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令尹
关令尹

兴趣使然的专业历史小说家 文化考古 画骨剖心

妹足


三更时分,婚宴散场,新郎官杜平被送入了洞房。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身为泖县县学的生员,杜平尚未金榜题名,故而今天本该是他有生以来最好的日子。可此时此刻,杜平却感受不到太多的愉悦。随着洞房大门重重合上,他年轻的心愈发沉重了起来。

身为杜家的嫡长子,他想到了自己身上沉甸甸的义务,为家族传递香火的重任。照理说,对一般富人家的嫡长子而言,这种所谓的任务不过是举手之劳,只消发自本性,顺势执行便可,实在无须刻意费心。可杜平不同,他并不是一个寻常的嫡长子,他只能为杜家传递香火,却无法为家族传承血脉——事实上,他并不是杜家的亲生儿子,他只是一个养子。

二十二年前的冬天,他的养父母发现了一名被遗弃在县城街头的婴儿,两人心生恻隐,又思及婚后多年不育,于是便顺水推舟,抱养了这个孩子,取名杜平,悉心哺育教养,几乎视如己出。稍稍懂事后,杜平获悉了自己的身世,正如大多数的螟蛉子一样,他迅速成熟了起来,变得谨慎乖巧、落落寡言,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大人。养父母之仁高于山,养父母之恩深似海,岂是他一辈子报答得完的?正因如此,不得不报,且愈速愈佳。

杜平的养父庶民出身,多年刻苦经营,终成全县屈指可数的富商。发家后,他迎娶了杜平的母亲,城外一个老贡生的女儿,一位乡间闻名的贞洁女子。养父母最大的愿望就是儿子能跻身士林,尽早博取一个功名,唯有如此方称得上富贵双全,传家有望。于是,自从发蒙开始,杜平便全心全意实现起了双亲的梦想。也许是他天资聪颖,也许是悬梁刺股感动了上苍,抑或是前世颇有些阴骘,总之,杜平科举生涯的开端可谓一帆风顺:十二岁那年他就考上了秀才,成了泖县县学最年少的学生,一时被众口誉为神童。然而,在接下来的十年间,这位神童却突然失去了列位先圣的庇佑,风头大煞,一连三次乡试全部名落孙山,甚至连副榜都没挨过一次边,不由令人扼腕而又费解。在第三度秋闱失利后,心焦不已的养父母通过中人请教了县学的教谕先生。

“功名之事,虽曰天命注定,然亦未尝不可谓人事,”这位年届古稀的老举人抚着稀疏的山羊胡道,“均卿的品行学问自然是不错的,在本县的后生家当中,也可谓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然少年人的弱点往往不在学力,而在乎心性。气血未定,心浮气躁,焉能通达圣贤之道哉?古人云‘先成家,后立业’,少年人要想收住性子,依老夫之见,最好的法子莫如早日结上一门好亲事。家一成,人心也就定了,再欲立业,岂有不事半功倍之理?老夫思量,我泖未出进士已有二十余载,天数循环,若干年内果能有一惊喜,倒也或未可知。”

听了这一番至理名言,杜平的父母有如醍醐灌顶,于是暗托媒人,一连物色数月,终于为儿子议得一门好亲事,对象是邻县唐家一位芳龄十八的千金。唐家是书香门第,世代秀才,也算与如今的杜家门当户对了。两家挑定十月份的一个黄道吉日成亲,也就是今日。

而今万事俱备,只待一对新人圆房。

但杜平觉得,自己并没有做好准备,不仅是心灵,就连身体也没有。在方才的婚宴上,他敬了各路宾客不少酒,而他平日素不太善饮,这一番酬酢下来早已是弄得头昏脑胀、眼冒金星。黑黝黝的洞房、如魅影般摇曳的红烛、桌上堆积如山的糕点果品,眼前的一切似乎都有种不真实感。尤其是那张两进的桃木大婚床,笼罩于其上的喜帐宛如一团飘渺的红雾,随风一翕一张,令人目眩神迷。回想起来,这种如梦似幻感似乎早在婚宴开席前就已出现了,已经持续了大半天。那么,最早是什么时候呢?……也许,是上午迎亲的时候?记得那时迎亲队伍刚到邻县县城外,冷不防仪仗队猛地一阵吹打放炮,把骑在马上的他吓懵了。在刺耳的噪音和刺鼻的烟雾中,他的目光飘过了路两旁密密麻麻的县民和乞丐,恍恍惚惚地落在了护城河上。河上有一条乌篷小船,船上有一位少女,少女一身红衣,梳了双鬟,正斜坐在船沿上,雪白的小腿垂下,一双玉足正荡漾在清波之中。这是一双何等美丽的天足啊!光滑、健美、匀称,无一处不是恰到好处,减一分则少,增一分则多,宛如一对浑然天成的白莲,在碧波中闪耀着清辉,简直就和观世音菩萨一样。鬼使神差间,杜平竟突生了一个念头:眼前这位裸足少女,她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妻子!绝不会错的!正端详间,迎亲的队伍却已过了城门。在守门的衙役面前,清音班消停了下来。随着硝烟渐渐散去,杜平的神智稍稍恢复了正常,甫一反省,他就被自己刚才的想法吓了一跳:天哪!这……这不是淫奔之想吗!自己今天是怎么了?到底是中了什么邪,竟会将一个素未平生的少女随随便便当成是自己的妻子?这与轻薄恶少、流氓无赖有何区别?真亏得自己妄读了十多年圣贤书,这是何等的失德啊……带着愧疚和忐忑,他昏昏沉沉一路来到了女方家,稀里糊涂将花轿迎回了自己家,最后,像提线木偶一般任由司仪摆布拜了堂。尽管极力克制,但他的脑海中仍时不时地浮现出那双青春的天足,不知自己刚过门的妻子是否也有如此一双好脚?在与唐小姐夫妻对拜时,自己曾偷眼看过她的脚,怎奈对方长裙曳地,将一双脚遮得严严实实,就像她蒙着厚厚红盖头的脸一样,一点也看不见……如今回想起来,这又是自己的失德。“娶妻当重德不重色”,这是亲事刚刚议定时母亲对他的教诲。在等待成礼的日子当中,杜平也曾不断地如此告诫自己。可谁知婚礼还没结束,自己竟已将慈母的教诲抛到了九霄云外,真是失德,简直不孝!

在如此这般反反复复的自省和自责中,杜平逐渐驱散了酒精和其他事物对心神的影响,恢复了大半的理智。

“无论唐小姐相貌如何,她都是读书人家的女儿,我杜平明媒正娶的妻子,不管美丑,我都应该好好待她,以结两姓之好,报答父母的大恩。”

下定决心后,杜平从桌旁的椅子上站起身来,略一抖擞精神,便向那张两进的大婚床走了过去。

提起十二分的决心,他小心翼翼地拉开了厚厚的喜帐。借着幽幽的烛光,他看到了正端坐在床沿的新娘。她依旧是拜堂时的样子,戴着厚厚的红盖头,穿着长长的红裙。就在喜帐被拉开的瞬间,新娘微微动了一下,然后又恢复了先前的僵硬坐姿。

杜平本来期待对方能先开口,可偏偏事与愿违,弄得他本人也是张口结舌,不知所言了。

茫然四顾下,他发现了梳妆台上的秤杆。对,依照礼仪,应该先挑盖头,挑完盖头才能说话。

他用有些颤抖的手拿起了秤杆,如履薄冰地走到新娘面前,深吸一口气,挑开了那血一般的盖头。

预想中的惊愕并未出现,红盖头下的面容既称不上惊艳,也算不得丑陋,只是一张扁扁平平、低眉顺眼的女人脸,没错,看上去还算顺眼吧。

唐小姐依旧无语,只是偷偷看了他一眼,旋即又将视线转回了地上。

杜平心中一阵怅然,同时也微微释然了一些。他放下秤杆,如临深渊地把屁股移到了床沿上,与他的新娘保持一尺距离。

短暂的纠结后,再度思及父母之命,他总算是鼓足了勇气,脱下鞋子,爬到床上,以最远的路线绕过新娘,躺到了双人床的内侧。

一段等待后,他眼前的背影终于有了动静。只见她缓缓起身,坐到了梳妆台边,一件件取下了头上的凤冠和珠翠,放在梳妆台上。完了,她坐回了床沿,侧过身子,将双腿挪到了床上。

就在此刻,杜平隐约嗅到一股奇怪的气味,乍一闻很像他母亲用的香粉,但其中似乎又混杂了另外一些气味,令人不快的气味……

随着唐小姐裙摆的慢慢提起,床第间的异味愈发鲜明了起来。杜平闻出来了:混在香粉味中的是一种药味,应该就是白矾,家里净水用的白矾,他从小就不喜欢喝矾水。在腹部感到不适的同时,他终于见到了唐小姐的脚,那是一双缠得严严实实的,最多三寸出头的,小得简直离谱的小脚。

不是那双美丽的天足。杜平本能地感到了失望,虽说他早有所准备。尽管平日里成天闭门读书,见闻不多,但他也曾听说,大户人家的女儿大多是小脚,今天总算是让他亲眼见识到了。然而,在胃流暗涌之余,他仍对那双隐藏在裹脚布中的脚抱有一丝幻想:也许,它们仅仅只是比较小呢?按他头脑中的常理,小脚和大脚应该只是大小不同而已,若论形状模样,想来应该是差不大多的。万物皆有其本性,但凡是脚,想必都有脚的性状,这就和《孟子》中所说的“人皆有善性,皆可为尧舜”是一样的道理。

不幸的是,他的这种常理很快就疾终正寝了。随着他的新妻一层层解开裹脚布,一双极其骇人的女人脚最终暴露在了花烛的映照之下——肮脏、狭促、而且畸形至极,脚背的骨头被硬生生折成了两段,四根脚趾连同最外的一根脚掌骨全被翻到了脚底下,右脚甚至还缺了一根小拇指!刹那间令他想起了方才晚宴上最不受欢迎的一道菜——腌猪蹄。天啊!像此等残暴恐怖,简直有伤天和的东西也能称之为“脚”么?!

