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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特是真名,历史文化探访者,个人网站www.tiexiuyugudao.com,微信公号:斗量之海。

婚姻本该让人拥有抗拒社会压迫的力量

最近两年关于恐婚的话题很受关注,我也想写一篇文章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也谈谈我对婚姻本身的看法。我觉得自己是个比较保守的人,有些观点把保守局限于私生活道德领域,这是有些狭隘的,保守意味着对激进剧烈的变化充满谨慎的态度,因为理想的社会状态应该是在多方博弈下缓慢调整到平衡,任何剧烈变化都可能导致平衡被打破,进而连锁产生更麻烦的问题,往往一次剧烈变化的结果就是之后很长时间都要在动荡中反复拉锯修补。

我们今天正好处于一个激进剧烈变化的社会阶段,这也让保守的态度变得格外重要。与婚姻关联最密切的问题并不是两性关系,而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一个人选择如何面对社会,以及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这就决定了他会选择怎样的婚姻方式,以及如何处理婚姻问题,所以今天的“恐婚”问题根源不在于两性之间,而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失衡。

对婚姻的恐惧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古代有很多关于恐婚问题的记录,从这些记录中能看出古代人恐婚的点和现代人不太一样。古代人(尤其是女性)对婚姻的恐惧很大程度来自即将面对未知生活和新家庭的胆怯,古代人结婚很早,缺少足够的社会教育,社会交往相对禁锢,恐婚更多来自脱离原生家庭的陌生感(也包括对性生活的恐惧),而现代人的恐婚则大多是有具体现实原因,比如家暴、生育困境、职业发展、房产等等,是基于对婚姻的足够了解(或者社会舆论片面渲染)而对未来的悲观预期所导致。

在传统社会中,针对恐婚情绪有相应的缓解办法,这些办法更多的不是解决婚姻现实问题(实际上也不可能解决),而着重于如何在主观上减轻恐惧心态。

最基础的减轻恐婚心态的方式是强调门当户对,在传统社会女性地位低下且社交关系稀缺的状况下,门当户对能够最大程度保证女性在婚后的待遇。门当户对以及复杂繁琐的婚姻流程礼仪本身就是一种筛选机制,女方父母对男方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非常清楚,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亲属和媒人提供品格背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一种强道德社会下对婚姻的保护。但这也导致另一方面的问题,也是古代相关记录中常见的,父母亲戚媒人为了各自利益出卖了新人(尤其是新娘),让她嫁给人品不好但物质条件很高的人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种强道德社会更多是在约束女性,婚姻诉讼权利的不平等导致女性权益实际上得不到足够保护。

女性联盟也是古代一种有效的缓解恐婚心态的方式,在传统社会大家族中,这种女性联盟往往基于亲缘关系,女性联盟需要依附于男性获得权力,她们也通过结盟让这种权力更加牢固,努力控制住夫家。这些女性亲属主观上为了让新媳妇融入新家庭服从丈夫维护传统等级礼仪,客观上也帮助女性顺利进入婚姻状态,为新婚女性提供家庭礼仪、夫妻关系、性生活、教育子女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减少她们对婚姻生活的陌生,也包括通过拉紧丈夫、公公、儿子等男性获得权力。

在一些传统社会中,比如游牧、渔猎或商贸生活为主的社会,一个女性即便已婚,与丈夫相处的时间依然是很少的,更多的是跟婆家(小社群中实际上娘家和婆家都是一大家)的女性亲属生活在一起,女性维系和主导了社会的内部关系,这造成了男女之间的隔离,也让女性婚前婚后生活差异不大。

提到这两点是因为,今天传统社会生活的瓦解加剧了人们的恐婚情绪。人口流动加速和社会生活复杂性隐秘性提升,导致人们很难通过“门当户对”进行有效筛选,甚至对方父母很可能也完全不知道自己家孩子做过什么,亲属和媒人也不能再提供有效的品格背书。而且,大家族生活越来越稀少,“女性联盟”越来越无法依靠亲缘而只能靠个人友谊也就是闺蜜,但这种没有实际利益关系依托的联盟是非常脆弱的,亲属会帮助女性接纳婚姻,但闺蜜更容易陷入各自发牢骚导致更加悲观。

正如同大政府与小政府的关系一样,社会的强联系与弱联系是两种平行存在的方式,强联系社会对人的约束很强,但对人的保护也很强,弱联系社会对个人更加放纵,但自由的空间也更大。比较糟糕的状态是,社会无法给人提供强力的保护,但又不给人自由的空间。

这给婚姻带来的结果是,人们无法通过社会层面(家族、亲族、社群、宗教等等,也包括现代的婚姻辅导等方式)解决婚姻问题,而只能依靠法律,但法律其实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最后手段,一个健全的社会对司法的运用应该是非常谨慎的,只有穷尽一切软性的社会手段之后,才能采取硬性的法律手段,人们对婚姻法的过度关注和依赖,背后的问题是社会层面解决方式的缺失,婚姻法被强加了实际上本不该完全由法律来解决的社会问题。

