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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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寫,但總寫得正經兮兮,想練習輕鬆地寫。 愛閱讀、看戲、旅行、做煮食實驗。 現實中很守規矩,想在文字世界裡反叛一下。

文化差異造成的悲劇︰《不白之冤》(文善)

(编辑过)
我想將這本書列入「不要先看任何介紹,揭開來看就好」系列,因為裡頭有不少驚喜—從內容、寫作形式到書籍設計。雖然我看的是電子書,不過這本書的設計很有心思,值得入手實體版。

我想將這本書列入「不要先看任何介紹,揭開來看就好」系列,因為裡頭有不少驚喜—從內容、寫作形式到書籍設計。不過若你想讀下去的話,也歡迎你😉。

加拿大多倫多一個人口只有3千多的小鎮發生了謀殺案,死者謝利是高中生,美式足球校隊成員,同學眼中的明星; 同校的香港移民少女阿雪罪名成立,被判處終身監禁。在她坐牢16年後,一間電視台拍攝了一套名為《不白之冤》的真實罪案紀錄片,嘗試為她翻案。死者的弟弟格蘭也有觀看,並在看畢每一集後拍youtube片回應。到底當年的真相是怎樣的?電視台或格蘭能找出真正兇手嗎?

封閉小鎮發生謀殺案,孤獨的外來者被定罪,本身已是一個很吸引的故事題材。這個小鎮就像Stephen King筆下的美國小鎮—居民思想保守、對少數族裔有偏見、對自己人有强烈的保護意識。這樣的居民,再加上種種巧合,令一個少女無辜入獄。定她罪的理由其實不夠充份,但她像被全世界放棄了。到事情發生16年後,才有人嘗試為她伸冤。

此書的特別之處是作者透過兩套影像作品,層層遞進地講故事。紀錄片拍得越煽情便越吸引,所以《不白之冤》的每集重點和披露哪些疑點,以至配樂和動畫的加插,都經過製片人精心計算。但另一方面,你又會不禁懷疑電視台只為了收視而拍片,還是真的對為少女翻案?怪不得格蘭不信任紀錄片團隊。格蘭自己在看過片集後,也會為新出現的證據和疑點親身查證和推理,時而反駁又時而同意片集的觀點。這做法令讀者可以從不同角度理解案情。書中更有表格讓讀者填寫,讓讀者參與推理。隨著新線索的出現,讀者也可以隨時推翻自己的推論。

在法治和鑑證學成熟的年代,錯判犯人的例子理應較為罕見。當一根衣服纖維也能披露行兇者身份,一滴已抹去的血也能用科技偵測到的時候,真正的兇手為何能逃過法眼?我覺得要設計當中的漏洞並不容易。很欣賞作者對法庭程序和鑑證做了資料搜集,才讓事情有說服力。原來辯護律師的技術性考慮也會影響公正,陪審團制度並不保證不會冤枉好人。無論法治多完善,也受人為因素影響。

我喜歡這本書的另一原因,可能與我曾移民加拿大有關,很多地方都看得有共鳴。例如很多華人父母會給零用錢予讀中學的孩子,也會買車給他們,的確會出現華人學生的車比白人學生的車更名貴的情況,容易惹人妒忌。我讀中學時便有華裔女同學開跑車回校,就連香港男生也羨慕她 (但也取笑她的駕車技術,說她車速如此慢,浪費了這輪車。),就像阿雪的mini cooper令同學和其他居民側目一樣。但我也覺得阿雪要母親買mini cooper給她,實在太不知世情。

阿雪喜愛日本明星和動漫,全校人都不明白她,也令我想起兩地文化的不同。例如香港女學生會用卡通文具,外國同學用的文具卻很樸素,連筆袋也可有可無。其實日本的動漫文化也有不少白人青年喜愛(特別是男生),但在中學比較少見,到大學便有相關學會。若阿雪移民的地方是大城市,她就有可能結交到朋友,這個悲劇未必會發生。

我很欣賞格蘭,因為他縱使是受害人的家屬,也能放下仇恨、理性思考。格蘭的父母不想他查下去,但他認為冤枉了好人,即是放過真正的兇手,對死者也不公平。另外,我一看阿雪被人說成是因愛成恨殺人,便覺得外國人不懂華人/香港少女的心態。很欣賞格蘭找來一位香港移民女同學來剖析阿雪的心態,指出阿雪沒有愛上謝利,何來「因愛成恨」?

此故事是個悲劇,坐16年冤獄很殘忍。有想過為何是16年,然後想起吳藹儀曾分析為何在《神鵰俠侶》中,楊過要等小龍女16年。我想,16年是一個足以令人對人生絕望的時間長度。你會覺得就算她能翻案,事件對她造成的傷害也不可挽回。

世界在進步,來到格蘭的年代,他的香港人朋友便是一個活潑又有自信的女子,不像阿雪般悲慘。希望這次事件令小鎮中的人反省,不再讓類似事情發生。但是,阿雪的人生已經毁了。

文善是位移民加拿大的香港作者,佩服她能在有正職之下仍一直創作中文小說。我已成了她的粉絲啦!

p.s. 雖然我看的是電子書,不過這本書的設計很有心思,值得入手實體版。

讀墨連結︰http://moo.im/a/6iAEMQ

改錯︰出版社應為「格子盒作室」
(發現文章推出後便不能改標題。想說除了文化差異,種族歧視和封悶思想也造成此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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