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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多環保?歐盟認為有四種方法可以識別漂綠

任何試圖購買相對最環保消費品的人都會意識到,在一堆含糊和無法核實的聲明中,要辨別字詞是很困難的。這種營銷混亂便是「漂綠」。歐盟的研究發現,其所研究的綠色聲明中有一半以上是模糊、誤導或無根據的。它還發現,消費者對於企業會告訴他們事實的信心很低。

作者:奥利维亚‧鲁德加德

來源:彭博社

原文發布日期:2013年1月18日

原文出處: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3-01-18/four-examples-of-greenwashing-according-to-the-eu

翻譯:全球化監察

在多倫多一間商店的顧客。攝影師:科爾·伯斯頓/彭博社

為了打擊包裝和廣告中誤導性的氣候聲明,歐盟確定了一些常見的誤導性字詞和用語——企業用這些文字來宣傳並不環保產品是環保的。

任何試圖購買相對最環保消費品的人都會意識到,在一堆含糊和無法核實的聲明中,要辨別字詞是很困難的。這種營銷混亂便是「漂綠」。歐盟的研究發現,其所研究的綠色聲明中有一半以上是模糊、誤導或無根據的。它還發現,消費者對於企業會告訴他們事實的信心很低。

雖然漂綠沒有法律定義——一些行業基金組織希望保持這種狀態——但歐盟打算提出措施來解決這種做法。根據彭博社看到的歐盟委員會提案草案,它可能會要求成員國確保公司對其產品的環境主張有科學證據支持。根據該提案,公司若想吹噓其產品氣候影響的正面性,也必須強調它的不利影響。

那麼,甚麼字詞被置於顯微鏡下?根據洩漏的草案,這裡需要注意四個漂綠陷阱,以及使用它們的公司可能隱藏的內容。

「氣候中和」、「碳中和」、「百分之百二氧化碳補償」

這些用語聽起來都很有希望——誰不想自己的碳足跡被中和?但是,像這樣的用語也可能表明,一間企業不是通過改善其自身做法來減少排放,而是通過依賴抵消。

碳補償讓個人或公司繼續排放,只要他們付錢在其他地方清除同等數量的碳——例如,通過支持在亞馬遜的植樹項目。但是,只有當補償項目依靠碳交易才能​​​​​​​​​​​​​​減​​​​​​​碳時,這個概念才有效——也就是要有所謂的額外性(additionality)。很多項目並沒有達到這個門檻。特別是可再生能源發展很少需要額外的資金,尤其現在太陽能是世界上大部分地區最便宜的新能源。

就目前而言,補償缺乏透明度和問責制,抵消的實際正面影響可能難以衡量,而且容易失實。這就是為甚麼這樣的說法常被企業用作繼續走破懷環境道路的免費通行證。如歐盟所說,「這些因素造成了環境完整性和可信度低的抵消信用,而基於這種抵消的宣傳會誤導消費者。」

「你能買到最環保的產品!」

在清潔產品或電子裝置的包裝上,承諾該產品比過去產品或競爭產品對環境更好,並不罕見。但是在哪些方面好?好了多少?根據誰說的?

像這樣說法的問題是,往往不清楚到底在與甚麼作比較,特別是當有不同方法可以衡量一個產品對環境的影響。它是否使用更少的水?生產更少的碳?丟棄時帶來更少的污染?它對環境的影響在多大程度上依賴消費者的行為——如回收或再利用——而不是產品製造方式的改變?

提供超級術語而不是具體細節也讓企業忽略關鍵資訊,如產品供應鏈的影響或企業活動的間接排放影響。歐盟指出:「如果兩個商家關於氣候變化的宣稱,一個只考慮直接影響,而另一個則同時考慮其直接和間接影響,這樣結果就沒有可比性。」

另外一個風險是,企業會吹噓微小的改進或很長一段時間後實現的改變。例如,很多產品比20或30年前對環境的破壞較小,能源效率較高,僅是因為化學品和包裝方面的規定已經收緊。歐盟警告說,企業不應聲稱自己的產品比再也買不到的東西有環境改善,除非這種改善是「重大且是在過去五年內實現的。」

「到2030年減少50%」

如果氣候承諾有任何跡象,2030年肯定是一個神奇的年份:數十家企業和國家已經發誓要在本十年結束前實現大幅減排,而且很多是大舉造勢。

不過,在任何「到2030年」的承諾背後都潛藏著一個重大問題:從甚麼時候開始?企業多數吹噓計劃在某個日期前減少他們的足跡,但沒有說明這些減少是相對於現在、工業化前的時間抑或是介於兩者之間的。如歐盟所指,這種說法「在沒有參考年份的情況下可能看起來很壯觀」。畢竟,自2018年下降50%與自1995年下降50%是不同的。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新的歐盟法案可能會要求作出這種聲明的企業明確說明他們談論的時期,以及預期的里程碑,讓客人能夠判斷他們是否真的有如預期般發展。

另一個風險是,在某一特定領域推動實現一個聽起來令人印象深刻的期限,可能會帶來附帶損害。例如,一家洗碗機生產商聲稱其產品到2030年將減少50%的用水量。這很好——但是,舉例來說,如果這意味著它們將需要更多電力在更高溫下運作呢?

「可生物降解」、「可堆肥」、「生物基」塑膠

一些企業最帶來誤導的說法,是那些旨在誘導消費者認為某種特定類別的塑膠不會加劇世界上巨大的塑膠問題。歐盟發現,「可生物降解」和「可堆肥」是令人困惑的說法,常常交替且不正確地使用。

簡單而言,「可生物降解」塑膠被設計成在使用壽命結束時分解為氧氣、水、生物質和礦物鹽。「可堆肥」塑膠是可生物降解塑膠的部分集合,可在特定條件下分解,如特殊的工業堆肥設施(不一定是花園堆肥)。但是在沒有多少氧氣的垃圾堆填區,這兩種塑膠的分解效果都不是特別好。即使遵循標籤也非萬無一失:去年發布的一項英國調查發現,60%標示可在家中堆肥的塑膠,在家庭堆肥中並不能完全分解。

然後是「生物塑膠」,由木材、穀物、油或其他有機材料製成的塑膠。並非所有可生物降解的塑膠都是生物基的,也並非所有生物基的塑膠本身就可生物降解。(也不是所有的生物塑膠都是完全不使用化石原料所製,有些產品只有部分是用生物塑膠製造)。雖然在塑膠中不使用石油有好處——石油工業在其產品被作為燃料燒之前就已經產出排放——但生產有機材料代替品需要佔用本可以用於生產食品的土地和資源。

在這一方面,歐盟正在尋求更多的具體內容。它指出,只有那些確認為可工業化堆肥的材料才應該貼上「可堆肥」標籤,而且公司應該明確表明這代表工業化堆肥。在去年發布的另一份歐盟報告中,對可生物降解塑膠也提出了類似建議:標籤應該說明塑膠設計為在哪些環境下可分解,以及需要多長時間。對於生物塑膠,歐盟指出商家的宣傳「應只提及產品中確切和可測量的生物基塑膠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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