法律能够提供的解决方式是非常简单的,要么继续维持婚姻要么离婚,但婚姻关系乃至社会会关系本身却是复杂的,如果把一切直接付诸于法律解决,就意味着人们只能在人为制定的法律中被动选择是与否两个结果。离婚率的上升其中一个原因也是人们缺少法律之外的解决途径,法律并没有疏导和解决婚姻问题的能力(这本身也不是法律应该负责的事情),法律只能提供裁决,如同一个并没有专业能力的人被强行称为医生,他不能治好你的腿疼,只会让你在继续忍着和直接截肢当中做选择,甚至替你选择。

在社会问题上对法律的过度依赖,带来的并不是法治社会,而是专制社会,这意味着制度可以很容易侵入人们生活最日常最细微的方面,人们失去了主动协调规则的能力,只能被动接受法律规定,这也意味着人们面对恶法时完全无能为力。

值得一提的是男性同样有恐婚情绪,古代男性对婚姻的恐惧往往来自社会道德渲染,社会为了宣扬女性贞洁,批判了一系列不孝敬丈夫父母、对丈夫不忠甚至伙同情人谋害亲夫的“悍妇”“荡妇”案例,这在另一面增加了男性对遇到“不良女性”的恐惧感,也是“恐吓教育”带来的不良后果,让男性在婚内对妻子更加不友好。而糟糕的是,男性很难通过同性亲属获得婚姻帮助,因为对男性而言,同性亲属彼此间是竞争关系而非互助,承认自己的婚姻问题不但不能得到帮助,反而会遭到嘲讽和攻击,这也让男性解决婚姻问题的方式因为匮乏而简单粗暴。

现代男性的恐婚情绪和女性一样同样来自对未来生活的悲观预期,但有差异的是,男性对共同物质生活的忧虑一般不大,有的人会盲目自信,还有的人会把这种忧虑归结于自己一个人的责任。

男性的忧虑大多针对女性,比如担心妻子不忠出轨,担心离婚被拿走大部分财产等等。这种忧虑一方面是社会对男性的期待被恶意拉得很高,这样是为了更好地奴役男性,让他们成为被胡萝卜牵着走的拉磨驴,大部分普通男性达不到社会标准,他们在婚姻中会有不安全感,这种不安全感就会转变成对妻子的无端猜疑,以及在婚姻即将破碎时产生的暴戾和失控。

彩礼和房产是两个婚姻中矛盾突出的问题,背后是婚姻与婚姻法的演变趋势,越来越强调财产关系而不强调人身关系,法律越来越有利于有产者一方,这是对婚姻关系很不利的,婚姻法并不尊重婚姻和家庭,而更尊重对个人财产(不是个人本身)的保护。

在我看来,婚姻意味着两个人成为一个整体,婚姻中是不应该区分出独立个体的,对“独立个体”的过度追求其实是社会原子化趋势的一部分,这并不会带来真正的独立,只会让人失去力量,个体是脆弱的,作为群居动物组织才是力量,而家庭与婚姻就是最小单位的组织。法律让人们不去投靠家庭与婚姻,而以个人身份投靠法律,那就会让个人越来越孤立,以个体方式面对社会,这对个人是一个非常不利的局面,很容易被社会压迫。

婚姻作为社会关系来说其实是高于法律存在的,所以只能是法律帮助协调婚姻,但婚姻并不该以纯粹法律的形式存在,在我眼里法律婚姻只是婚姻的一种方式,民间婚姻、宗教婚姻具有同等效力,

区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是很糟糕的,这是在鼓励人们用财产定义婚姻,婚姻就是两个人的结合,人的自我因为婚姻合为一体,财产也理应因为婚姻合为一体,不应该区分婚前婚后,这种对财产的执着划分说白了也不过是资本主义对人的奴役罢了,他们故意把财产说的比人和婚姻本身还重要,这种制度本身就是在挑拨离间婚姻关系。

彩礼是婚姻矛盾的重要问题,也是男性恐婚的重点之一,这个在我看来属于传统社会遗留的糟粕。在传统社会中彩礼是有现实道理的,由于女性没有独立的社会劳动收入,女性的劳动更多的是纯粹为家庭付出,嫁人之后娘家少了一个家庭劳动力,婆家多了一个家庭劳动力,所以婆家拿出一笔钱赠送给娘家是一种平衡,也是对自己家有供养媳妇的经济能力的保证,对门当户对的家庭来说,这笔彩礼会再添加一些变成嫁妆成为女儿在婆家生活的私人财产,这也是确立妻子在婆家的地位,丈夫不能随意动用妻子的嫁妆,在传统社会中这种财产来往是一套复杂而微妙的平衡与礼仪。

但是在现代,原本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彻底的变化。虽然女性还在面对社会工作机会和薪酬待遇的不平等,但女性享有独立社会工作和收入已经是基本共识,更重要的是原本以男性为核心的大家族生活方式瓦解,人们越来越认同婚姻意味着一个双方原生家庭之外的新家庭的组建(比如与男方父母共同居住的情况越来越少)。

