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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點聖經的故事,也偶爾發一下牢騷……慢慢地走完廢青之路 | 行きあたりばったり

信仰反思三:信徒的社會參與 - 憤怒與空間

ἀλλὰ δότε τόπον τῇ ὀργῇ (Ro 12:19)
 //...but give a place to the wrath (of God)…//
//反要給(上主的)憤怒一個空間 (羅十二19)//
μηδὲ δίδοτε τόπον τῷ διαβόλῳ (Eph 4:27) 
//...and do not give a place to the devil…//
//不可給魔鬼一個空間 (弗四27)//
羅馬書十二章及以弗所書四章都提到一個空間(τόπος)
筆者攝於旺角,2019。XPRO3。

很多時,信徒的社會參與都會被批評為製造仇恨、擴大憤怒,就如近日有一眾所謂香港信徒在《明報》刊登廣告(參《時代論壇》匿名者以基督徒名義刊廣告指控教牧網絡),指摘香港教牧網絡。本文嘗試透過分析兩段經文(羅馬書十二9-21及以弗所書四25-27),反思信徒的社會參與。

首先,在羅馬書十二章9–21節這個段落中,保羅談及何謂「愛」。愛是「不偽善的」(ἀνυπόκριτος),並且指出這個「不偽善」是一方面要割絕「邪惡」,另一方面也要被「善」所聯合。因此,保羅所教導的愛,不是相敬如賓,喜氣洋洋的。仍是要信徒真誠地面對「惡」(如遇到不公義、強暴等罪惡時,必須直斥其非)和「善」(並不只是單純地對「惡」作出譴責,踐行者更要被「善」所聯合)。

值得注意的是何謂「善」?耶穌指出世上只有一位是善的,那就是上主。簡言之,譴責惡的同時必需要「與你的上主同行」,這才能完全地展現真誠的愛。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六章8節

保羅寫給以弗所書教會的書信中也有相似的教導。在第四章中,他提醒信徒在日常生活中要以「棄絕謊言」和「講誠實話/真理」作為和別人溝通的基礎。但面對現實環境,諸多不公義的事情、指鹿為馬、濫暴、諉過於人,邪惡勢力日益囂張跋扈惡,信徒無可避免地會有感到憤怒的時候。保羅一方面肯定信徒需要被激怒(ὀργίζεσθε, Be angry; 命令句),否則無異於認同罪惡。另一方面,保羅同時要求信徒在憤怒時不要犯罪,所謂不要犯罪的意思是,人要把所惱怒之事置於上主的審判之下,即是在陽光底下,參考典外文獻《所羅門詩篇》:

God laid bare their sins in the full light of day; All the earth came to know the righteous judgments of God. In secret places underground their iniquities (were committed) to provoke (Him) to anger” (R. H. Charles’ translation) - Psalms of Solomon 8:8-9

不要讓「太陽沉落在你們的憤怒上」,一旦人的憤怒掩埋太陽,就會把自己和事件埋入幽暗中。因此,保羅強調不要給魔鬼一個空間(τόπος)。

羅馬書也有關於「空間」的教導,但是用另一個向度:「你們不要自己報復,反要給(上主的)憤怒一個空間(τόπος)」。羅馬書十二19的「給」(δότε)的原文是主動語氣的命令句,和合本遺憾地使用一個消極取向的翻譯:「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其實,保羅要信徒在面對惡、迫害時,不應以單打獨鬥的方式去回應,無論是私怨或公仇,信徒不應將其私有化,卻要以終末的觀點積極參與對邪惡的抗爭。

讓我們看看保羅所援引的經文(羅十二19b;羅十二20)。

羅十二19b是引自申命記三十二35:

伸冤報應在我,到了時候他們會失腳。因為他們遭難的日子近了,他們的厄運快要臨到。

保羅指出報復/刑罰全屬上主的主權,無人有權將其私有化。但必須注意,這個不自己報復的教導不等於要信徒不做任何事或採取消極的態度。相反,保羅在緊接引用的經文中指出一個積極參與和仇敵/壓迫者對抗的行動原則。

羅十二20是引自箴言二十五21–22a:

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一般來說,釋經學者都認為保羅要求羅馬信徒對迫害者施予恩慈。無錯,基督徒應以恩慈待人。但問題是,迫害者大都不缺飲食,他們既不餓,也不渴,信徒該如何回應,難道是等到迫害者落難的那一天才能以德報怨?當然可以!不過,或者保羅提出的是更深層次的行動。讓我們稍稍脫離字面的意思去思考:迫害者基本上是不義和惡的,否則不會構成任何形式的迫害,所以信徒必須以義、以善作出回應:他們缺乏愛時,我們就以「不偽善的愛」去回應他們;他們愈是說謊,我們就要以真相回饋他們;他們愈是欺壓我們及我們的鄰人,我們就愈要為鄰人付出代價,關懷、保護鄰人。這些行動其實是為上主的憤怒開拓空間,最終,置迫害者於上主的審判前 – 看!炭火正在他們的頭上。

總括而言,保羅認為憤怒在信徒的生活中是無可避免的,然而,信徒如何憤怒會展開不同的空間。所以,保羅叮囑信徒「不要被邪惡攻陷(cf. 不要給魔鬼空間),反要與善一起戰勝邪惡(cf. 反要給上主的憤怒空間)」(羅十二21)。

「要與善一起戰勝邪惡」正好呼應「要被善所聯合」的愛。我們應該相信至善的上主,積極地參與所活在的社會,並以不偽善的愛為祂在社會上拓展空間。祂的「善」是包含祂的憤怒及暴力:既有拯救,同時亦有報應。


羅馬書十二章9-21節 (和合本修訂版)

9 愛,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10 愛弟兄,要相親相愛;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11 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裏火熱;常常服侍主。 12 在盼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 13 聖徒有缺乏,要供給;異鄉客,要殷勤款待。 14 要祝福迫害你們的,要祝福,不可詛咒。 15 要與喜樂的人同樂;要與哀哭的人同哭。 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心高氣傲,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 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18 若是可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9 各位親愛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給主的憤怒留地步,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20 不但如此,「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做,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21 不要被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以弗所書四章25-27 (和合本修訂版)

25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每個人要與鄰舍說誠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為肢體。 26 即使生氣也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27 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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