接著問我是否會一輩子愛她,我也就回答是的了。隨後我們就去結婚了。因為似乎結婚是墜入愛河裡的人證明自己會一輩子愛對方的最好的證明。當然現在習慣上還要去房地產交易中心把對方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

“你們這些做律師的,以後生意會好的吧。”

“生意方面我不知道,”我撓撓頭,“只是現在的新法律新司法解釋新窗口意見實在太多,我們也消化不了。這一下子冒出來個1260條的民法典,還完全廢除了原來的婚姻法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內容差異實在太大,簡直是要逼著我們重新去讀一遍法學院。”

“可是這樣一來,其他人不是對新法到底什麼內容一頭霧水,更是需要去找律師了嗎。”

“喂喂我們自己都還一頭霧水呢,恐怕連法院的法官也是如此,根本就不知道現在的法律到底是什麼樣子的了。”

“唔。”

堂姐突然沉默不語,定在那裡一動不動。我和表哥見狀也趕緊閉嘴,避免打擾到她,因為我們都知道,小有名氣的藝術家堂姐大概又想到接下來要畫什麼畫或者雕什麼像了。

堂姐直接開車回家了,表哥也乾脆自己走了。我回到房子裡,只剩下我的父母和一地的垃圾。但他們兩人都沒動,只是坐在餐桌前繼續喝茶。

他們肯定正在暗爽,我想。牆上有坑了,可以再來次全面重新裝修了。


我回到了自己的家,這時我雇的保潔公司已經來人把家裡的垃圾和大部分她買的家具帶走扔了。我坐在客廳正中一盞我從北歐背回來的落地燈下用日本茶具喝著不放糖的大吉嶺紅茶,感受原木地板的溫煦時,有人敲門了。

原來我的折磨還遠未完結。

“請問是……”來人是兩個中年大媽,乍看像是孿生姐妹,“常島常先生家嗎?”

我狐疑地看著兩人,不知道是不是剛才保潔公司的阿姨,忘了什麼東西在家裡。

“哦,是這樣的哈,我們倆呢,是社區的婦聯代表,我們聽說呢,常先生這邊已經和……”

兩人瘋狂地想向我家裡張望,但被我的肩膀擋住了視線。

“已經和夫人分開了,所以想要家訪一下,您看可以嗎?不佔用您幾分鐘時間。”

她們是怎麼知道我剛剛已經離婚了?婚姻登記處的嘴也實在是太松了。

“她已經搬出去了,不在這裡。”

我正準備關上門,卻被她們用一隻腳擋住了。

“那問您也可以的。”

“問吧。”

“就在門口?還是讓我們進去吧,外面怪冷的。”

我剛一遲疑,她們就已經魚貫而入,開始自顧自地參觀我家,一邊嘴裡發出嘖嘖的響聲。我回到了剛才坐的地方。

“這到底是有錢人的家啊,這個地暖,實在是暖和的來。”一個說道。

“不過家裡的家具是不是也太少了點,怎麼完全不像是有兩個人住過的感覺?”另一個說。

“都扔了。”我說。“不喜歡她買的家具。”

“哎呀,可不能因為這種事情離婚的呀。”

兩個人聚攏到我跟前,直接拿起我的茶具給自己斟茶,然後一飲而盡,還抱怨這茶太苦。

“當然不是因為那種原因了。”我說。

“那是因為什麼?”

“跟你們無關的吧。”

“怎麼會呢,我們呀,就是這個社區維持家庭和諧的主要機關了。”

“如果你們硬要問,”我歎了口氣,“大概是因為兩人性格不合吧。”

“哎呀,這種理由在我們這可是搪塞不過去的。”

一個人遞給我一個表格,上面在離婚原因的地方有一個說明:不得填入“性格不合”、“感覺不對”、“作息不同”等虛無縹緲的原因。作息不同到底哪裡虛無縹緲,我倒是很想問問。

“這種事情有必要問的這麼細嗎?”

“當然有了。”其中一個說道,還掏出手機拍我的照,連問都沒問我。“這些信息我們都會匯總到大數據裡,到時候幫你物色一個,包你滿意的。”

“物色什麼?”