在这种变化下,彩礼就变得毫无存在的实际作用,而更多的是象征性礼节,在一些地区,彩礼的形式更多为金器首饰或者当地特定祭祀物品。但在一些落后地区,彩礼却是实际的高额财产婚前转让,即使离婚也无法退还彩礼。这种不良习俗带来的后果对婚姻非常不利,一方面这笔钱让男性及家庭一次性付出高额支出,甚至要负债支付,男性对女方家庭甚至女方本人心怀怨恨,另一方面,女方本人也并没有获得好处,这笔钱通常被女方父母占有,而女方本人反而因为丈夫婚前支出高额财产而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甚至共同背负债务。

这种习俗还会带来一个糟糕的后果,让男性会对离婚更加恐惧,并将恐惧带来的暴戾强加在妻子身上,比如为了阻止离婚而伤害妻子等等,背后就是因为高额彩礼导致离婚成本极高,这种失衡的制度在助长人的暴力犯罪。

解决暴力的方式不是以暴制暴,而是分析暴力的成因,很多暴力产生的原因是人们缺少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制度,这一部分来自社会教育缺失,但也包括某些制度本身出于利益考量,故意让文明解决途径缺失,刺激人们之间矛盾激化,让人们不容易团结,制度本身失衡让矛盾更容易发生,这些都是暴力产生和泛滥的主要原因。

从人性角度讨论暴力实际意义不大,也很难讨论出建设性意见,更好的角度是探讨什么样的制度会更鼓励人们以非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或者什么样的制度会更加平衡完善人与人的关系,降低矛盾发生的几率。

体力的暴力终究是容易解决的,一个男人打得过妻子,总不会打得过警察吧,真正严重的是权力的暴力,无论是基于社会身份的权力,还是基于财产的权力,这种权力的暴力是不分性别的,男性同样会受到社会身份或财产优势的妻子的权力暴力(当然受害者更多的还是女性),而婚姻法对有产者的偏向,对个人财产的追捧,就是在助长权力暴力。

增加婚姻稳定,减少婚姻矛盾的方式是增加双方共同利益捆绑,减少外向利益,说白了就是两个人都相信对方的行为是为了双方婚内共同利益,而不是为了婚姻外部利益,这样的婚姻关系才能稳固。结婚意味着和原生家庭的一次“断绝”,这是个很好的思路,但传统社会的问题在于只要求女性断绝却不要求男性,导致事实上女性的婚内共同利益被男性的家族利益所包裹,这对女性是非常不公平的。今天的彩礼问题,是女方在经济上与原生家庭没有断绝,牺牲婚内共同利益去让婚姻外部获利,导致对男性不公平(但是也包括男性婚后同样如此)。

如果让我谈到对婚姻形式的期待,我是不赞同独身生活的。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发达安全的环境中,独身生活无疑是可以考虑甚至可以说很美好的,但我们今天的环境非常糟糕,甚至在面临崩塌,人们必须结盟成组织才能对抗未来的悲观处境。

婚姻不是最好的亲密关系方式,但却是普遍意义上最不坏的,人类目前包括可以预见的未来发明不出来更好的、可以普遍适用的亲密关系方式,也就是对大多数人来说,选择婚姻作为亲密关系方式就是最优的。但对于婚姻的具体形式是在不断演变和探讨当中的,重点在于如何应对环境进行生存,未来也许几对亲密关系者组建公社共同生活也是一种方式,或者再探索一些,固定小社群内的开放关系模式也是可以考虑的,绕不开的基础是人们对共同利益的认同与尊重,这种认同与尊重必然要是稳定和坚固的。

作为一个保守的人,我认为今天的婚姻问题来自社会过于激进剧烈的变化,这种变化带来的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失衡,包括原生家庭亲子关系,包括婚姻关系等等,都是社会畸形发展的表象状况。当下的很多婚姻状况对男女双方都是很不利的,也就是一个糟糕的制度下绝大多数人都是吃亏的,但这不是婚姻本身的问题,恰恰是人们该主动调整自己对婚姻的看法,以及面对婚姻对象的方式,来纠正社会畸形变化给我们造成的不良影响。

人不该被社会轻易改变,而应该是人改变社会,从来没有什么屁股决定脑袋,因为脑袋才会思考,才能做决定,一定是脑袋决定屁股。一个人的选择决定了他的立场,是任由社会摆布在糟糕的婚姻中自己和对方都不快乐,还是能够抗拒社会的诱骗,两个人自己决定婚姻的形式和方向。

婚姻的伟大是把两个孤立的人变成一个有组织的整体,虽然这个组织只有两个人,却有远超过一个人两倍的力量,而基于这两个人慢慢结成一张网,就把更多的人拉在一起形成更强的自发力量。有了向内的共同利益,人才不会被外界轻易干扰,社会越是在试图破坏人们的婚姻,人们越该让婚姻坚固来对抗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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