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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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天安门上还挂着毛主席像,我們都还是同一代人”

皇帝打人:亲自指挥、亲自部署

中国的百姓喜欢看热闹,尤其喜欢看官员的热闹,就像中国的百姓常恨特权,恨自己没有特权一样。前段时间,济源市委书记打人事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市委书记怎么能亲自动手打人呢?打的还是市政府秘书长,这一巴掌扇过去,打的不仅是秘书长的脸,也打市长的脸啊。”官方喉舌也看不下去了,央广网发了篇快评,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应在各方面成为人民群众的表率,即便有天大的理由,也不应该一言不合就在公共场合大打出手。这不仅有辱斯文,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甚至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嫌。”

官员打人,在中国算不得新闻,官员打官员,特别是有些身份地位的官员打官员,才会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新闻。就像2012年,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怒扇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王立军的事件,这一巴掌打掉了王的自尊心,打断了他的仕途,打得他连夜逃入美国驻成都领事馆。打人的薄熙来也没有捞得好处,最终被“依法查办”,判了无期徒刑。

一巴掌,打得两败俱伤。

像这种官员打官员的事情,在社会主义的中国,还是很少见或很少报导的,毕竟这有损我国党政官员群体的“光辉形象”,也让吃瓜群众看了笑话,说些什么“狗咬狗一嘴毛”的风凉话。在往前推,官员打人的事情可就史不绝书了,甚至贵为九五之尊的皇帝也亲自动手,完全不顾什么“刑不上大夫”的古训。

皇帝打人的,一般采取廷杖的方式。此制度最早起源于东汉明帝鞭杖九卿。据《后汉书》记载,”明帝时政事严峻,九卿皆鞭杖“。 大臣左雄上书说,“九卿位次三事,班在大臣,行有珮玉之节,动有庠序之仪。加以鞭杖,诚非古典。”明帝这才废除了鞭杖大臣之刑。不过对于皇帝来说,打不打还是看心情,古典礼仪什么的并不能作为约束。汉以后,鞭杖臣僚的记载史不绝书。隋文帝杨坚生性猜忌,也经常鞭杖大臣,“每于廷殿中打人,一日之中,或至数四”,如果刑吏不用力打,还要被处斩。其后的隋炀帝、唐玄宗等皇帝,也西黄在朝廷之上,随心所欲,大发淫威。而将廷杖发挥到极致的是明朝。最开国皇帝朱元璋开始,就将廷杖制度化,成为常刑,几乎每一代皇帝都曾对大臣施以廷杖。

皇帝只要觉得大臣有冒犯到自己,不需要任何罪名,就可廷杖,有的身体不太抗打的,直接被当场障壁。行刑的时候,众官员要到午门樨西左边观刑,意在打一儆百。廷杖由锦衣卫行刑,东厂太监到场监刑。至于打得轻重,得看皇帝的意思,具体打得如何则是通过监杖太监的颜色,行刑人相机行事。到了正德朝刘瑾擅权的时代,被打的大臣甚至必须当众褪去裤子,光着屁股受刑,饱受肉体和精神的摧残。这也难怪那些掌握笔杆子的文人对太监们极尽丑化了。

官员打人,犹可诉诸上级乃至皇帝。皇帝打人,那就真是的无法无天了。没有权力的约束,何来权利的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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