“我們呀,聽說您這邊單身了,那不得趕緊再跟您介紹一個。”

“我想一個人靜靜,不想又倉促結婚了。”

“哎呀,那可不行。一個人處久了可不就不想結了。我們給您介紹一個,您就能趕緊走出上一個的陰影,重新開始幸福的人生了。”

“我現在挺幸福的啊。”

“您現在一個人,幸福個什麼勁啊。要有老婆,再添一個,不兩個,大胖寶寶,那才叫幸福呢。你們算是趕上好時候了啊,我們那個時候都是只能生一個的。”一個說。

“您就放心好了。我們社區有很多各方面條件都特別好的單身女青年,這就回去幫您聯繫……”另一個說。

突然,一陣寒意從門的方向傳來。我抬頭一看,戴麗正站在那裡,對著我們投射著深深的怨念。


“你得幫忙。”

“我不。”

戴麗氣鼓鼓地坐在地板上。

“可是我媽真的病了,很重。”

“跟我有什麼關係。”

“你是我認識的最有錢的人了。”戴麗哭著說。“看在我們夫妻一場的份上,而且你也叫過她媽媽,幫幫你前岳母吧。”

“我有錢跟我要幫你媽,有什麼邏輯上的關係?有什麼法律要求我去幫你?”

“我知道了。”

戴麗瞬間停止了哭,仿佛驟停的陣雨,連路石上濕過的痕跡都沒有。

“你這個人啊,真是狠毒。”她從隨身帶來的塑料文件夾裡掏出一份文件。“不見棺材不落淚。”

我接過那份文件,結果是我們簽過的離婚協議。

“好好看看第3條。”

第3條寫的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由雙方各持一半。

“所以你腳下的這房子,也有一半是我的。”

我忍不住笑了起來。

“可是這是我父母送給我的。”

“結婚的時候我讓你把我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去了。”

“可是根據婚姻法解釋三……”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男女一方父母送給夫妻雙方的房子,可以視作是僅向自己孩子的贈與,所以這房子還是我的。所謂司法解釋,就是法律沒有規定的領域,由法院發佈的號稱是補充法律的規定,但有時司法解釋會跟法律直接衝突,比如著名的擔保法解釋第十二條。

“我就知道你要搬出來婚姻法解釋三,”她一副陰謀得逞的樣子,“自己去看看法律是怎麼寫的。別以為我就認識你一個律師。”

我掏出手機快速查看了一下。

“哦,是這樣……”

原來那一條不適用於協議離婚。我看著跟前這份協議,意識到隨著自己的簽名,腳下的房子已經有一半是屬我的前妻的了。


為了救人,我和戴麗下樓把房子在中介那裡掛牌了,掛了個低到出乎意料的價格。過了兩個月,終於有人要買了。

我們收到了錢,跟中介一起去了房地產交易中心,排隊準備辦理過戶。沒想到的事情發生了。

“所以你們兩個……現在已經離婚了?”

“是啊。”

“房子是你們結婚的時候買的?”

“不是。我爸媽早就買的。”

“但是你們上次登記房地產權的時候,兩個人是結婚的?”

“是的。”

“這就有點麻煩了。”

我和戴麗看著辦理變更登記櫃檯裡的小哥抓耳撓腮。

“有什麼問題嗎?”

陪我們一起來的地產中介小姐看見我們的窘境,前來查詢。

“你就是中介的對吧,沒有聽說過我們的窗口意見?”

“什麼東西?”

“最新的窗口意見啊,關於已婚人士的房地產變更登記。”

所謂窗口指導意見,就是在法律沒有規定的領域裡,由各地政府、有時候甚至是窗口負責辦理業務的行政人員隨機編造的規則,有時是要求提供額外的文件、其他機關的蓋章、一定要掏錢買的行政機關制式合同等。這種規則一般都不會在網站上公佈,但不按照規則來就辦不成你想要的手續。

為了搞清楚這些規則到底是什麼樣的,剛去律所工作的前幾年我都要每天拼命地給相關政府機關打電話,想提前知道是否有這些所謂的窗口意見。能把電話打通已經是奢望了,到了具體辦理手續的時候窗口意見可能已經變得面目全非。

“沒有啊沒聽說過。”

“我們跟上海每家地產中介都打過電話了,不可能沒聽說吧。”

“具體是什麼呢。”

“就是……”

櫃檯小哥晃了下他手中的離婚證和房產證,壓低了音量。

“上面新來了領導,聽說很多人為了利用上海戶口首套房的優惠故意假離婚,非常生氣。現在我們的窗口意見是,如果房子曾經登記在已婚人士名下,轉讓出去的時候產權人必須還是已婚狀態。”