随着那两根龌龊布条的解开,小脚上腐败的恶臭挟白矾之气扑面而来,如狼似虎地钻进了他的鼻腔,令他的胃酸急速冲上了喉头。杜平再也忍不住了,他发疯似地扑到床边,“哇——”地一声惨叫,将满满一桌酒席还了出来。

自新婚之夜后,杜平就再也没和妻子同过房。借发奋攻读为名,他将自己的床铺搬进了书房,一住便是一个多月。可以想见,他的双亲当对此作何反响。

“你这也叫用功么?!”他养母闯进书房,两手叉腰,祭出一派司空见惯的道学风范,“古人用功,最要紧的一条就是念头。念头要是偏了,发心要是不正,就算书读得再多,学问再高也是枉然!你可明白?”

养母目光如电,咄咄逼人,杜平不敢与她对视,只得如往常一样躬着身,低着头受教。无意间,他的视线落到了养母的脚上,确切地说,是养母曳地长裙后面隐约浮现出的脚形上。杜平再度发觉了一个事实:他的家慈大人也有着一双小脚。在记忆当中,家慈从未在他面前裸过足,以至于他长了这么大,竟从未见过这双小脚的真面目。莫非……莫非家慈大人,她的脚也和唐小姐的一样,其实也是难看得见不得人的?所以才要时时刻刻缠上好几层布?天哪!想到这里,杜平不寒而栗,同时又禁不住有些反胃了。

还好家慈大人的谆谆教导并未持续太久,在扔下一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自己去想罢!”,她老人家就气冲冲地迈开一双小脚,蹬蹬蹬跑出了书房。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未待杜平充分地反躬自省,他又被养父招进了账房。为了打理杜家越来越大的产业,自从杜平记事以来,他的家严大人就日夜常居于此,就像他本人时常呆在书房里昼夜苦读一样。不过,“家严”这个称呼多少有些名不副实。在杜平的印象中,他的养父其实是个非常温和的男子,不仅待外人宽厚谦逊,在家人面前也很少摆架子,对他这个养子更是极尽亲切和善,时不时会抽空逗他玩,为他买各色大小玩意,还给他讲了不少的民间故事,《三国》、《说唐》、《西游》,当然,讲得最多的还是太祖皇帝与江南第一商人沈万三的故事……如果说,杜平对养母的情感是“敬”多于“爱”的话,那么对养父则更多是“爱”,与其说是“敬爱”,倒不如说是一种近乎忘年交的“友爱”。

“拾儿啊……”一见他进屋,养父便放下了手中的算盘,唤起了他的小名,同时仿佛是叹了一口气。

杜平不由得一阵心酸。养父如今刚过知天命之年,却早已是须发斑白,体态佝偻,这难道不是多年操劳养家所致么?

“来,先坐下来,我们慢慢聊——”养父拍了拍杜平的肩膀,将他引到了太师椅上。杜平感到养父的手明显有些发颤,他知道,这是多年亲历亲为、记账算账落下的陈疾。

“拾儿,你肯用功,那自然是好的。”父子对饮了半盏茶后,为父者缓缓开了口,“只不过,人生实在是很漫长的,除了读书以外,能做的事还有很多,你说是不是?”

望着养父眼角深深的鱼尾纹,杜平心中一阵茫然。

“但不管要做什么,有一样东西是顶顶要紧的,那就是身体。”养父继续道,“没有好身体,要想成事只怕是很难的。年纪轻时不好好保养,年纪一大难免浑身都是毛病,呵呵,就跟你老爹我一样。”

一闻是言,杜平的眼眶立刻湿润了。

“所以拾儿啊,老爹这两年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你能好好保重身体,讨一房贤惠的娘子,生两个白白胖胖的小人,等你老爹百年以后,也好接过我们杜家的产业,幸福地生活下去。只不过,你也晓得,这年头一户人家要想顺顺当当一代代传下去,光靠银子是不够的——还要有功名。只有出过朝廷命官的人家才算是名门大户,才算有了点保障。不然就算你银子再多,家业再大,人做得再好,也讲不准什么辰光会翻船,就像那沈万三一样,唉……”

听到这里,杜平的泪珠几乎夺眶而出,他哽咽道:“不,阿爹,您一定会平平安安,长命……”

养父用手势止住了他,再度用颤抖而宽厚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道:“好了,不谈那些不吉利的了。拾儿,我就直说了吧——科举这档子事情,稍微用点功就行了,又何必为它拼上性命呢?想想看,古时候那些响当当的大英雄大才子,又有几个是进士出身?就算考不上,也不过是流年不利,又有啥关系呢?你要晓得,做官的路子又不只科举这一条道……”

说到这里,养父稍稍顿了一顿,眼见四下无人,压低声音继续对杜平道:

“……不瞒你讲,老爹我已经暗地里打通了关节,预备过上两三年,等你资格再老一点就替你捐个监生,读出来照样有得官做,最不济也能混个县学教谕当当,至少强过你外公。哼哼,不过多花几两银子罢了。拾儿我跟你讲呀,这可是我们爷俩的秘密,可千万不要让你娘晓得呀……”

杜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了书房,等他回过神来,他已倒在了书房的床上,蜷缩成一团,眼泪早已止不住地奔流而出。那是感激之泪,却也是愧疚之泪、自责之泪:若不是自己这般无能,屡试不中,又怎会让双亲如此操心?尤其是父亲,为了自己能成器,不但在背后殚精竭虑,操劳不已,而且表面上还要装得若无其事,对儿子没有一丝一毫的责难,这是何等伟大的情操,何等巨大的牺牲!反观自己这个不肖子,才学庸劣也则罢了,就连传宗接代之薄责也未能尽到,连这么一点小小的慰藉也给不了父母,自己还算是读圣贤书的人么?还算是个人么?!不,无论如何,最起码,至少也要和那唐小姐圆房,不管付出多大代价,哪怕……可一想到对方那双丑陋恐怖,令他一见必呕的小脚,杜平不禁又打了个寒颤,倒吸了一大口冷气……

照此看来,脚是一道难关,一道他必须想尽办法,竭尽全力去克服的难关。

那么,具体究竟该如何着手呢?

杜平毫无头绪。书架上堆得满满的《四书》、《五经》、《性理大全》自然是无法向他提供答案的。那么,可否去请教双亲呢?毕竟他们都是过来人,应该多少能指点一二吧?不,也不行。像此等污秽之事,在父母面前叫他如何说得出口呢?无奈何,杜平只得将求助的目光转向家门外。一番仔细斟酌后,他在有限的人选当中为自己物色到了一位外援。

外援姓杨名璧,表字怀和,是他在县学的老同窗,与他同庚,晚他一年入泮,是他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杨璧出身诗书世家,曾祖父中过举人,父亲是泖县名医,在县城悬壶济世,还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药材铺。杨璧生得仪表堂堂、风神俊朗,其人家学渊源颇深,家藏宋版《前四史》、《通鉴》及历代诸子百家之书。更难得的是,这位同窗非但博学多识,而且交游广阔,为人仗义,颇有古名士之风,也多亏得他慷慨相借,才让杜平第一次通过说书以外的渠道领略到了魏武帝和唐太宗的伟业,并且还破天荒地发现了一个真相:原来县学老师口中的那位“苏轼”与民间故事中的“苏东坡”,此二公其实是同一个人……思前想后,杜平愈发觉得,如今自己唯一的救命稻草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正是他这位德才兼备的知交挚友。

计议已定,事不宜迟。一日,趁县学放假,借切磋功课为名,杜平将对方邀到了太白楼最僻静的一间包间当中。一番小酌后,借着微醺,他满脸通红地向对方倾吐了自己的苦恼。

“什么?讨厌缠着布的脚?”他刚一说完,杨璧就拍案惊呼道,“莫不是讲,你讨厌三寸金莲?!”

