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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力包】男子涉扮女同志強姦案詳盡整理

2021年10月8日,自稱TB男子性侵女同志案有了結果,6男1女陪審團一致裁定非禮罪不成立,及以5比2大比數裁定強姦罪不成立,被告無罪釋放。審判結果一出,引起社會譁然。G點電視整理詳盡案情、控辯雙方的論點及社群迥響,案件分析及後續反思(詳見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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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Emily

文字編輯:Mo

2021年10月8日,自稱TB男子性侵女同志案有了結果,6男1女陪審團一致裁定非禮罪不成立,及以5比2大比數裁定強姦罪不成立,被告無罪釋放。審判結果一出,引起社會譁然。根據案情,曾姓男被告先後在女同志交友軟件「BUTTERFLY」及「HER」自稱「TB」,認識20多歲女事主X並相約到酒店「開房」,到被告以陽具插入女事主時,對方才驚覺被告是男性,立即推開他及報警。以下整理詳盡案情、控辯雙方的論點及社群迥響;建議與案件分析及後續反思(詳見另文)一併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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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X同意進行性行為時 並不知道被告是男子

「插你」、「舐我」同樣適用女同志性愛

二人相約到酒店「開房」前,被告曾問女事主X「係咪好想我插你?」、叫她「舐我」等,X稱她理解「插」為以手指或性玩具插其陰道、舔被告的陰部。X則問被告「Would u want me to fk u too」,意思是插入被告的陰道;之後被告回答「Maybe」,因此她認為被告也有陰部。

被告鮮少說話、沒有脫衣

二人相約到酒店房間見面,X先到房間,被告其後到達,當時身穿寛鬆的衛衣和長褲。在約一小時的性虐前戲中,被告都沒有說話,後來二人到浴缸清洗被告滴在X身上的蠟,被告只捲起衣袖,之後才脫下弄濕的長褲。

被告避答陽具疑問 X無法確認對方性別

洗澡後二人返回床上,被告用被子蓋住二人,以手指抽插X的陰道,之後X感到異物進入,曾以為是陽具狀的性玩具。X便問被告:「咩嚟架?」被告只反問:「舒唔舒服呀?」X感到該異物濕滑、有肉的質感和少許溫度,再追問是何物,對方仍無回答,並更用力壓向X。X一開始未能推開被告,惟她當時「意識到好有問題,知道要離開呢個地方」,更加用力才成功推開被告。X稱沒有見到被告抽出陽具,也不知被告用手、物件還是陽具磨擦她的陰部。她稱對被告反感,覺得他「好變態」。

X發現被告是男子後 不同意性交

X穿回衣服時,才看見被告露出的陰莖。她問被告:「呢個係咪真係你嘅陽具?」X解釋當時未能接受事件,驚慌下「想肯定佢真係強姦我」、「想確認感受到、見到都係真」。X逃走前曾遭對方捉住,她向𨋢口方向叫救命才成功離開。她稱不能接受對方在她不願意的情況下,以「真嘅」陽具插入她陰道,而且並沒戴安全套。


控方:性觀念開放不等於同意性交

被告自辯時形容X性觀念開放,控方指出性工作者亦可以是強姦案的受害者,不應以此點判斷X是否同意性交,不論同性戀者或性觀念開放的人,均有權選擇性行為對象及其性別。X明顯不知道被告是男子,才於事發時感到驚愕和推開對方,顯示她不同意性交。

被告在庭上一連串「不知道」、「以為」和「沒留意」的辯解,嘗試證明自己「不知道」女事主不同意讓他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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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男人扮TB強姦女同志案 G點台長和你痛一個上一課


辯方:被告「不知道」和「沒留意」

不知道「Butterfly」是女性專屬

被告稱雖然知道「Butterfly」是女同志交友軟件,但不知道是女性專屬,沒有明文禁止男性進入。他回應控方盤問,女廁雖沒註明男子禁止進入,現實生活中進女廁犯法,但在網絡上「大家唔會好認真看待」。

不知道「TB」、「Lesbian」的意思

被告在Butterfly登記用戶資料時填了自己是「TB」,但辯稱不知道「TB」和「Lesbian」的準確意思,剔選「TB」是隨意選擇,「為咗盡快登入先撳」。

沒留意事主短訊中「姐姐」、「girl」意思

X曾稱呼被告為「姐姐」及想找「a girl who cares for me」,被告沒否認。被告表示「覆唔切」,當時只是「吹吓水」。他也沒有留意「girl」字的含義,曾引起了法官的不解,他補充說只留意了後半段句子,理解X想找「關心佢嘅人」。


辯方:被告真心相信事主同意性交

不知道事主是女同性戀

他雖知道X曾和其他女子一夜情,但被問及X是否可能是同性戀,被告只答「有可能,但唔係絕對有可能」,因為X沒說過不喜歡或討厭男性,認為X可能是雙性戀。

以為說舒服就是同意性交

案發當天,二人相約於酒店見面,他擊打X的屁股,被告曾問X「鍾唔鍾意?」,X回應「鍾意」。及後被告用陽具磨擦X的私處,「磨磨下就入咗去」。他指X當時表示舒服,「以為佢話舒服就係同意(性交)」。

不理解事主為何有驚訝反應

被告稱自己沒刻意隱瞞男性身分,因自己沒化妝穿裙,而 X 亦應感受到他的勃起及看見鬚根、腳毛等;並表示二人曾有對話和擁抱,「好明顯係男人嚟」。雖然X之後有推開被告,亦有問「乜你男人嚟架?」,也穿衣服衝出房間,但被告辯稱自己不理解當中因由。


陪審團曾問法官「罔顧」定義 料為重要爭議點

陪審團在判決當天早上11時許開始退庭,到了下午3時多,他們要求進一步解釋控罪中「罔顧」事主意願的定義。法官表示,「罔顧」是指以被告當時所知的情況,知道會有事主不同意與其性交的風險,但被告仍冒此風險與她性交。及後法官亦引導陪審團綜合考慮所有證據,推論被告當時的想法。

被告無罪釋放 法官:寧縱無枉

6男1女陪審團最後以5比2裁決被告兩項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法官邱智立指,香港司法制度原則是寧縱毋枉,形容這是對市民最大的保障。陪審團無法毫無疑點地確認被告「罔顧」事主意願,因此判他無罪。被告向陪審團鞠躬致謝。散庭後,辯方律師叮囑他:「以後小心做人啦,得到教訓。」

案件警醒社群關注性別不公及自身保障

被告無罪釋放的裁決引起全城關注,而在涉案的女同志交友軟件BUTTERFLY中,亦有會員相繼發帖回應。不少會員感謝事主的勇氣,同時慨嘆司法制度不公,擔憂案例一開,會有更多直男湧到軟件尋找獵物,希望找到更好方法保護自己。

延伸閱讀:異男扮TB騙色脫兩罪 對同志的不公判決|Butterfly

有會員檢示過去雖有不少防騙資訊及措施,但仍有不足,於是進一步提出各種改善方案,例如:建議平台在新用家開戶時加入有法律效力的聲明、設立性別認證系統、組織有專業資格的會員就緊急情況提供支援、平日主動向身邊的人講解女同志圈的文化、破除性虐不等於不正經的想法等等。不論方案是否可行,事件無疑激發了社群的的行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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