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笑儂
花笑儂

宅女一枚

馬特市之初體驗


這是我在馬特市的第三天。

相信大部份曾經在方格子發文的作者,都會被馬特市的熱情和活力所感動。方格子無疑是有點冷冷的。不過,我又確曾收過讀者私訊。問我為什麼叫快樂村長,托我尋找失聯多年的初戀情人。甚至有台灣讀者遠道而來,跟我會面茶聚。可見方格子的讀者內歛是內歛,還是有其可愛之處的。

有人說寫作是為了興趣,有人說寫作是為了賺錢。於是就有朋友跟我說:「喂,阿儂。你這樣是不行的。要是你只會寫自己想寫的文章,那裏找人看。你就長進點,下點苦功,研究什麼類型的作品受歡迎,什麼話題才夠爆料。寫人家想看的文章,人家才會追蹤你,給你按讚的。知道不知道?」

聽了,我不覺無言以對。朋友的肺腑之言確係語重心長言之有理。那晚我就在床上反覆思量。輾轉出來的結論是:做自己罷!

職場多年,我每天不是在取悅老闆(「人工是包了的!」okok, 我明白),就是在取悅客戶(「這也是人工包了的!」okok, 這個我都明白)、同事(「寧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你不會沒聽過了罷)、下屬(下屬的認同遠勝自吹自擂)、茶水阿姐(沒騙你,茶水阿姐掌握的公司機密不知比CEO多若干倍)。

如果寫作是我的夢想,那就安安份份地任性好了。反正寫什麼都未必有人喜歡。寫自己想寫的,至少自我感覺良好。那就當是發了一場好夢,不就夠了嗎?

當然,人是貪心的。當我見到有人追縱我,有人喜歡和讚賞我的作品、甚至有人送我一筆支持資金。我只想跟您說:

謝謝您!是您告訴我:原來我的文字還是會有人看見的。

謝謝您!是您鼓勵我:別放棄,我的世界還是會有人懂的。

在馬特市的第三天,就讓我衷心的跟您說一聲: 「無言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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