对方语速太快,最后一个词杜平没听清,三寸什么鲤来着?对于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他来说,这似乎是个生僻成语。不过好友的反应也着实有些奇怪,一反平日里低沉厚重的语调,仿佛大白天见到了鬼一般。未待杜平细加思量,他好友又脱口道:

“你有病啊?”

有病?什么意思?杜平更加摸不着头脑了。

“啊,不是……”好友仿佛意识到了什么,俊目一转,马上又换了一副口吻,“均卿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是讲,你厌恶金……厌恶小脚,这种心理或是一种病症也未可知。”

病症……啊!难不成是讲,自己一见小脚就想呕吐,这其实是一种病态的反应,是一种心病?

“不过,此事也难讲得很,”杨璧继续道,语气已恢复了往日的老生腔,“也未必真的是病。呵呵,正所谓‘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嘛!”

“那我这到底是……?”眼看对方的神情愈发复杂,杜平不禁有些急了。

“哦,均卿你少安毋躁……”对方稍作思忖,答复他道,“我看不如这样,且容我回去细查医书,过两日……不,明日,明日一定给你一个确切的答复,你看如何?”

“明天?可是……”

“慢病须慢医嘛!均卿你且放宽心。你我情同手足,兄弟有恙,我杨某人又岂能袖手旁观?你的病就是我的病!”好友脸上现出了一诺千金式的庄重,但转瞬间又透出了一丝笑意,“放心均卿,我定会小心行事,断断不会让家父看出马脚。你我都是男人,像这种事情,呵呵,我又岂会不懂?”

话已至此,杜平只得乖乖就范。

不消说,这一夜注定将在辗转反侧中度过。独自躺在书房的硬床上,杜平的全身心都被一个问题占据了:自己真的是病了吗?

记忆当中,“疾病”这种东西似乎离自己很遥远。杜平的身体虽称不上强壮,但素来是出了名的康健,打小到大几乎从不生病。像什么伤风啊,时疫啊,一直都与他没半点瓜葛。就连全县小儿差不多人人都出过的痘疹,也被他顺顺当当避了过去。如果一定要说生过什么病的话,恐怕也就只有那么一种不痛不痒的微恙:小时候他曾有过一段时间的癫痫,但症状十分地轻微,发作时既不口吐白沫,也无抽搐昏厥之虞,最多只是翻翻白眼、轻度失神而已,实在是很无伤大雅的。

首次发病似乎是七岁那年的中元节,那天养父母带杜平去县城隍庙敬香。刚一进大殿,也许是受到了缭绕香烟的刺激,年幼的杜平突然两眼翻白,怔在了原地,恍惚中,他看到了奇异的景象:泥塑的城隍老爷从宝座上站起身来,朝着他恭恭谨谨地作了一个长揖。事后,他将所见禀报了双亲。岂料双亲大惊失色,尤其是他养母,慌忙斥责他胡说八道,同时又忍不住问他事情的细节,最后再三嘱咐他道:切不可将此事说出去!那时杜平分明是窥见,养母连同养父,他们的神情都十分古怪,仿佛强忍着某种巨大的喜悦。直到数年后考上秀才,进入县学之后,杜平才渐渐领悟了个中的奥秘。原来,在泖县的读书人中间,一直流传着这么一则轶事:

大略是在一甲子前,泖县出过一名姓许的进士。传说这位许进士小时候也曾到县城隍庙烧过香。就在同一座大殿中,许进士也看见城隍老爷起身迎接他,向他作了一揖。后来许进士果然高中二甲,最终官至四品知府。

个中的原理其实很简单:按天朝礼制,县城隍封爵显佑伯,领正四品衔。许进士能与城隍老爷抗礼,表明其人福德与城隍相近,宦途成就亦在四品上下。不过,杜平的情况与老前辈还是略有不同。据说许进士当年是先在殿上敬了香,城隍老爷方才离席回礼,而杜平则是刚一踏进大殿,尚未及敬香便受到了殿主人的礼遇。其中微妙的差别确实耐人寻味……

那么,照此说来,当年自己在城隍庙的所见其实并非幻觉,而是实相?杜平在翻身时作如是想道。那么,可否认为,自己当时其实并没有得病,并没有发所谓的痫症?不过仔细想来,如此断言也不尽妥当。世上流传着这么一种讲法:有时候,病人反而比常人更容易看到另一个世界,从而与鬼神相往来。那么,自己到底算是有病呢,还是没病?这着实费解得很。罢了,多想无益。如今的头等大事就是早日克服对于小脚的嫌恶,好与那唐小姐圆房。如果讨厌小脚真是一种病,那就想方设法去治好它。如此这般便是了。

想到这里,杜平的心逐渐定了下来。在睡魔的持续侵袭下,他总算是入了眠,马马虎虎困了两个时辰。

翌日傍晚,刚一放学,杨璧便如约而至,将杜平拉到了学院墙外的一个幽静角落。

“均卿,你的事有眉目了。”杨璧开门见山道。

“怀和兄,你查到了么?”杜平睁大了挂着黑眼圈的双目,“快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怪病?”

对方接下来的回答可谓出人意表:

“这个还不清楚。”

“什么?!”杜平大吃一惊,一时间又急又恼。

“均卿你不要急,且容我解释与你听——”杨璧慢条斯理,娓娓道来,“古人治病,讲究的是辩症施治。倘若症状尚未分辨清楚就贸然施治,恐怕只会事倍功半、南辕北辙。均卿,单凭你昨天的三言两语,我还无法完全弄清你身上的症状究竟为何。你说你见到不干净的小脚就会呕吐,那你有没有想过,真正致使你呕吐的诱因是什么?是小脚本身呢?还是小脚上的某种……污物,比方讲脚汗,或者涂在脚上的白矾?”

“这个……”杜平一时语塞,他确实没考虑过这层。

“我猜想,后者的可能性是不是更大一些呢?”

仔细一想,对方所言似乎不差。

“要真是污物,那倒还算好办。”杨璧继续道,“这说明你得的是一种心病,说到底,乃是由于格致功夫不精而产生的偏见。均卿,你对脚的了解实在是太片面了。小脚是脏的,这固然不错,然我且问你,大脚就干净了吗?但凡是人脚,难道不都有可能是脏的吗?反过来讲,也都有可能是洁净的。均卿,试想一下,倘若摆在你面前的不是小脚,而是一双大的女人脚,上面同样有汗水味,同样涂了白矾,你会觉得恶心么?”

“这个……我不晓得。”杜平实话实说。

“要晓得也容易得很,去寻个大脚的女子,亲眼瞧它一瞧便是了。”杨璧直言道。

大脚的女子,这让杜平从何寻起呢?他的养母和妻子都是小脚,真要看大脚的话,总不见得去请教家里那几个大脚娘姨吧?

“哦,我差点忘了,你家里从来不用小丫头,全是些上了年纪的老太婆。”杨璧一拍脑袋道,“这女人一老,新陈代谢慢了,脚难免会越变越臭,这倒是不分男女的。所以依我之见,均卿你最好还是想办法寻个年轻一点的大脚女子,叫她脱下鞋袜,把一双赤足给你鉴上一鉴,也好弄清楚你讨厌的究竟是小脚呢,还是脏的脚。若当真只是后者,那么你这心病我敢打包票,定然会一见而愈,不再复发!此乃释家所说的‘染净不二’之理。”

对方所言句句在理,分析鞭辟入里,杜平自然是心服口服。但还是那个老问题:“年轻一点的大脚女子”,这叫他这样一个涉世未深的学子到何处去寻呢?

正烦恼间,耳畔又响了好友低沉的声音:

“均卿不必烦心,要是真不方便寻的话,兄弟倒是可以代劳一把——”

杜平抬起头来,只见杨璧望了望四周,仿佛是在确认隔墙真的无耳。确认完毕后,杨璧将头凑了过来,用最低沉的语音道:

“你不记得了?我家里不正好有个大脚丫鬟么?菊香,那个乡下来的小丫头,今年刚满二八。人你也是见过两回的,你应该看得出来,这小女子性子温顺,很好说话,尤其是口风紧,从来不惹是非。均卿,你看……伊行不行?”

