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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學會聆聽

讀書筆記|和諧絲莊裡的國族夢、愛情夢、島嶼夢

《The Harmony Silk Factory和諧絲莊》(2005) Tash Aw 歐大旭

我在許多年後像是後知後覺般地終於讀了Tasw Aw歐大旭這本當年一鳴驚人的處女作,我還記得這本小說當時收到的各方激賞與好評,那時我英文閱讀能力還很糟,不得不擇食而讀。等到我終於痛下心志開始練習英文閱讀時,我想要進入的,是用英文閱讀的人的世界,我急欲補上的,都是所謂英語文學的經典、必須要讀的書或作家等。去二手書店搬書時,店員瞄了一眼書目,以為我是主修英文的大學生,只是那時都已經畢業好幾年了。

那時我對用英文寫作的華裔作家沒有任何身份認同感,也不會想去找他們的書來看——我補英文經典都來不及了,何況還得忙著焦慮該讀的書、所謂的經典清單一直在長這件事,哪有時間、工夫或心境去看用英文寫作的華裔作家。

這個閱讀工程至今仍未完成(應該不會有完成的一天),勉強長了幾顆牙齒,但大半仍零零落落。

這兩年,我好像沒有讀到什麼非常撼動我的小說,不是我讀的小說的問題,它們都很好,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沒有辦法有那麼強的感覺了,也因為這樣,雖然它們都很好看,但好像也沒有非讀完不可。於是讀了一部分,又被我擱置的書就越疊越高,至少有一打吧。(當然這也很可能只是因為我受網路碎片閱讀習慣影響,專注力跟耐心降低,沒辦法把一本書好好看完。)

這個把月,耽溺在馬特市上,書又幾乎全擱下了。那天去舊書店,發現了這本書,像是刻意找的,也像是時間到了。



第一本小說該長怎樣

這本小說我一口氣在第一天就讀了近半,在讚嘆Tash Aw第一本小說能寫成這樣之餘,往前快轉十餘年,回到我們的當下,看看同樣以第一本而成為超新星的作家Sally Rooney就忍不住覺得...what the heck,但想想又覺得算了不應該這樣刻薄,Sally Rooney的第一本小說Conversations with Friends我其實頗喜歡,第二本小說Normal People(台灣翻作《正常人》)的前大半我也喜歡。

(我喜歡的部分:關於寂寞闇黑暗淡的青春,關於少年時無法認得愛情——你們以為不是以為只是朋友只是性但其實已經是愛情,而這也讓我有點感觸,我們現在普遍批判東方、亞洲對青少年的性的壓抑,但有時候身體太早熟、太開放、太急著閱人無數、太害怕「戀愛」,會不會反而無法認出愛情已經抵達?而這些早熟、沒有任何禁忌與壓抑的白人青少年好像一點都沒有比較快樂?相較之下,九把刀小說裡,那些年我們一起追、卻誰也沒追到,甚至連握手都沒能抵達的青春,好像還比較快樂。)

只是那本書到後面trying to tick all the current millennial PC box讓我覺得過分刻意,或者她也不是造作,也許現在的年輕人真的是這樣(女生都在家庭與性裡遭到暴力,而男生女生都有憂鬱症?),也許他們真的覺得自己傷痕累累,但總之小說最後讓我有點失去耐性,或者說我總想到K的左右銘:所以我討厭文明病。小說看到後來讓我失望,也有點影響我原本對Sally Rooney的喜歡。

回到《The Harmony Silk Factory和諧絲莊》——
(以下敘述涉及劇情)



三部曲式的小說

1.〈Johnny〉

小說第一部由敘述者\兒子寫父親如何成為黑白兩道政商通吃的傳奇大亨的故事:Johnny Lim既是馬來西亞鉅富,又是馬共重要領導人,兒子Jasper寫父親一路鋪著血跡與屍體的發跡,可以近乎非人地做到那樣,幾乎無法用一般性的心狠手辣這詞彙,而得說「沒有心」、或說「沒有內建」、「天生缺乏」(情感、心等等)較能貼切掌握。寫暗黑人物並不容易(至少對像我這種讀者來說,總是有why do I care的疑問),但Jasper用傳奇色彩的手筆寫近乎非人的父親讀來行雲如水...儘管風格和用意不同,卻讓我想起同樣描述白手起家黑白大亨的另外兩本小說:Aravind Adiga的《White Tiger \白老虎》(2008年布克獎得主)和Mohsin Hamid的《How to Get Filthy Rich in Rising Asia》(加註:Mohsin Hamid上一本小說《Exit\West》,我讀的雖然是英文版,但中文版《門》是由很厲害的翻譯翻的,光憑這一點就絕對可以讀這本書)。

