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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點聖經的故事,也偶爾發一下牢騷……慢慢地走完廢青之路 | 行きあたりばったり

舊日回憶

拒絕與訴求。筆者攝。2019。XT2。


想起年輕時常常聽到的教導:

「你不可以失見證,所以要綠色行人燈亮起的時候才可以過馬路……」

「你們哪一位有衝紅燈?不需要舉手了,你自己在心裏回答就可以……」

「你覺得站著等綠燈可恥嗎?覺得被別人看成笨蛋嗎?但你要想想,神在看著你有沒有守法!……總之,你要對得起神,討主喜悅!」

「連這種最小的事都做不好,主又怎會把大事託付給他呢?」

這樣,一個教導變成了某個群體的禁忌 — 不容挑戰的誡律。當有肢體觸犯了這條禁誡,某某就會義無反顧地批評、指斥那位犯禁的肢體,或義正辭嚴,或委婉提點,或冷嘲熱諷,為要「確保」犯禁的肢體可以「回轉」,不再「犯罪」。

回想起來,真是荒謬。這種牧養尤如某顏色水水車曾在尖沙咀的大街上「保護」了一所寺院般,每位肢體的基督徒身份大概也要得到這份確實的「保護」。

於是,漂染出一大片藍。蔚為奇觀。

今天的交通燈熄了。沒有信號。沒有紅綠。只有深沉的黑。

想必某某會定睛於那墨黑幽玄之中 –

尋索、尋索,等候照亮世間的可能:主啊!我要見證祢!

一秒鐘。一分鐘。一小時……他的瞳孔不由自主地漸漸放大。

馬路上的響號聲、咒罵聲此起彼落,隨著延綿不絕的車龍漫到藍天的盡頭。

路人在間隙間穿梭,捲起的風波輕拂著某某的臉龐。豎立在交通燈旁的街燈也亮了起來,柔和地透進他的眼睛。

驀地,熱淚盈眶的他默禱天上的主︰

「主啊!求祢醫治這交通燈,讓我重拾過往的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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