不消说,杜平的脸早已红透了。闷了半晌,他结结巴巴道:

“那个……有劳……劳了。”

“好,就这么讲定了!”杨璧也松了一大口气,“我一回去就替你安排,应该用不了两三天。千万把住口风,等我消息——”

一转眼三天过去了。

杨璧一诺千金,前一日便送来佳音:他已和菊香丫鬟商议妥当,让杜平腊月十五,也就是今日上午赴杨家观足。依惯例,每月的今日杨父都全天在医馆坐诊,而杨母天一亮就会上城外的观音寺烧香,不到午后决不回府。杜平此刻前往动静最小,可省却许多无谓的麻烦和尴尬。

怀着对挚友的感佩和对家庭的责任,天一大早,一身羔裘长袍的杜平便悄悄启了程。

一出家门,只见街面上还有些冷清,行人稀稀落落,大抵是些起早讨生活的贩夫走卒之流。杜家位于县城东部,而杨家则在城西。要想抵达目的地,必须横穿大半座县城。泖县虽地处江南,但值此深冬时节,亦是一派朔风呼啸的景象,且因水体丰富而加倍地湿寒刺骨。一路上的街道很是狭窄,在两旁建筑的挤压下,冰冷的气流形成穿弄强风之势,不住地抽打着杜平的两颊,同时不断侵蚀的,还有他的思维和意志力。脚步虽未停歇,但杜平的内心却渐渐不安了起来……

今日要去见的那个菊香,她会是怎样一个女子呢?杜平似乎是记得,杨璧家有三四个丫头,高矮胖瘦各有不同,不知菊香究竟是其中的哪一位?杜平试图对号入座,为这个名字找一张最相配的脸,怎奈寒冷抑制了他的回忆力,一时间竟连一张婢女脸也忆不真切了……茫茫浑噩之中,一条火红色的倩影突然跃现而出,有如一道阳光,冲破了重重迷雾,只不过,那并不是杨家哪一个婢子,而是一位更加陌生的,他只见过一面的少女。这一面之缘是在两个月前的婚礼上,是在迎亲的时候,在邻县城外的河上……她着有一双美丽的脚、一双天然的玉足。彼时她正倚坐在船沿上,双足堪堪垂下,映入碧波之中,俨然一尊红衣水月观音……对呀!自己怎么把她给忘了呢?可是,纵然记起来又能怎样?自己连她的姓名家世都不知道,又如何找她得到呢?退一万步讲,就算侥幸与她重逢,又能于事何补?可笑自己那天还鬼使神差地把人家当成了未过门的妻子,这可真是痴心妄想、有辱斯文。唉,该想的想不起来,想起来的却又偏偏是不该想的,看来自己的修养功夫还是远远不够啊……想到这里,杜平不禁叹出一口白气,摇了摇头。他努力想要忘却红色的影子,却不意这影子已悄悄温暖了他的心灵,在寒风中一路鼓动着他,驱使他来到了县城的中心。

县中心的街区名叫“十字港”。泖县两条主河在此交错而过,形成了一个港口式的十字型聚落。据说自唐代以来,这里就一直是全县最繁华的商业区。也多亏得这片闹市的存在,泖县才得以跻身江南都会之列,享有“小苏州”之美名。

只不过,泖县如今的光景似乎很难让人将它和“人间天堂”联系起来。经过泖县人几百年的精心经营,围绕着十字港早已是密密麻麻造满了房子。酒店饭馆、织布局绸缎庄、钱庄当铺,乃至赌场青楼比比皆是,完全占据了河边的走道。与河岸一般拥挤的还有河中。纵横交错的水道上来客众多:盐船、粮船、卖菜船、杂货船、戏班船、烟花画舫,形形色色的船只将原本还算宽阔的河道填得满满当当,纵然还剩有些许的空间,也逐渐被一群新客人见缝插针地占据了:不知从几年前起,县城的河道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一种破旧简陋的乌篷小艇,船主人大抵是外来的流民。这些船民时而卖艺,时而帮佣,最不济者则以乞讨为生,本县人称他们为“丐户”。民有四等,士农工商,而现如今充斥县中心的,却大抵是四民当中后两个不太光彩的阶层,更有甚者,是一大群身份可疑,根本不在四民之列的人物,这不可不谓大大有违圣人之教。

古人云:“治乱无常,循环往复。”难道说,自己的家乡在唐朝时就已是这般光景了吗?杜平曾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如其为然,那么正像文庙里那些道学先贤所批评的那样:唐朝虽强盛一时,但还真称不上是一个有道治世啊……

带着几分怀古幽情,杜平登上了十字港中心的十字桥。

十字桥又称双桥,是由两座大石桥交接而成的。两桥一名“献瑞”,一名“呈祥”,据传都是兴建于唐代的古桥。尽管原始桥碑早已不知去向,但县里一干名流耆老依然信誓旦旦:传说决非空穴来风,有确凿古迹为证——在两桥相联处的桥洞底下,有一块极古老的青石板,上面赫然可见四枚大大的牛蹄印,此乃唐开元年间太上老君显灵留下的圣迹,你们想呀,这位李唐太皇帝的坐骑难道不正是一头大青牛么?

相比热衷于齐东野语的泖县寻常臣民,杜平与十字桥的缘分显然要更深一层。在某种意义上,这座桥可算是他的“出生地”。廿二年前的寒冬腊月,杜平的养父母正是在桥下那块著名的青石板上发现了襁褓中的婴儿,于是才有了后来的杜家长男、县学秀才杜平。

带着十二分的感念之情,杜平走下了十字桥,同时愈发坚定的,是前往杨宅赴会的决心。这种决心持续了……一个刹那左右:也许是低头发愿的缘故,他一时没注意前方,刚一下桥,肩膀就结结实实撞在了某人身上,撞得他跌了一跤。从地上刚抬起头,惊鸿一瞥间,他坚定的决心便抛散到了九霄云外。

他看到了一双脚,一双令他魂牵梦萦的脚,尽管此刻正隐藏在鲜红色的短靴之内,但杜平在一瞥间便足以断定:这正是两月前的那双脚,那双美得恰到好处的天足!

随着视线的上移,天足主人的倩影映入了他的眼帘:熟悉的红衣裳、怀念的双环髻、还有那匀称健美的曲线、十四五岁的妙龄,在寒冬中真宛如一支蓓蕾初绽的腊梅!

“大哥,你没事吧?”少女露出了白里透红的笑靥,弯下柳腰,向他伸出一双玉手,“立得起来吗?”

“啊!”他慌忙避开对方的援手,挣扎着爬了起来,一张脸早已被热血充满,“不、不要紧,没……没事的。”

刚一起身,杜平便发现,红衣少女并不是一个人,在她身后还站着三名男子,他们全都身着破旧褪色的戏服,相貌颇为奇特。

“哦,这是我的三个哥哥。”少女热情地向他介绍道。

“这是先锋哥哥。”她指着左边那个身穿青色武将戏服,作金刚怒目状的大汉道。

“这是判官哥哥。”说的是中间那位一袭白色文官戏服,一脸冷峻的瘦高个男子。

“最后是进士哥哥。”那是右边那个相貌最怪异的男人。此君矮胖身材,金鱼眼球,朝天鼻孔,还留了一脸蓬草般的络腮胡子,一身皂色戏服不文不武,好似灶王戏里的钟馗打扮。在受到引荐之际,这位钟进士还冲着杜平粲然一笑,果真是笑得比哭还难看,骇得杜平险些打了个寒颤。

“呵呵……”少女掩嘴笑道,“进士哥哥刚才不心心撞到了你,他是在跟你赔不是呐!”

杜平看明白了,原来自己是遇到了一队腊月里跳傩舞的江湖艺人。仔细想来,第一次见红衣少女时,自己也许已经瞥见了她身边这三个男人,只是当时注意力全在少女身上,是故没来得及看真切。记得当日一女三男同乘一艘乌篷船,照此推想,他们应该也是走水路来到泖县的丐户吧……

“大哥如今怎么称呼?”用一双紫黑色的瞳子盯着他,少女貌似很认真地询问道。

杜平正犹豫着是否报上姓名,岂料对方突然笑出了声:

“呵呵……总不见得是叫——新郎官大哥吧?”

啊!原来她认得自己!原来她那时就注意到了自己!原来这么久过去了,她竟还记得自己!这是何等的,难道说是……缘分?!一时间,杜平的心中满满全是幸福。

“学生……杜平……”他强忍着喜悦开口道,“敢问……姑娘,那个……如何称呼?”

“我是小妹。”少女嫣然一笑道。

“啊,那么……敢问尊姓是?”

“小妹就是小妹。”面对这个问题,少女很是不以为然,“既然叫你大哥了,我又如何不是小妹呢?大哥书读得多,应该晓得四海之内是一家,既是一家人,干嘛在乎姓氏呢?”

“是,是……”一听是圣人之言,杜平诚惶诚恐道,“姑娘所言甚是……”

“不是‘姑娘’,是‘小妹’哦!”小妹纠正道,“来,跟我念一遍,小——妹。”

“是,小……妹。”仿佛含着满满一嘴的蜜糖,杜平不无艰难地念出了这二字真言。福至心灵的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今天,他之所以能在这十字街头与小妹重逢,乃是因为他应约去杨家赴会而途径此地,而之所以要去赴会,乃是为了看年轻女子的大脚。天足难道只有杨家的丫头有么?如今不正是“近在眼前”了么?!又何必再去天边找那不知是妍是丑的菊香呢?比起一个扭扭捏捏的婢子来,爽健的江湖儿女是否更容易打交道一些呢?

鬼使神差下,杜平血气上脑,竟忘了读书人的矜持,径直向眼前的游民少女开口道:

“小妹,那个,学生有一事相求,不知可有得商量?”

“好说,大哥请讲——”小妹道。

“能不能让我,那个……”眼看路上行人稀少,杜平鼓足勇气道,“……看一看你的……脚?”