在第一本小說中,能夠講到家族\國族史,以杜撰的家族傳奇做國族寓言,從廿世紀初期至中期的英殖時期,一路寫到二戰(用非常輕的筆法寫,但,也不需太重,馬共(都是華人)都去死了,少數與日軍合謀者活下來了),再寫到戰後,非常了不得。Tash Aw寫像魔鬼又像魔術師一樣的Johnny Lim如何建立他的布料絲綢帝國,到接手丈人的大企業,那過程全然魔幻寫實,張貴興在《野豬渡河》中亦用魔幻寫實,文字的色彩、聲音、氣味斑爛無比,雖然兩人是完全不一樣的筆法。張貴興的,屬於聞得到汗味、體味、既濃稠又重口的熱帶叢林魔幻,該狠下殺手的時候也沒少(不管是日軍追殺即便是女巫般厲害的馬婆婆也沒能庇護的小孩子,或一開始關亞鳳的母親被強姦、或說後來一整路的強姦),而Tash Aw的則是如此輕盈,更像寓言或fable。



2.〈1941〉

到這裡就已經很厲害了,可Tash Aw在第二部竟然視野一跳,變成第一部敘述者\兒子口中美麗得像一個傳奇,卻不幸年輕早亡的母親Snow的日記(Snow在生下他當天逝世,Jasper講到作為馬華鉅富家族的外祖父母時,想了一下自己如果認識他們,有沒有辦法愛他們,答案是否定的:因為他們把Snow嫁給了父親)。

而從Snow回憶第一次遇見Johnny在雨中騎著腳踏車送布的情形,和第一段兒子敘述兩人在Snow父母算計安排內,下棋般的商業聯盟婚姻有出入時,你就知道自己到了一個刺激(但很難掌握\寫得好)的領域:不可靠的敘述者

而當一心想離開Johnny的Snow(到底為什麼?因為兩人太不一樣,而視Snow如女神的Johnny一直沒碰她?)遇上了第一部中出現過的二戰日軍大魔頭Mamoru,兩人眼看就要展開一場不可告人的情事;讀者不會忘記,敘述者在第一部中說父親Johnny是標準的南人樣貌:短小的身量因營養不良而更矮小,黝黑的皮膚。自己卻是北人貌:高、瘦,有時甚至可稱英俊,「有人說我看起來像個日本王子」。

最後一群人——Jonny和Snow夫妻、日本人,以及分別象徵一左一右、一保守殖民勢力、一批判且同情馬共的兩個英國人Honey和Peter,一起去旅行,搭上註定沒有船夫的船,去尋找傳說中的島嶼——Seven Maidens七個處女\少女群島,當他們接連遇上船壞掉在海上漂流、暴風雨、抵達無人島等情節時,小說又進入了宛若Yann Martel的《Life of Pi \少年Pi的奇幻漂流》或《Dream Archipelago》的世界(應該是不可靠的敘述者讓我想起了Christopher Priest)。

我以為Tash Aw在第一部中用家族傳奇寫國族寓言,第一本小說可以寫成這樣,單這一點已經很厲害了,可沒想到Tash Aw竟然還去寫了愛情,或說愛情與記憶、並愛情記憶之不可考與不可靠我們認知的那個人並不總是那個人,愛情讓我們以為可以長出翅膀,跨出城牆,像Snow以為可以和Johnny進到同一個世界,卻力有未逮,而在探索島嶼的航行中,她甚至發現自己對身邊的這個男人一無所知(而Johnny開始展現各種技藝,漸漸與第一部中兒子口中惡魔般天才的父親合在一起)。

因為丈夫如此神秘難測又不願觸碰她,所以她轉而投向另一個男人,自稱教授的Mamoru,第一部中只短暫出現的日本魔鬼,在這變成了學識淵博卻又感性的男人,相對於Johnny,他顯然更能理解Snow...Snow投向他,但認知多麼不可靠,她以為她了解這個男人,男人告訴她他在中國東北見過的地獄(人吃人之類),但她不會知道,去過滿洲國的男人,不只是無辜的地獄倖存者、見證者(怎麼可能無辜呢),且,這男人,很快,就將在她的家、土地、島上,再度打造煉獄。

而島,那個島是如此神秘,小說中的熱帶島嶼總像是有生命力那樣,《Life of Pi》亦是,那些島是另一個角色,島把人吃進去,島也釋放人的另一面。雖然漂到荒島\重新開始,也許已是文學跟電影中的一個標準符碼,但那也許、何嘗不也是人心底有的潛意識渴望;不論我們的生活多美好、完滿、衣冠楚楚,卻也同時想到一個荒島,讓一切重啟,釋放內心被文明世界壓抑的獸性....。無論如何,那個島釋放了Snow,她像夏日將要熟成的果子,她的身體如此等待、渴求摘取...