以前也聽說過所謂的假離婚,因為如果一個人是上海戶口,在上海買的首套房是可以繳納較少比例的首付的。如果夫妻雙方就只能享受一次,離婚了就可以多享受一次了。

“我們可不是為了占上海戶口的便宜。”我說。“這房子早就買了,你們系統裡肯定有記錄的吧,再看看我們結婚的日期就知道了。”

我正準備掏出已經作廢的結婚證,卻被窗口小哥制止。

“沒用的。我們說什麼都不會受理,你們還是趕緊去複婚吧。”

“就為了賣套房子?”

“賣套房子怎麼了?這麼大個事。結個婚分分鐘就辦好的事,還不用花錢。”

“可是……”

可是結婚可以因為政府機關要我結我就非結不可?我真想把房產證扔在這個小哥臉上,大喊一句去你媽的老子不辦了,然後拍案離開。

但我看了眼戴麗,她的眼神像只落難的小貓。就是這種眼神當年吸引了我。我只好又跟她去了趟婚姻登記處。


我拿著離婚證走到了登記處門口。

“說好了,我們只是為了房子複婚的,房子賣掉了馬上就離。”

“當然了。”

她冷冷地答道,澆滅了我內心可能曾經燃起的一點火星。不過一回想起跟她結婚後發生的事,對她的冷淡還有點感激之情。

“你們兩個……”

登記處門口多了個前臺,以前好像沒有。前臺的阿姨看見我手裡拿著的離婚證,臉色突然拉了下來。

“我們不辦離婚手續,變更也不辦。今天婚姻登記處沒開門。”

我掏出手機日曆。

“為什麼不開,又不是法定節假日。”

“我們……組織開會學習最新精神了。”

聽起來很正常。我正準備離開,戴麗說:

“能不能求您幫幫忙?我們急著複婚,關係到人命……”

“複婚?”前臺阿姨打斷了她。

“是的。”

“呃,上面應該還是有人在處理的,我幫你們問一下……”

我們被放了上去。樓上結婚的那層跟平常一樣,有人排隊領證,有人拍照,有人圍觀,但人不多。只是前往樓上離婚那層的樓道已經放了塊牌子,讓人不要上去。為了讓人不能離婚真是無所不用其極了。

“所以你們……”一個紅馬甲的阿姨看完了我們的材料,“是想要再次結婚的對吧。”

“是的。”

紅馬甲拿過桌上的一個檯曆,對著我們的結婚申請表格,一天天地數著。

“而且……你們拿到離婚證後,從來都沒有來過我們這裡?”

“對的。”

“那你們還結不了婚。”

我突然感到頭部湧起一陣眩暈。


“你們看啊。”

紅馬甲把檯曆轉過來,讓我們看到去年12月的那一頁。檯曆上面寫著“慶祝《民法典》正式生效留念”。

“你們是在2020年12月12日申請離婚的,對吧。”

我也不確定了,但離婚證上確實寫著那一天。

“往後數19天——”紅馬甲把檯曆翻到下一頁,是2021年1月。“1月1日,發生了什麼?”

我看了眼戴麗,她也一臉迷茫。那天是我家元旦聚餐的日子,雖然後來演變成了混戰,但這當然不是紅馬甲正在尋求的答案。

“難道說……”

“對了,那天《民法典》正式生效了。”

“可是這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戴麗說。“我們在生效前就離婚了啊。”

“是的,但是《民法典》生效了之後,對於要離婚的人來說,有什麼影響?”

“聽我說,”我打斷了紅馬甲,“別繞圈子了,《民法典》對我們什麼影響都沒有。我們在生效前就離婚了,所以不需要什麼冷靜期。”

“誰說的?”