话一出口杜平就后悔了,他发觉自己忽略了一个事实:在这位小妹的身后,正站着她的三位兄长,三位壮实的守护者。杜平不敢与眼前人对视,然而在低头之际,视线又不可避免地落在了小妹的一双红靴上。杜平觉得,如今自己就像一个厚颜无耻的恶少,简直就是一头衣冠禽兽。

“你是说,要看小妹我光脚吗?唔……”少女的声音停顿了片刻,旋即又如银铃般响了起来,“——可以呀!”

“啊!真的吗?!”杜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的……能看吗?”

“当然了,脚是放在外边走路的,又怎会看不得呢?”

杜平喜不自胜,心中阴霾一扫而光。

“但是大哥,凡事都是有代价的,这是江湖上的规矩。”小妹继续道,“小妹可以把脚给你看,你是不是也能给我们一些东西呢?”

“几位可是……要钱?”杜平记得,出门前自己往怀里揣了大约六两银子,全是朝廷发给他这个生员的廪饩银。

一闻是言,三个男人纷纷摇起了头。

“钱我们不要。”小妹解释道,“我们兄妹大老远跑到这个县城来,为的是找一艘船。”

“船?”乍一听,杜平很是莫名。

“嗯,只要有了船,大家就能一道回洛阳了。”小妹道。

回洛阳?照此看来,这班流浪艺人,他们的故乡应该就是北方的洛阳城。也许他们是想走京杭运河回去吧。对了,两个月前,他们不是有一艘乌篷船么?难不成是失掉了?

“大哥,你能帮我们找船么?”小妹提出了真正的要求。

找船?对于一介书生如杜平而言,这可真是个难题。在泖县,船这种东西虽然常见得很,但具体该上哪里去找呢?究竟要怎样才能把它弄过来,送到这班艺人手中呢?是靠购买呢,还是靠租借?具体要花多少银子呢?杜平又想起了怀中的廪饩银,六两不晓得够不够……

“不着急大哥,船可以慢慢找,毕竟还有好几天呢!”安慰他的同时,小妹笑得很灿烂,“那么,我们不如就——先看脚吧!”

话音刚落,她便轻巧地脱下靴子,将一双天足直接落在了大地上:

“这样子行吗?”

猝不及防间,杜平感到了一阵窒息。

与两月前的那次不同,如今放在他眼前的这双“大”脚,说实话,并不能算是很“干净”,因为在落地的同时,她们不可避免地沾染了地上的尘土。但奇怪的是,这双尘足并没有引发任何“肮脏不适”的观感,非但不讨人嫌,反倒是透出了一股清新的天然气息,宛如雪白的莲藕生于淤泥之中,相形之下,反而愈发地明艳照人了。寒风中,恍惚间,杜平仿佛是嗅到了梅花的暗香……

清楚了,终于弄清楚了!原来,令自己恐惧嫌恶的并不是缺乏清洁的脚,而仅仅是小脚本身,仅仅是那种腐败、狭仄、畸形的,裹尸布当中的腌猪蹄子。至于顺其自然、发育康健的少女天足,那简直是——美善到了极点!如何不叫人倍加怜爱呢?

然而杜平并未在天堂呆多久,在明了自己的本心之后,他立刻感到了失望,深深的失望,宛若置身奈落九渊,深不见底,暗无天日……

“均卿,你太不上路了!”

次日一早刚到县学,杨璧便来兴师问罪。也难怪,昨天与小妹一行分别后,杜平的心情异常低落,他从十字港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家中,不意竟忘了与杨璧的约会,这不能不说是他的过失。

“杜均卿,我素来当你是个志诚君子,谁知你竟放我鸽子!”老友一脸怨怼道,“你晓不晓得,为了说服那菊香丫头,费了我多少口舌?!”

无奈何,杜平只得诚惶诚恐地赔不是,并如实相告了自己负约的缘由。

“哦,竟有这等事?!”听了他的解释,杨璧也是一惊,“你是说,你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女丐户,让你看了她的脚?”

为取信对方,杜平只得详述了当时的情形。

毕竟是多年的知交,听完了事情原委后,杨璧的怒气消去了一大半。沉吟片刻,他开口叹道:

“照此看来,均卿啊,你真正讨厌的物事,还真是那一双小脚啊……”

杜平心中亦是一沉……从昨日到今天,他妻子的小脚有如一双尖锐的圆规,一直死死钉在他的心上。这块心病只要一日不除,他就一天尽不了为人子的义务,无颜面对至爱的双亲,永远背负不孝的罪名。圣人曰:“孝乃为人之本。”照此下去,自已还能继续保持圣贤门徒的资格吗?甚至,还能算是一个“人”吗?杜平觉得,如今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简直连一个大字不识的村氓都不如!

“不过,事情还不算坏。”杨璧安慰他道,“均卿,你的病还远远没到无药可医的地步。至少我们已经辨清了症状,依我看,如今反倒是施治的大好时机。”

“啊!你有办法了吗?!”杜平不由一阵惊喜。

“那是当然。”杨璧胸有成竹道,“虽说‘心病要用心药医’,然均卿你的病十分特殊,依我看,须用些口服药才能立竿见影。前日我在家中遍览医书,不意觅到了一条古方,正可对治你的病症!”

“怀和兄……”杜平感动得差点没哭出来。

“想道谢或者道歉,等你病好了有的是时间!”杨璧一挥手道,“闲话少叙,我且回去配药。明天放学,老地方见——”

于是乎,翌日黄昏,一对老友又聚到了太白楼的小包间中。

待酒菜上齐,杨璧便打发了伙计。关上窗,闭上门,一番四顾后,他回到座席,从怀中取出一口小瓶,轻轻放到了桌上。

盯着眼前的青花瓷小瓶,杜平知道,杨璧所说的古方就在其中,只是不知究竟是何灵丹妙药。

“怀和兄,这到底是……?”

“哦,此乃依据前朝名医吴鹊西之秘方,”杨璧一脸庄重道,“以我杨记药铺的上等药材,由我本人连夜配制的——莺粟散。”

乍一听,这个药名似有几分耳熟,莺粟散……莺粟……散,啊!对了,所谓“莺粟”,难道不正是俗称的……

“这……这不就是鸦片吗!”杜平大惊道,“怀和兄,鸦片烟不是违禁品吗?朝、朝廷有令……”

对方一挥手打断了他——

“不错,莺粟散的主药正是鸦片!不过均卿啊,唉,你这人还是老毛病,格物的功夫做得不够精啊!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难免是要闹笑话的。你晓不晓得,‘鸦片’和‘鸦片烟’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的东西?鸦片唯有混合了烟草,方能制成鸦片烟。吸食鸦片烟确有淫荡人心、败坏风俗之害,是故圣上明令取缔。然有毒的并非鸦片,而实为烟草,是故,为朝廷所禁的实为鸦片‘烟’,而非鸦片。古今医家皆知,所谓鸦片或莺粟,其本身乃是一种非但无毒无害,而且是大大有益的药材,能治痢疾、百日咳、伤寒及一切内外损伤。均卿,你的病乃是因新婚之夜体感风寒,且情志受创所致。我们以莺粟散攻之,不正是对症下药么?”

对方所言虽然甚为新颖、闻所未闻,但仔细思来,却也极有条理,切中肯綮,不偏不倚,颇合中庸之道,不由杜平不接受。

杨璧打开瓶塞,将瓶中药物倒了些许在空酒杯中——那是一种赤黑色的粉末。

“鸦片只有制成烟焚烧,吸入杂质方才有害。”他微笑道,“均卿你也看到了,我家的莺粟散是实打实的口服药,遵古法炮制,极为纯净,大可以直接含服,实在是再安全便利不过的了。不瞒你讲,这莺粟散其实是我家药铺销路最好的货品之一,年年供不应求。许多人家都会存上几瓶以备不时之需,其中不少是本县的名门大户,比方讲,城南章方正,城北黎孝廉,哦,对了,还有你我的恩师汪老教谕,他老人家也是莺粟散的老用户了!均卿你病生得太少,不大领行情,这也不能怪你。”

原来,县里的许多读书人都用过这莺粟散,也难怪他们能与他们的小脚夫人琴瑟和谐,永结同心。悟到这层以后,杜平愈发安下了心。

“这莺粟散虽然服用方便,然也不是毫无讲究的,”一面说着,杨璧一面拿起桌上的锡壶,将冒着热气的绍酒斟进了酒杯,“像这种大冷天,最好是用上等的热黄酒化开,一并吞服,可奏神效!”