然而島的深處仍埋著秘密,不管是那長滿鹿角的房屋,或夜裡的哭嚎(獸?也許隱喻太昭然?),而這個秘密的完整樣貌,得等到第三部..



3.〈The Garden〉

在第三部中,敘述者再度切換,變成第二部中有點像小丑般的英國人Peter Wormwood。此時已年邁、住在老人院中的Peter一面起草著他心目中理想的花園藍圖(伊甸夢?),一面回憶在英式花園中長大的自己如何被東方的花園吸引,來到了南洋,在新加坡遇見Johnny Lim,立刻被他吸引,一路從新加玻追到Johnny的絲綢工廠所在的Kinta Valley\近打谷。

Peter是牛津劍橋養成的文人,Johnny所有認得的字都是自學來的(他一邊在騎腳踏車送布料時,一邊背誦英文單字以及成段的《資本論》),又因無法以英文侃侃而談,讓丈人岳母鄙夷,兩人雖然天轅地北,但又如此合拍,在Peter口中,Johnny的形象彷彿逐漸完整,但同時,他又仍然是沈默寡言、不可解的東方男人,這既是西方遇上東方,但何嘗不是沒有誰能在他人的記憶中完整?

第三部讀來沒有先前震撼與驚艷,但也沒有到let down、失望,Tash Aw用他可以的方式收尾,而且也給出了完全不一樣的另一種文字風格(to write like an English man is no mean feat),雖然最後的謎底解開並不那麼讓人意外,但我也不會硬要把這謎揭曉當作國族寓言(像是把Snow與三個男人的故事,視作馬來西亞本身的隱喻——三個男人,三個主子,馬華,日人,英人),我可能會更視此為Tash Aw個人的身世記憶,與認同情感歸屬吧,畢竟Tash Aw是在青年時遷居英國,而且用和英國人無可分辨的方式寫作,不是嗎。

最後特別要講他的英文風格有點那個(何況我不夠格評論這點),但與其要說好,應該說我讀來effortless毫不費力,才可以四天內讀完(其中一天等於take a break,只讀了二十頁),他的英文好到讓我完全沒有意識到他的英文好不好這件事(廢話般的句子),以我平常讀英文這麼慢的人來說,才可以讀這麼快。當然也可以說他不夠literary、文學,畢竟如果句子很長生字很多我也沒辦法讀這麼快,無論如何,他的行文風格,符合我們在批評電影的語言美學時,有時會用來衡量剪接的標準;何謂好的剪接:即你不會注意到它 \ what’s good editing? when you don't notice there's a cut(致所有would be Youtbue film maker,jump cut這個技術不要輕易嘗試,除非你是高達)。




讀完這本書,查了一下Tash Aw,找到他近年寫自己作為一個分裂\divided的人,說得太切中,深深感動:

https://lithub.com/tash-aw-living-and-writing-as-a-divided-southeast-asian/


給橫跨兩個世界的人:

我知道,你的身體裡有兩個世界,兩個自己,我也有
你看過的風景,都裝在你的身體裡
你踏在兩個世界邊,一邊的自己,衣冠楚楚,清醒而正常,冷靜而溫和
但你也有,不為人知的一面
掩蓋在平和外在下的傷口(你不是愛說嘴的人)
跟大部分人都沒察覺到的暴虐與瘋狂
哪一個我們,更好,不知道
但在大城市裡好不容易活下來的自己,應該好好持守吧
擁有的太多,無法失去
現在與過去;我們面對與背對的世界,同時拉扯
我們會成為斷然選擇其一,掉頭離去的人嗎
那樣也許更好,心安理得,理直氣壯,而且踏實
但,我希望自己可以成為能夠更好地hold住tension的人

願原鄉的你,童稚的你,和現在的你,都微笑
你會成為熟知故鄉事的人,也會繼續在城市行走
告訴更多人你的故事,成為一個有故事的人
噢,可你不也早已經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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