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夢家
發夢家

願繁星伴我入夢

童年,現實和創作

(编辑过)

獻給所有失去創作樂趣的人。


回顧我過去約二十年的人生,我已經忘記上一次沒有目的地創作是什麼時候。

在中國,任何超脫飛揚的思想都會砰然墜地的,現實的引力太沉重了。

劉慈欣的這句話相信會引起許多成長於華人社會的人的共鳴。

至少,它引起我的共鳴。

我從小就很喜歡畫畫,喜歡到小學老師問我的志願時,我的回答一定是做畫家。

小時候創作是快樂的,無需任何約束,無需一個成果,只是在桌邊寫寫畫畫消磨一整天也不厭倦。

上小學後我開始接觸作文。

第一次中文命題作文,老師要求我們寫自己的朋友,我第一時間想到了幼稚園時期的好朋友。在作文期間,我遇到第一個難題:我不會寫他的名字。當時老師建議我隨便取一個名字代替,但我不明白,明明老師要求我們寫的是自己的朋友,要是我隨便取一個名字,那我寫的根本就不是我的朋友啊!

老師不耐煩:「作文就是要你作呀,不然又怎會叫作文呢?」

於是我知道了「虛構」。

語文課老師在教完新詩後,讓我們作一篇新詩,我左思右想也想不出任何頭緒,便開始翻課本,找到一篇不在學習範圍內、太陽擬人的新詩,開始抄寫。「太陽」改成「月亮」,「醒來吧」改成「睡吧」,無法抄的地方就無病呻吟寫些狗屁不通的句子填補。

然後我無師自通「臨摹」。

順帶一提,老師十分欣賞我那篇新詩,讓我回家用電腦全文打一篇給他貼堂,我興趣缺缺,他便自己打印出來貼堂。

我目前寫的都是和作文相關的,與我對畫畫的興趣無關,那我寫一些關於我在藝術課的事吧。

大家有沒有試過在紙面具上作畫?

有一課,老師要求我們以學校週年慶為主題在紙面具上作畫,我原本畫的是黑白圖案。不同的圖案中盛載著我在學校的回憶(當然我當初被校園霸凌的回憶是不能畫上去的,霸凌我的人後來居然還當上風紀,我呸。),比如組成校齡的跳舞小人是我從在學校圖書館借閱的「福爾摩斯」中得到靈感。

我的成品交上去之後,老師表示他很欣賞,打算在週年慶跟其他同學的優秀作品一同展出,為此讓我留堂,美曰其名讓我有更多時間完成它。在留堂期間,我作出種種不合乎我本意的改動:我在留白的地方塗上各種鮮豔的色彩,紅的、綠的、黃的、紫的,什麼顏色搶眼就塗上去,直到再沒有空間讓我畫上新的圖案。

可是老師依然不滿意:「似乎還缺些什麼...」於是他從教員室拿出兩根羽毛貼上去:「這樣就好很多了。」

我的小學時期可以說是我最成功的時候,作文和畫作貼堂都是家常便飯,但他也是我的創作樂趣受到最多打擊的時期:我學會了「虛構」,忘記了記錄真實生活中的美好;我學會「臨摹」,放棄了用寫作表達心中想法;而我的藝術課老師給了我最沈重的一擊(大概就是最近流行的傷害性不高,侮辱性極強),他口口聲聲說欣賞我的作品,卻要求我作出種種不符合本意的改動,最後更是將他的意志強加於我的作品上,那到底是我的作品還是你的作品?我完全沒有感到被欣賞,也沒有感到被尊重。

我上中學時選選修科的時候,我離申請藝術科只差一分,找老師協商時被拒絕了:因為藝術科的作業不只需要畫技,還需要學生找參考資料臨摹,由於我主動性不夠,所以他不會給我這一分。

後來我試圖投稿參加一個校外畫畫比賽,投稿沒有主題,讓我們自由發揮。不同於小時候的思如泉湧,當時我什麼都畫不出,明明我的素描和水彩畫都不錯,最後卻只能草草了事,果不其然,我落選了。

其他沒什麼好說的,我上的是英文中學,英文不好的我從此就成為一名光榮的學渣。除了發現了我失去了自由發揮的能力,我在中學時期更多的是學會了接受處境並盡可能令自己過得愉快,自己的快樂是最重要的,至於成績都是浮雲~

我明白那種明明有很多思緒,卻什麼也寫不出來的感受,我的創作在學習的過程中套上各式各樣的枷鎖,本該寫出我心聲的文字染上了世俗的色彩。起發夢家這個名字是一個偶然,但我意外地喜歡它。

我總有一日會從哪些束縛中解脫,拾回當初創作的快樂,做個純粹的發夢家。


無大綱裸奔,果然離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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