用银筷调匀药酒后,杨璧将酒杯推到了杜平面前。

怀着对友情的感激和对未来的希望,杜平端起了酒杯,未加迟疑,一饮而尽。

一股热流从喉头涌入,纵贯胸腹,直达丹田。未待九转回肠,酒力便挟药力蒸腾飞升,猛地冲上了他的脑门。一刹那的晕眩后,杜平的神智开始变得异常清晰,十二万分地澄澈,令他顿悟到了一个事实: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间,自己是何等的愚钝狭隘、茅塞未开。在天地初开般的澄明中,他首次回想起了自己最初的记忆,不,简直可以说是,直接窥见了自己的降生情形——

那是一个冬日的深夜。天是漆黑的帷幕,其上繁星点点。水是深暗的镜面,混沌而不见底。水面上浮着一头大而青的水牛,一双牛角极长且弯,宛如黑色的新月。牛背上斜坐着一名妇人,而他本人正被妇人抱在怀中。他看到,妇人着了一身白衣,宛如光纱织就,与天上星辰交相辉映。妇人的脸庞熟悉而又陌生,充满了似曾相识感,却一时间辨不真切……除抱他之外,妇人另一只手上还持着一个小物件,物件的形状仿佛一直在变,时而像艘船,时而像鞋子,时而又像是杯子,同样看不太清楚,应该是一件奇异的器皿吧……看得最清楚、最真切的乃是妇人的一双脚,一双荡漾在黑水中的白足,一双美得不可方物的天足,十枚趾甲散发着淡淡的光华,恍如龙宫中深藏的秘宝……水牛顺着弯弯的河道缓缓前行,最终进入了十字桥下的桥洞。桥洞里有一块宽阔而光滑的青石板。在妇人的驱策下,水牛登上青石板,伏下了身躯。妇人将襁褓中的他轻轻地放到了石板上,不意间,她另一只手上的器物已然消失了……完了,妇人便由水牛驮着离开了桥洞。与婴儿一同留在青石板上的,唯有四枚深深的牛蹄印……

原来,这就是自己真正的出身!原来,她才是自己真正的母亲!二十二年了,一晃整整二十二年过去了!直到今日,自己才拾起了最初的记忆,找到了人之为人的本源。这是何等的甜蜜,又是何等的苦涩,如何不叫人百感交集,唏嘘不已……

从回忆的梦幻中脱身后,杜平发现,自己早已不在太白楼中。如今的他,正茕茕孑立在一条昏暗小巷的尽头,巷道直通河边。在他脚下三尺远处,便是泖县冬日的冰冷水流。

蓦然回首,他看到了一条熟悉的身影,一身红衣红裙的少女。对方正微微侧着螓首,浅笑盈盈地看着他。

对于这番变故,杜平并不觉得有任何异样,仿佛一切都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自然得不能再自然了一般。

“是小妹啊,”他不假思索地开口道,“我总算是明白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看你的脚吗?今天可以告诉你了,那是因为我的妈妈,我的亲生母亲,她就生了一双天然的大脚,就跟你的脚一模一样!这就是我从小到大顶顶喜欢大脚的原因。除了你们两个的脚,我再也不可能喜欢别的什么脚了!”

小妹的脸上没有半点惊讶,依旧只是淡淡地笑着。在这张鹅蛋型的俏脸上,杜平依稀看到了熟悉的影子,梦中妇人的面影……

“我还弄明白了一件事,”他的兴致愈发高涨了,“你知道吗,我和你,啊,还有你的哥哥们,其实我和你们是一样的。我不是泖县人,我也是从外乡流落过来的,跟你们一样,我走的也是水路。呵呵……什么富商公子,去他娘的县学秀才!讲到底,我也是个丐户,一个小小的流浪儿罢了!我们全都是同一种人,小妹你明白么?”

“嗯,我明白,”小妹幽幽道,“我们都是同一种人,从一开始就注定好了。”

趁少女应答之际,杜平走到少女面前,一把捉住了她的一双小手。凝视着一双湿润的妙目,以至于下方那鲜艳的芳唇,他的心潮一阵澎湃……

正待闭目低头,却不意对方的柔荑有如灵蛇,早已从他的执着中滑脱。

在突如其来的失落中,杜平怔住了,他记起了方才被自己抛弃的东西……

“大哥,今天来找你,小妹是想告诉你——”少女的声音仿佛从天边传来,“——我们的‘船’已经快找到了……大哥,我们就要回洛阳了,‘时候’快到了。”

最后一个“了”字有如一道闪电,猛地将他从天堂的云端打落下来……杜家的未来、士林的希望、泖县的臣民,带着这一连串挥之不去的沉重枷锁,再一次地,杜平跌入了地狱……

“我问你,唐小姐有什么不好?!”养母大怒道,“德、言、容、工,人家哪一样没有?可你是怎么对人家的?都两个月了,传出去像什么话?!忤逆东西!真不晓得被什么鬼魅迷了心窍!”

杜平知道,他的心已经被人带走了。而带走他心的人儿,她也行将离开。如何才能挽回?是否有可能挽回?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恋爱尚未正式开始,却已经走到了尾声。也许,这一切仅仅是他的一厢情愿、他的白日梦幻。也许,根本就没什么可挽回的。杜平不止一次地作如是想,然而,这种自我说服毫无效果。不知为何,他越发强烈地觉得:那位红衣的天足少女,从一开始起,她就是他的妹妹,就是他的妻子,是他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是的,冥冥之中,一切皆有定数,早在他们出生前就已经定下了……

“年纪一大,日子就过得跟流水账一样,唉,一眨眼又要过年了……”养父长叹道,“过年最讲究的是什么?无非就是一家人团团圆圆、和和睦睦。拾儿,我记得呀,那年过年的时候,我跟你娘在十字桥捡到了你,呵呵,好容易才凑成了一家三口。眼睛一眨,廿二年过去了,今年我们杜家总算又添了一口新丁。拾儿你讲啊,我们该不该好好待人家,给她一种家的感觉,真正过年的感觉?”

过年……不知不觉间已经年底了吗?按泖县往年的惯例,傩舞都是跳到腊月廿三晚上送完灶王为止,所有的游方艺人最晚廿四日离开县城,难道说……她也会在这天启程,回她的家乡洛阳?留她已然无望,那么,最起码的,无论如何,至少也要让自己和她道个别,最后送她一程,也好让自己……然而,自从那天在河边与小妹分别后,自己就再也没见过她们一行,甚至连她们的音讯也打探不到。似乎除他本人之外,泖县的其他住民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一女三男的存在。每天晚上,杜平都在书房彻夜不眠地守候,期待着小妹她们的灶王戏能跳到他家门前。但他却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了,直到廿三晚上,他依旧没见到小妹。

廿四日天一拂晓,杜平就冲出家门,不顾一切地赶到了县城码头。

出乎他的意料,码头上并不见几艘客船。放眼望去,河道里尽是从城外驶入的收粪船,少说有上百艘之多。这些船大多已经收集了十分充足的货物,港口的空气早已是恶臭熏天。随着船体的摇晃,黄褐色的秽物不断地洋溢而出,滴落到河中。河水早已被染成了腐败的黄绿色,尽管是冬日,水面上还是布满了油腻的浮萍……

强忍着全身心的恶感,杜平向离他最近的一艘粪船走了过去。

“你是问跳灶王戏的?”臃肿的船老大打了个哈欠,喷出一口隔夜气,“噢……走了,老早就走了!”

有如五雷轰顶,杜平被钉在了原地。

从船主和船工口中得知,早在前一晚的下半夜,外地的灶王戏艺人就纷纷搭乘夜航船离开了县城,如今早已经走光了。

她走了,就这样走了,悄无声息,毫无顾惜,一句话,甚至连一个微笑也没留下,只留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呆在这座恶臭的城市里,呆在这个拥挤、畸形、龌龊的牢笼当中,继续投身于那僧多粥少、削足适履、贪腐成风的科考,当然,还有——继续与那双最最残暴不仁、最最矫揉造作、最最令他作呕的小脚为伴,终其一生,永不分离……

“均卿,你这样子很让人担心呐!”友人几天前的话语又在脑海中响了起来,“……那天酒吃得好好的,谁知你竟突然翻了白眼,人嗖地一下跳起来,一声不吭跑了出去,骇得我不轻,在背后怎么喊你都不听……

“……目前看来,你的心病只怕是比我当初料想得更加严重。你不但是情志受损,而且病灶还扩散到了心智上。心智受损者的趣味癖好大都与正常人相反。正常人觉得是美的,他们偏觉得是丑的,正常人以为是善的,他们偏偏以为是恶的。这种反常一旦发展到极点,便是所谓的失心疯。到时再要收场,那可就难了!不过均卿你还有希望,也许不至于弄到那种地步,只要我们及时采取措施……

“……不错,遍查上古医书之后,我已有了新的治疗方案。均卿,你的病根主要还是在心不在身,故而归根结底,还是应该以心药为主,物药为辅。古圣贤云,心物实为一体,知行其实不二。想要彻底治好你的病,莺粟散还是要吃的,然更重要的是,必须通过实践来恢复强化你的良知,由笃行而致明辨,此方为我儒之中庸医道……

“……万事开头难,总须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我们的笃行疗法亦是如此。均卿你病在对女子的小脚过于敏感,是故,最佳的疗法莫过于让你慢慢地接触小脚,一点点拉近你们之间的距离,逐步使你对她们感到习惯,以达到最终脱除敏感的效果……

“……均卿你大可放心,我已替你安排万全——廿四日晚,十字港,凌波廊,将为你呈上全泖县最美的小脚。对于这双脚,我敢以身家性命担保,定会扭转你对于缠足的观感,教你领略到三寸金莲的妙处!均卿,我们可讲好了,你一定要来啊!讲老实话,这次恐怕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伊人已逝,万念俱灰。既然如此,去又何妨?

