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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扮TB強姦女同志案 G點台長和你痛一個上一課|Mo

撰文:Mo

文字編輯:Cindy

男子涉扮TB強姦女同志一案的裁決造成社會極大反響,「被告正人渣」、「為甚麼陪審團竟然是六男一女?」、「為甚麼陪審團會相信被告?」等批評和質疑的聲音充斥整個社群。奮力吶喊背後,其實我們都害怕性/別不公義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我們更害怕下次不公義來臨時,自己依然是手無寸鐵,只能被無力感呑噬。

趁着這次機會,G點電視邀請大家善用這份擔憂去好好學習,甚至進一步思考和評估自己是否有意願和能力為性/別小眾社群貢獻(更多)。過去幾天,我也深深感受到自己對法律和性暴力知識的不足,於是痛定思痛給自己硬塞了一堆資源。以下是我在消化的過程中,對案件的粗疏分析以及後續行動的想像,旨在引發關注性/別小眾的朋友有更多思考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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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對性小眾的「無知」是自辯策略嗎?

被告在審訊時辯解,自己不知道Butterfly是女同志專屬交友平台、不知道TB和Lesbian的意思、以為事主是雙性戀所以會同意與男性性交……這一連串對性小眾和性知識的「無知」,是發自真心的嗎?(案情和法庭攻防戰詳見另稿)當然我們不是被告肚子裡的蟲,真相只有被告和律師知道。不過,這有可能是辯方打甩官司所需要塑造的形象、所選擇的一種自辯策略嗎?

這裡我們先看一下強姦罪(《刑事罪行條例》第 118 條)的定義:

「任何男子 —— (a)與一名女子非法性交,而性交時該女子對此並不同意;及(b)當時他知道該女子並不同意性交,或罔顧該女子是否對此同意, 即屬強姦。」

重點在條件的b部份,因為控方要證明被告有意圖干犯罪行,如果被告以對性/別小眾的無知和各種「他以為」的想法作為自己的護盾,而陪審團又基於社會長久以來對性/別小眾的偏見和誤解「照單全收」的話,控方要成功將被告定罪將變得非常困難。


審訊中透露了哪些對性小眾的偏見和誤解?

實在太多了,Pride Lab的馬天娜也有撰文分析過,想研究的讀者可以去兜個圈(詳見另文)。而作為一個有雙性戀傾向的女同志,我個人最大感受的是被告因為事主X沒說過自己不喜歡或討厭男性,而以為事主X是雙性戀,又以此推斷X不抗拒與他性交。其實正如異性戀不會想和每個人上床,雙性戀也不會願意跟每個男性性交,更不一定願意被陽具插入。以事主X「可能」是雙性戀為由,推斷她願意被被告的陽具插入,無疑是對雙性戀的嚴重偏見。

此外,以為性觀念較開放就願意被陽具插入、以為表現舒服就代表同意性交、以為對方可以憑「有腳毛」這些表徵就推斷自己性別等等,都是對性與性別的嚴重誤解。若然陪審團(甚至主流社會)也認同或相信這些偏見和誤解,不但狠狠踐踏了性/別小眾的價值觀和文化,亦會令遭受性侵害的所有人更難在法庭上爭取應有的公義,甚至在審訊中承受「二次傷害」。


陪審團組成方式可「篩選」出「偏見群組」?

六男一女陪審團的性別比例是本案另一個爭議點。風流雜誌 早前撰文引述和分析陪審團的性別比例對性暴力案件定罪的影響,很值得看,這裡就不贅述了。我比較想帶出曹喬茵律師(大寶)在 Sally’s Toy 直播中(另有後續整理)提到的陪審團組成上可能出現的操作。

風流雜誌 早前撰文引述和分析陪審團的性別比例對性暴力案件定罪的影響 (IG 截圖)

我們一向理解高等法院案件的七人陪審團是在(無法律和執法背景的)一般市民中抽籤選出來,用意是代表社會普遍的看法。然而,控方或辯方都有權反對被抽籤選出的候選人出任陪審員,原因可謂五花八門,通常與候選人的背景、與案件(或案件涉及的人)有直接間接聯繫有關,大前提都是為了確保陪審員的個人狀況不會影響公平審訊。而辯方可在不提任何理由下,最多提出五次反對,將候選人否決掉;如有充分理由,更可次數不限地持續否決。

理論上,辯方有能力透過反對權去排除/篩選出比較優勢的陪審團。儘管我們不想以年齡和性別去粗疏判定一個人的性別意識,但我們心底也明白,在現實社會中,不同年齡層和性別群組確實對性/別小眾和性有不同的傾向,亦會較易出現相對的偏見和誤解。很遺憾,這是inconvenient truth。


律政司除了告強姦罪別無他法?

雖然我們無從得知陪審團的內部討論是怎樣,他們採納/拒絕考慮了哪些證供,但了解過強姦案的定義及案件整理(詳見另稿)後,相信大家都明白,在現行香港法律下,強姦罪的定罪門檻相當高,特別是在一男一女獨處「口同鼻拗」的情況下。相較而言,律政司如果用「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非法性交(《刑事罪行條例》第 120 條)」提告,入罪機會會較大嗎?

律政司在之前一些「性交轉運」或騙財騙色案件中,都曾以這項罪行提告。不過,「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非法性交」最高判處只是監禁 5 年,與強姦罪的最高刑罰「終身監禁」刑期不能相比,作為同樣是「不合意性交」的罪行而言,最高刑罰明顯過輕。


交友APP以「性別認證系統」堵塞漏洞,可行嗎?

