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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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天安门上还挂着毛主席像,我們都还是同一代人”

避讳是中国的国粹

避讳一事是砖制国的特产品,又是象形文字国的特产品,故此可以说是中国特有的东西。中国的避讳之法,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则被东亚,闻名世界,可谓中国之国粹。

孔老夫子在编纂《春秋》之时就明确指出,“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个讳最初是讳事,即把对尊、亲、贤者不好的事迹加以掩饰或是不书,以示对其之尊敬。后来也演变成对其名字的避讳,不直书其名,表示尊敬。归根结底,这种避讳还是为权力讳。中国传统政治一切权力都是由王权派生的,天子或曰皇帝天下独占、地位独尊、势位独一、权力独操、决事独断,一切权力活动围绕“五独”来展开。汉字自然也不是权外之地,皇帝的名讳自然也要独占,不许他人染指。

避讳制度起源于周,成于秦汉。秦汉时期,开始有避讳改字的方法,即把用与讳字意思相近的字替改,例如改楚为荆,改邦为国,改姮娥为嫦娥。至唐而盛,至宋而极。

唐朝时候有避讳缺笔的方法,与改字的方法并用,比如是李世民的世·民写作的时候缺一笔少一笔,或者径直将民写成氏,改成人。为了避唐室先祖李虎的讳,还把夜壶“虎子”改成了“马子”,“虎”吸进变成了“马”吸进。山药原名薯蓣,因唐代宗名豫,避讳改为薯药,又因宋英宗讳曙,改为山药。怪不得山药常常与蓝莓相配,盖因唐宋避讳改名,又难又霉。宋朝时田登作州官,不许人说灯字,全州把灯改为火。到了上元节,吏人写了一则告示,说“全州放火三日”。于是成一俗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到了元朝,蒙古统治者不太习汉文化,都以蒙古语为名,译音没有定字,就不讲这个避讳。到了明朝,避讳的方法也比较疏散,没有唐宋那么严密。及至清朝前期,兴起文字狱,避讳又搞得非常严厉,甚至到了“避席畏谈文字狱”的地步,人人自危。

除了改字缺笔,还有空字、改音的方法。空字,顾名思义,即提到某人名讳时,空而不书,或给打个囗,或写个“某”,或写个“讳”,犹抱琵琶半遮面。久而久之,后人甚至连他的真名真姓都搞不清了。改音之法比较复杂,远不如改字缺笔方便,以至于历史上有过但是示例较少。

到了清朝末年,避讳制度仍然存在,直呼皇帝姓名那是大不敬。1903年6月20日,Ge命青年章太炎在《苏报》上刊登《驳康有为论Ge命书》,直骂被康有为奉为明君的光绪帝“载湉小丑,未辨菽麦,铤而走险”。载湉乃当朝皇帝的名讳,直呼其已数不敬,再骂小丑,还不知道分清豆子和麦子,这是缺乏基本常识,赤裸裸人身攻击。

此文一出,天下哗然。清政府割地赔款可忍,攻击皇帝不可忍。

于是下令,逮捕章太炎和鼓吹Ge命的邹容。可是,当时章邹二人都在上海租界,是拥有治外法权的法外之地,清政府想要拿人,还必须得跟上海工部局的交涉。清政府与洋人交涉了半年,1904年终于宣判。章太炎被判处监禁三年,邹容二年,限满释放,驱逐出境。1905年4月,距刑满释放还不到三个月,邹容瘐死狱中,年仅20岁。1906年6月29日,章太炎刑满释放。

民国之后,最高领导人的名讳似乎不用避了,而学起了西方国家,搞起了个人崇拜。原来百姓无言觐见天颜,现在官方想方设法让你看到大总统、主席、总司令等元首的名讳和肖像。袁世凯的大头被铸在大洋上,孙中山的肖像印在钞票上,中山路、中山公园、中山大学等以中山为名的“新事物”应运而生。

蒋介石也不遑多让,与“先总理”的个人崇拜有过之而不及,恨不得别人一听到蒋中正的名讳就稍息立正敬礼。不过国民党最终还是丢了大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那么,民国之后,避讳之法从中国消失吗?恐怕没有,这传承了二千多年的东西,跟皇帝观念一样,深深地刻在中国人的DNA里,换了个马甲,你以为我就认不出你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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