腊月廿四,灶王节。依泖县旧俗,是日合家团聚,以赤豆杂米作粥,一家大小遍食,虽猫犬之属亦给一份,名曰“口数粥”,以辟疫气,以免罪过。

今年,杜平头一回违反了古制,他没有呆在家里喝粥。在县城的街头游荡了整整一天后,头更时分,他一路逛到了凌波廊——泖县最有名的一家青楼。楼如其名,七分建在水边,三分搭在水上。华丽的台榭占据了大片河道,俨然一个水上销金库。杜平虽是富家子弟,长这么大却从未踏进过风化场所一步,今日算是破了题。

在凌波廊大门口,他的老友早已恭候多时,确切地说,正和三五环肥燕瘦打得火热。眼见主客驾到,杨璧立马扔下身边的妓女,忙不迭地迎了上来:

“哈哈,均卿,真是巧遇啊!我也是刚到,本来还想等一等你,没想到你也来得这么早。呵呵,凡事都有第一次,不用拘束,跟我来——”

杜平任由对方勾着肩领进了妓院。

一个浓妆艳抹的小脚老鸨满脸堆笑地接待了他们。她和杨璧似乎热络得很,一口一个“杨少爷”,将他们带进了水榭上的一间“老房间”。

房间很大,装饰华贵,鸳鸯戏水屏风、羔羊皮帘幕、大号博山暖炉、猩猩血地毯,在数十支红烛的映照下满室生辉,与屋外的寒夜判若两个世界。但此时的杜平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暖意。从今天早上至今,他的心已然与严冬融为了一体。

房间中央是一张红木大圆桌,桌上摆了八色果品、十余副杯箸。看来今晚的客人远远不止杜平一人。

未过多时,其余佳宾纷至沓来,杨璧一一与他们殷勤招呼:

“章兄,多日不见,别来无恙?”

“黎兄,近来拜读大作,小弟佩服得紧呐!”

“恩师大人,有失远迎,恕罪恕罪,来来来,请上座——”

……

然而,佳客们却有些不大领情。

“托杨兄福,兄弟还算康健。倒是杨兄这两个月好像有点不对劲,听说老是和府上的一个大脚丫鬟,好像叫什么菊香的搅在一起。难不成,杨兄是想换换口味?哼哼,这倒真是一大新闻了。”城南章方正嘲笑道。

“且慢佩服!吾人的诗词是专咏那三寸金莲的,乃是专为我泖莲会所作。杨老弟你近来行为乖张,大有背叛莲会之嫌。吾人正考虑与你划清界限,今日且听听你如何辩白——”城北黎孝廉一脸正色道。

“怀和呀,小丫头片子么,偶尔玩玩也是不错的,只要不弄出性命便可。汝为人向来机敏,为师还是放心的。只是,最近汝家的那味药散,力道貌似是越来越小了,不知是为何故?汝父可不要偷工减料呀!”县学的汪老教谕抚着山羊胡道。

一番解释赔罪,自罚三杯,外带承诺赠送廿瓶特调莺粟散作为贺年礼之后,众来客才纷纷与杨璧冰释前嫌。未过多时,房间里恢复了其乐融融的气氛。从众人的谈话中杜平得知,这些士人同属一个半公开的地方组织,全称——“泖县爱莲大会”,简称便是黎孝廉口中的“莲会”。

“各位前辈兄弟,”杨璧适时切入了正题,“今日请各位前来,乃是为了介绍一位新人加入大会,此人便是本人多年的同窗——杜平杜均卿!”

“哦?杜兄平日里一本正经,不想竟也有此雅好?”章方正笑道。

“杜贤弟新婚不久,想来是在那闺房中得窥金莲大道之门径。贤弟勿疑,吾人亦是由此而悟道。”黎孝廉正色道。

“均卿汝也要入会,那自然是不错的,为师甚感欣慰。”汪老教谕抚须道。

“欢迎新莲友!”众人纷纷鼓掌道。

杜平没有言语,只是顺势端起酒杯,饮了一口。

酒席正式开宴。在老鸨的引荐下,一队莺莺燕燕鱼贯而入,侍坐侑酒。这群妓女无一例外,全是小脚,走起路来重心不稳,摇来晃去,大有“酒不醉人人自醉”之感。

“妈妈,如何不见蕖馨小姐?”杨璧问鸨母道。

“蕖馨客人多,一时招呼不过来,还请各位相公包涵。”

“妈妈莫开玩笑,你岂会不晓得,我等到此就是为了一睹蕖馨小姐的芳容么?”杨璧道。

“正是正是,快快请伊出来,否则决不与你干休!”众人纷纷起哄道。

“好好,各位宽宥些时间,老身这就去请——”

数杯酒下肚,在一片焦燥中,伊人,也就是那位千呼万唤的蕖馨终于姗姗来迟。这位小姐不愧是凌波廊的头牌,一登场就架势十足:一身绫罗绸缎的伊乘坐由两名壮实娘姨组成的“肉轿”进到了包间里。抑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伊恐怕走不大动路——伊的一双脚连三寸都不到,只有两寸半左右,简直与锥子无异。

一见这双惊世骇俗的脚,席间登时一片鸦雀,杜平只听到周围的喉头在隐约作响……

短暂的沉寂后,包间内爆发出一阵欢呼——

“好!”

“蕖馨小姐,全泖第一!!”

“莲仙出世,谁与争锋!?”

章方正和黎孝廉奋勇上前,顶替两名娘姨的职务,将蕖馨小姐由半空中接引至上座。

不经意间,汪老教谕的山羊胡已沾上了从嘴角流出的液体……

蕖馨小姐到底是见过大场面的女子,在热烈的恭维中依然故我,撅着薄薄的嘴唇,保持着冷冷的矜贵。在杜平看来,伊并不见得有多美。伊虽然生了一张瓜子脸,但毕竟过于扁平了,好像一颗干瘪的南瓜子,除去白粉的遮掩,其本色定然是暗黄的。同样营养不良的还有伊的身躯,也是瘦瘠到了极点,好像一条风干了的腊排骨。一定要说有可观之处的话,那只能是伊那双小得不能再小,基本已丧失了脚的功能的小脚。脚是被精心打扮过的,紧紧裹着湖丝白绸布,还硬套了一双白底青莲花图案的,小得跟孩童玩具一般的瓷制鞋。真正有些意思的与其说是那双脚,还不如说是那双怪异的鞋子。恍惚间,杜平仿佛是记起了什么……

“各位,既然莲仙已经驾临,那么,接下来便是我等今晚的游艺时光!”杨璧大声宣布道。

“莲仙大人,可否借法器与在下一用?”他对蕖馨打了个躬,涎着脸道。

蕖馨没有答话,脸色微微一红,给了他一个不冷不热的白眼。

“呵呵,那小生就有僭了——”杨璧俯下身子,半跪在地,小心翼翼地脱下了伊的一双瓷小鞋。

席间又是一阵骚动。

“还是老规矩,”杨璧捧着鞋对众人道,“我们先行投壶之礼,各位意下如何?”

众人一致赞同。

杨璧将一双瓷鞋一分为二,一只置于桌上,另一只放在盘中,同时叫凌波廊的侍者取来了一碗生赤豆。

“均卿你是第一次与会,按惯例应该由你先投。往日我们用的都是莲子,今日照顾新人,兼为顺应时令,故而决定用赤小豆。”说着,杨璧将盘子端到了离杜平两尺远处,“不要拘束嘛!来来,放轻松点,投一个——”

杜平机械般地拿过一枚赤豆,随手抛了过去——偏了几寸,没投中。

“哈哈,不中!”杨璧大笑道,“各位同仁,按我会规,投壶不中者该如何裁处?”

“罚浮一大白!”众人齐呼道,“用贯月槎!”