這件案在女同志交友平台Butterfly上引起很大迴響,有會員表示過去雖有不少防騙資訊及慎防「男人冒充女同志」措施,但仍然發生今次事件,於是進一步提出各種改善方案,包括建議平台設立「性別認證系統」。面對社群的集體焦慮,Butterfly團隊亦隨即加入「只歡迎18歲以上女性參加,如有以男性作頭像的profile,將被停權」的聲明。

除了早前的Butterfly Vibe團隊回應,App 主也發帖對社群表達關心。


我明白社群非常擔憂再有受害人出現,我也是。但設立「性別認證系統」絕對不是好方法。除了在操作上有一定複雜程度,更重要的是,在以「女性特徵」去區分「女性」的過程中,無疑會排擠「非女性化」的用家,鞏固二元性別形象,為在二元性別光譜中游走的性/別小眾用家(如:氣質較陽剛的女同志、跨性別、性別流動者、跨性別人士等)帶來傷害。這與我們一直想擁抱的性/別多元背道而馳。

而且,我們都知道整個交友過程不一定在APP內發生,我們也會在APP外開各種群組。難道加入群組時,我們又能確認每個人的身份和性別嗎?如果要傷害在非二元性別光譜中游走的用家,去換取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性別認證,是我們願意看到的嗎?請不要忘記,這次案件令人震怒的結果,正正就是各種偏見和性別定型促成。你想成為性/別不公義的推手嗎?


如果法庭無法彰顯公義…性/別小眾只能繼續捱打?

這次事件亦突顯了性罪行條例的限制,被告的供詞及陪審團的裁決亦反映性/別意識不足普遍存在於社會上,甚至令法庭難以在性罪行案件上彰顯公義。事實上,由於法律和司法程序自身的局限性,法庭未必能有效保障社會上每一個人,特別是體制中的小眾;不過另一方面,法律亦非不可撼動、至高無上的存在。

也許,現今的社會環境令推動法例修訂變得相當困難,但請記住,在這個艱難的時局中我們仍有幾宗進行中的司法覆核案,仍然有夥伴們在堅持。請相信性/別小眾的處境是會改善的。回到性罪行法例上,其實這不是性/別小眾獨自面對的困境,關注性暴力和女性議題的新婦女協進會、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等民間組織,都是相關法例的重要推手。我們是有盟友的!

法庭外,我們需要透過大量、持之以恆的公眾教育去提升社會整體的性/別意識,而這些工作一直進行中。這次案件的裁決出爐後,除了風眼中的Butterfly團隊迅速發表回應,關注性/別平權的盟友們也有就陪審團性別比例無罪推定強姦罪定義法律觀點等進行分析和反思。再次強調,這些工作一直進行中,而且需要更多人參與。就算你不是寫手或行動者,至少可以幫忙分享多些性/別資訊吧?


公眾教育的下一步:讓性/別小眾議題變得親民

至於公眾教育可以有甚麼內容呢?過去我們談及制訂反歧視法,主要是針對具體行為上的歧視。隨著過去10年平權運動普及、名人出櫃、大型同志運動明星化、主流媒體更願意觸及性/別小眾,言行上明目張膽的歧視確實愈來愈少。然而,我們不難發現網絡上仍然有很多「不堪入目」的偏見與誤解,這些言論除了基於性禁忌和二元性別的刻板印象,也有一部份是對性/別理論甚至對性/別小眾受害者角色的反感。我大膽猜想,會不會是學術詞彙和理論的權威性、受害者與加害者的二元對立觀念,容易讓人對性/別議題感到害怕或有距離感?

我無意否定學術理論的價值,也認同性/別小眾的確是受傷群體。但既然社會向着越來越性/別友善的方向走,我們又何不嘗試新的角度?例如在網絡上和日常討論中,減少運用「教科書式」的定義和艱深的詞彙,擺脫受害者角色;又例如更多以性/別小眾的身份或視角參與社會,運用自己的專業或興趣「做啲嘢」,連結不同社會議題和流行文化,讓性/別議題滲透到社會不同範疇。當然,我們還需要想辦法走出同溫層,將性/別資訊散播到更多不同的年齡層和群組。(抱歉,文長未能逐一闡述)

延伸閱讀:面對極權,香港性/別小眾運動仲可以做啲乜?|Louis Lee


結語:面對不公,我很無力……然後呢?

「點解無人幫社群發聲?同志組織又唔做嘢,淨係識得歌舞昇平。」面對憤怒和無力,我們很自然會想出一分力,但又礙於個人能力不足以對抗高牆,我們都渴望有人為我們發聲。莫講話無組織經驗的社群了,就連我作為組織者,在接到自己不熟悉議題的訪問時,也會立刻想找別人代我受訪。就連這篇文章也要跟夥伴們幾番討論後,才寫得出來。

但我也希望大家明白,每個性/別小眾組織都有各自的工作計劃和擅長領域,加上人手吃緊,要應付日常工作已很吃力,所以很多時未必能即時回應最新的事態。性暴力案件是需要充份法律知識去回應的議題,過於粗疏的回應只是單純的立場宣示,不能為性/別社群帶來更多反思和能量,甚至可能帶來反效果。再者,其實香港大多數的草根同志組織都是由義工組成的,一直以工餘時間參與工作,更遑論社會運動上的專業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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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換另一個「樂觀」的角度看,即是性/別小眾平權的參與門檻並不高(如果你能看到這裡,我想你已跨過了大部份門檻)。所以啊,如果大家覺得這個裁決荒謬,那就嘗試自己多行一步,去推動社會改變吧!

順帶一提,G點電視正準備招編採、設計和網編義工,如果有興趣請DM我們,並預留11月20日參與工作坊。我們稍後會直接發申請方法給DM我們的朋友。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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