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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展,政治工作者。台灣中壢人,是七年級也是90後,關注數位產業、台灣政治、媒體、兩岸議題。

國家補助文化產業的正當性是什麼?

上週在 matters 發了一篇很不專業的城市行銷發問文,語氣好像透露出一種對於「沒深度的文化」的貶義態度(雖然我很努力想避開這種聯想了)。

後來 @曉雅 貼給我一篇微信文章〈现在隆重介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一尊神仙〉 ,內容很精彩,介紹了一間很特別的「奶奶廟」,作者對於「非經典文化/民間文化」持很正面的態度。

節錄一下該文中的片段:

「现在再来看,经典文化它讲究的是审美,要的是一个社会的意义、一个文化的姿态。但是民间的很多东西,它并没有这样的使命感。它想做的就是在困苦的生活当中尽可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消遣,以及在精神无助的时候提供一些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这么来看,经典文化和民间文化相互比对起来,如果用经典的文化去解释民间文化肯定解释不通。如果用经典文化去指导民间文化,那更是不行。因为它完全是两种体系。 但是其实经典文化的活力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大,因为我们是处于其中,所以会觉得特别好。但是民间的东西其实往往会更有活力。」

如果認同這個作者說的,應該更平等的看待經典和民間文化,那我想問的是:國家補助文化產業的正當性是什麼?

很久以前我就跟朋友聊到這個問題,但沒有結論。他小時候學過古典音樂,長大之後也持續有在聽交響樂。台灣目前比較有名的三大公立交響樂團,是國家交響樂團(NSO)、台北市立交響樂團(TSO)、台灣交響樂團(NTSO),據我朋友的說法是NSO的表演水準比較高。

在財源方面:

NSO 在2014年的總收入是1.8億,其中有1億來自政府補助。

TSO 經費有2.3億來自台北市政府,人事費佔1.4億。

NTSO 經費來自文化部,2014年為2.4億。

粗魯地問,如果我不是會聽交響樂的人,也體會不出交響樂的價值何在,那我為何要接受政府一年在這三個樂團花超過5億元呢?如果文化、品味不分高低,為何國家要花錢養這幾個交響樂團,而不養像玖壹壹的樂團呢? 或是那些說書的Youtuber呢?

文化部網站的「施政理念」寫著:

文化是國家的根本,人民是文化創造的主體。本部文化政策的核心理念即是追求藝術的積極性自由,讓人民享有充分的表意自由,並以「厚植文化力,帶動文化參與」之使命,於下列五大主軸進行文化施政:

一、再造文化治理、建構藝術自由支持體系

二、連結與再現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

三、深化社區營造,發揚生活「所在」的在地文化

四、以提升文化內涵來提振文化經濟

五、開展文化未來新篇:重視青年創意、強化數位革新,創造國際連結

常見的文化政策目標包括:文化保存、文化認同、藝術品味、文化傳承、母語、創新實驗、建構國族,每個政策目標的理由都不一樣。

文化保存、母語、建構國族等等,我比較能夠理解,但像是交響樂團這種更狹義的「藝術」、社會性較低的項目上,我就真的無法理解了......(說交響樂團是社會性較低的項目,可能是因為我不了解)

試著上網用一些關鍵字查資料,但查完之後還是覺得「文化政策」一詞很玄,感到無法理解。

不少是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批評,背後邏輯的矛盾還是在於:可被市場量化的經濟產值 v.s. 無法被量化的文化(教育)價值。伴隨而來的爭論則是,政府提供資源的角色究竟是「投資」還是「補助」?

如果再加入「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和「積極平權」的概念,在實際操作的方式上,我就又更難想像了。

文化服務於政治/國家,在操作上我可以理解;

文化服務於市場利益,在操作上我也可以理解;

但要將「文化公民權」具體實踐,在政府人力和預算有限、必定會使不同文化族群產生衝突的前提下,資源分配的標準究竟要如何設定,才具體可行呢?

(P.S. 我指的是「理解」,不是「贊同」。)

還是回到前面那個問題:如果我不聽交響樂,為什麼我要接受國家一年花5億在這三個交響樂團上呢?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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