“呵呵,均卿你听到了吗?会规如山,容不得我徇私啊!”杨璧为桌上的瓷鞋杯斟满了烈酒,将杯子推到杜平面前,再也掩不住一脸的阴恻,“兄弟,也只好委屈你了——”

杜平心中早已一片空虚。如提线木偶般,他接过了被称为“贯月槎”的鞋杯,毫无抗拒地一灌下肚。

短暂的烧灼感后,隐藏在酒精背后的秽气纷纷撕破伪装,一拥而上。汗臭气、污垢气、白矾气,宛如群魔夜行,从腹部到鼻腔,张牙舞爪,一路肆虐……

在他胃酸暗涌之余,投壶之戏正进行得热火朝天。圆桌众人从右到左,一一小试身手。有人一投中的,有人失手不中,还有人故意投偏,只为用那鞋杯饮酒……

三轮投罢,杜平已被连罚三杯,胸腹中已是一片翻腾。

眼看弓鞋杯中已装满了赤豆,杨璧又提出了新花样——行月船酒令。

“双日高声单日默,

初三擎尖似新月。

底翻初八报上弦,

望日举杯向外侧。

平举鞋杯二十三,

三十覆杯照初一。

……”

众人轮流传递着鞋杯,轮到自己时一边口报酒令,一边将手中鞋杯依照酒令内容,摆出不同的姿势,或鞋口朝外,或鞋口朝内,或倒持鞋尖,或平持鞋底,甚或是将鞋藏在桌面下,以效一月间的不同月相。

数圈行毕,杜平又被罚了三杯。正当胃酸行将冲上喉头之际,另一人却先他失了态——正是他的恩师汪老教谕,方才投壶后者也多有不中,加上年事已高,似已不胜酒力,故抢先吐了出来。

“哈哈,汪老师醉了!”杨璧唤来两个妓院小厮,将老人扶到了房间一角的胡床上,“给他来一剂莺粟散醒醒酒!不碍事,来来来,我们继续——”

尊长的靠边使一干人愈发肆无忌惮起来,包间很快就陷入了狂欢状态。妓女们纷纷脱下弓鞋,露出各自的赤脚,用畸形的脚趾夹着酒杯劝起了酒,还夹起瓜子果物送进了众嫖客的口中。而她们又臭又长的缠脚布,不知何时已缠到了章方正、黎孝廉们的头上。在一片吆五喝六、又哭又笑当中,蕖馨小姐弹起了琵琶,用尖细如猫叫的嗓音唱出一首小曲,据说那是泖县爱莲大会的会歌:

“春秋佳日,

花月良宵。

有倒屣之主人,

延曳裙之上客。

绮筵四设,

绣幕低垂。

绿蚁频量,

红裙偶坐。

绝缨履为交错,

飞莲觞而闻香。

……”

杜平也已是十分地醉了。混沌之中,体内的不适感在不断地积压,但不知为何,一时间却无法发泄出来。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是一件器皿,里面已渐渐装满了污秽,充满了罪恶,全泖县的污秽,整个人间的罪恶……

“均卿,真没想到啊……”一个阴森森的声音传入了他的耳膜,“……这么久了你还没吐……哼哼,你小子还真是个实打实的怪胎啊……”

“我且问你……你凭什么和我杨某人平起平坐?”声音渐渐激动了起来,“……不过是个贱商人的养子,一个十字桥下的小野种……当秀才,还要做举人,你小子也配么?出泡尿自己照照……”

“……不错,本少爷就是看不惯你这腔调,又酸又臭的假道学腔!不就是仗着家里多几个臭钱,成天拍汪老头子马屁么?”声音抛开了所有顾忌,“……告诉你也无妨,本少爷想收拾你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就是要你用我玩剩下的女人,就是要让你染上药瘾,就是要叫你在全县人眼前脸面丧尽,生不如死!杜均卿,操你妈!见鬼去吧——”

声音的主人猛推了杜平一下,将他推出了厚厚的帘幕。杜平脚下一个踉跄,不意竟翻过栏杆,径自跌下了水榭。“噗通”一声,杜平落进了河里,比起凌波廊及河两岸一派醉生梦死的喧嚣来,这点动静实在不算什么,故而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在冰冷的孤寂中,他不住地下沉,一仞、两仞、五仞,一路沦落,十仞、百仞、千仞……即将抵达黄泉之底时,一股奇异的力量止住了他的堕势,将他托了起来……

睁开双眼,满天繁星,杜平发现,自己已然回到了水面之上。如今正载着他的,是一艘奇异之极的小船。船由青花瓷制成,形似女子的弓鞋,又好像一只漂浮在水上的酒杯,船体极狭小,仅可容他一人。

鞋船载着他沿河道前行。河道渐渐隆起,越升越高,竟一路升到了星空之上!放眼望去,下方的泖县已经小如一张地图……无疑,这不是一条普通的河流——这是一条银河。

脱离了下界的五浊恶气后,杜平的头脑变得至空至明了起来,或者说,终于恢复了降生之前的状态……

大彻大悟间,一双天足缓缓降到了他的面前,白如霜雪,却又跃动着炽热的烈焰,宛若两朵淬火而生的白莲。天足的主人是一位双鬟的少女,如今她已现出正身,以净火为衣,以疠气为带,异常妩媚,而又极度致命。

“是小魅啊……”他喟然长叹道,“……我终于找到‘船’了。”

“不,大哥,”散疫的天女对他微笑道,“还不如说,你终于找回了你自己。”

不意间,小魅的另外三位兄长也出现在了空中:青绿如腐尸的先锋、惨白如骷髅的判官,以及重重黑死之气缠身的进士。他们皆已恢复了司瘟天神的本相。

“一窝蜂全来了么,”他淡淡地笑道,“我们五兄妹很久没在一起了。”

“不久,不过几十天而已,”小魅道,“是大哥你在下界待得太久了。”

“是呵,那个世界已形同一个狭仄的囚笼,早已丧失了吐故纳新的能力,如今为各种畸形造物所充斥,陷入了低级的轮回,毫无远景可期。呵呵,确实无趣得很呐!”他笑叹道。

“但你知道,这毕竟是母亲的园圃,我们的辖地。大哥,是时候该收割果实了。刈除杂草,放火烧地,好好整治它一番!”

“所以母亲唤醒了我们,又把我塞进了兵船之中。呵呵,早就不记得是第几回了,只是,这兵船的造型好像是越来越滑稽了。”

“母亲一直是很谐谑的。”

“因为她的造物计划老是失败嘛!诙谐是失败者最好的安慰剂,比下界的莺粟散还要管用。”

“大哥你又来了,”小魅的妙目射出两道嗔焰,“有抱怨的功夫,不如早点把兵马放出来。我们计算过了,这次的活比往年更重,有得我们忙活一阵的了。照这么拖下去,我们几时才能回洛阳呀!”

被对方的话语拨动了心弦,他抬眼望了望天河遥远的尽头,那片不可穷究的混沌便是所谓的“洛阳”——洛水之阳,天汉之上,一切造化的源头,伟大母亲的居所,他至爱而又至恨的原乡……

“好吧,开工!”他最终叹道,“这趟就从那泖县发船吧——”

再一次地,他百无聊赖地翻起了眼白,解放了封藏在眼珠底下的金色神瞳。

在双倍的满月之光中,青花瓷鞋船爆出了清脆的碎裂声,将满满一船赤小豆撒向了地上的千家万户……

那是泖县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瘟疫。

据县志之《五行志》记载:是年腊月廿四日,深夜子时,上天忽降异象,同时现出两轮满月。双月先为金黄色,而后转为血红色,与此同时,泖县境内遍闻骤雨之声,却又不见一丝雨点。结果,当夜县城突发烂喉痧大疫,以十字港为中心急速向周边扩散,发病极快,病势极猛,天亮前即病死数十人,包括县城的十余位知名绅士,当时他们正在凌波廊中寻欢作乐,不意竟悉数暴毙于柳巷……七日后,疫气遍布全县,无人不染病,户户有死人。直到两个月后,疫情方才偃旗息鼓。疫死者占全县总人口的一半。

据正一派道士所言:此次大疫的行疫之神乃是五方疫鬼之首,位于天汉中央的瘟部统帅——“方相神”。方相有四目,其中两目为金色,这便是廿四日晚泖县人所见的双满月。故烂喉痧为方相神所播当无疑义。

本次瘟疫给泖县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除了导致数万人病殁之外,还造成了众多间接的人口损失:拖家带口、避疫逃难者,趁火打劫、互相杀伤者,因囤积药品遭群众殴杀的药铺老板,因贪污朝廷救济款,事发后被处斩的县衙官僚……此外,还有少量在瘟疫中失踪的人员,泖县民众一致认为,其中首当其冲者当数富商杜家的长子、县学的廪膳生员——杜平杜均卿。在瘟疫爆发的当夜,这个前程似锦的年轻人便神秘地消失了。人们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凌波廊,也就是整场瘟疫的发源地。与他一同作狭邪游的十余人当夜就已通通死绝,因此无人知晓他的下落。有人猜测他是酒后失足,落水淹死。然而事后杜家人斥重金在县城河道内进行打捞,结果却一无所获。莫非尸身早已被水流冲出了县城?亦未可知。总之,自从那一晚之后,泖县便再也没人见过杜平了,直到……

直到三十年后,一个在当年瘟疫中幸存的孩童——此时他已是一位中年商人——行商至河南洛阳,因一次极偶然的际遇,终于见到了那个失踪多年的人。这位洛阳杜平,其人形貌音容皆与三十年前毫无二致,漫长的岁月仿佛并未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被认出时,杜平正与三男一女四名青年傩舞艺人为伍,俨然作江湖客久矣……

就在这一年的端午,河南省以洛阳城为中心,爆发了一场史上罕见的大瘟疫。当然,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关令尹

二零一九年一月

阴历戊戌年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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