“我說的,”我正準備掏出錢包,裡面有幾張我的名片,“我就是個律師,法律不可能是那樣的。”

紅馬甲冷笑了一下。

“虧你還是個律師,”紅馬甲說,“回去好好看看《民法典》,有沒有說冷靜期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的。”

我改為掏出手機,現場查起法條來。出乎意料的是,《民法典》裡確實沒有寫到底是從何時開始起算冷靜期的。

“可是我們在法學院裡都學過,除了刑法和減輕罰則,法律是不應該溯及既往的……”

我用不確定的聲音自言自語道。法不溯及既往從來都不是法律的一部分,最多只能說是法理上的一個原則,但似乎從來都沒有人堅持要遵守這個原則。

前幾年突然說要限制各地蓋摩天大樓,不准超過500米,當時我也以為不會溯及既往,並且如此這般地告訴了客戶。結果政府很快叫客戶把已經建到530米的高樓削掉30米,導致客戶一系列違約,最後破產。那棟被削掉30米的高樓現在就站在長江邊,變成了一棟高聳的爛尾樓。這樣的樓全國各地都有。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們接到上面的通知,冷靜期就是從《民法典》生效前29天開始算,所以你們這個肯定是要過冷靜期的。”

“如果過了冷靜期,那我們就是已經離婚了啊,為什麼不能複婚呢?”戴麗問道,問得很好。

“你讓你老公再看看法條。”

我又看了眼手機,才注意到冷靜期這條還有第二部分。

“所以說啊,”紅馬甲把檯曆又拿過來。“你們在2020年12月12日申請離婚,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你們的冷靜期在1月11日就結束了,這個時候到2月10日之間你們需要一起親自來我們這裡辦理離婚手續,否則就過了能辦理離婚手續的窗口期了。”

“也就是說……”

“對了。”紅馬甲阿姨興高采烈地看著我倆。“你們從來就沒有成功離婚過,還是合法的夫妻。”

我和戴麗面面相覷。

“那這個離婚證……”我說。

“還有結婚證怎麼辦,上面還蓋著作廢的章子呢。”戴麗說。

“放心,我來搞定。”

說著,紅馬甲攤開我們的離婚證,在上面依次蓋上了“已作廢”的公章,又從我們已經作廢的結婚證上,撕下我們兩人的合影,粘貼到兩本空白的結婚證上,填好信息並蓋上鋼印後又給了我們。

我們手上就多了兩份嶄新的結婚證,照片周圍還留著撕下來的毛邊。

“恭喜你們了,”紅馬甲說,“本來換新結婚證是要收費的,這次就給你們免了,一共節省了十八塊呢。”

我們點頭致謝,正準備離開。

“對了,還有這個。”

我們回頭,紅馬甲又塞給了我們之前簽過的離婚協議。上面已經畫了個大大的叉,又加蓋了這樣的印章:

未通過冷靜期離婚無效

印章的顏色藍藍的,有點冷冰冰的味道。


離開之後,我們就約了中介,又去了房地產交易中心。這次終於順利辦理了過戶。

在辦理過戶的時候,我突然想到,既然我們從來都沒有成功離過婚,而離婚協議又無效了,那麼婚姻法解釋三怕還是適用的,我可以告訴戴麗這房子從始至終都是我的,沒有她的份。

不過如果我這麼做,她可能就不會配合我再去兩次婚姻登記處。第一次是再去申請開始起算離婚冷靜期,第二次是冷靜期過了以後正式申請離婚。

我還是相信她的,大概是會拿賣房的錢去給她媽治病,而不是又買一堆沒用的奢侈品。但現在終於離婚了,我才懶得管她要去幹嘛。

因為我的遭遇,我想起了當時排在我們後面那對夫妻,不知道他們到底成功離婚了沒有,直到有天我在新聞裡看到了個好像是當時那個男人的照片。他因為家暴致人死亡被捕,可能會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她終於還是從不幸的婚姻中解脫了,雖然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這次遭遇也讓我對我的職業選擇產生了懷疑,一個連法律是什麼樣的都說不清的律師,真的有存在的價值嗎。

不過也許這不是我的錯,這種時候我只能這樣想。

唯一從這次遭遇中學到了什麼的,是堂姐。她結合我後來的經歷,設計了一個手機app。看起來跟一般的地圖導航軟件沒什麼兩樣,但真的開始用就會發現,裡面導航出來的道路在不經意間會悄然改變,北京西路會跟南京西路對調,共和新路會跑到西藏南路的南邊,虹橋機場有時會消失不見,有時則會標注在浦東機場上。

這款軟件後來在惡作劇玩家的領域裡火了一陣子,但我知道堂姐,她只是想要讓你知道,有些地圖因為善變,永遠都無法帶你到達自己的目的地。


(本文純屬虛構;所有人物、地點、法律、事件等名稱及內容的雷同純屬巧合;所有法律的解讀皆為虛構)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