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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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关注美国政治。

metoo: 我们真的那么担心“冤假错案”?

最近爆出的一批metoo案例,引起了一些朋友对冤假错案的担心。但就具体的案例来说,又提不出什么可反驳的地方。有的案例刚一爆出来,还在说,这是不是有怀疑的余地,话音刚落,又蹭蹭冒出来两个对同一人的指控。

所以担心冤假错案成了“理论上可能有冤假错案”。你敢肯定理论上一定不会有这种事?你敢肯定?要是你敢肯定当然是你不客观。你不敢肯定,自然我的担心就有道理。但林三土兄的文章已经很详尽的分析了“无罪推定”原则的里里外外,以及metoo方面的冤假错案为何不值得担心。当然,我怀疑,这些工作打消不了很多人的担心。

有的时候你选择担心什么不担心什么,不仅仅是一个事实方面认定的问题。存在一定的价值判断在内。所以到底是出于对现实的逻辑分析造成的担心,还是因为价值判断出现的担心,主要看这种担心有没有平衡的运用在各方面。

最基本的检测。你对死刑的态度是什么。毕竟metoo的“冤假错案”即便理论上会存在,我们arguably可以认为对当事人的后果有个限度。死刑的冤假错案也是理论上存在,现实中也存在,在中国和美国,都存在。美国还相当严重。而这个和metoo不同的是,对当事人的后果是最为严重且无法用任何方式挽救的。所以,第一层检测是。如果你担心metoo冤假错案,那你支持死刑吗?如果不能斩钉截铁的反对死刑,那就没必要讨论下去。

然后第二层检测,网上一般性的舆论监督,针对各种官员或其他权势人物的。说实话绝大多数也完全符合你说ta说,拿不到什么法律上能确认的证据。其实胡锡进这类人长期就在喊“舆论干扰司法”,逻辑是一样的。如果真要抠是否舆论在“有罪推定”,你还真不能说他讲的没道理。但如果你对metoo造成冤假错案这种理论上的可能非常担心,平时却乐见一些针对官僚的舆论批判曝光,那是不是也需要进行一些反思。

就我个人来说,我对于针对官员类权势人物的舆论批判倒是非常小心。我看到这类消息后,都会很仔细的研究印证是否靠谱,然后才会转发评论等。但我绝对不认为舆论批判这种形式能整体上被“有罪推定”这个说法所质疑和否定。谈到metoo运动,我觉得性侵受害者实名爆料(有些爆料看似一时并未实名,但因为提供的信息极为具体,可以迅速推断出当事人,也应看作实名),证据强度甚至大大超过网络舆论批判政府官员。

对于防止metoo中冤假错案,其实我也有考虑和原则。我的原则首先就是,如果是受害人实名揭露(包括前面所说的虽未把本人名字写在纸面但提供的信息已经足够详细到足以确认是谁),时间地点情节清楚,我就先选择相信,认为举证责任迁移到另一方。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我就先存疑,等到更多证据出现后再参与不迟。比如一直有吴法天等人对人大教授张鸣短信骚扰某女性的揭露,证据就是一张截图,上面有个电话号码是张鸣的。因为一直没有当事人出面,也没有任何其他证据,张鸣的电话号码在微博上又很容易找到(他曾公布过手机号),吴法天和张鸣的私人恩怨也是众所周知的。我至今并不认可这一爆料,但如果有进一步证据,例如当事人亲自出面讲述,我的看法就可能改变。

我认为我这个原则足以在实际操作层面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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