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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北到南洋

[转载]鲍某明花式洗白大会开始了?原来他才是受害者?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x4d3Sm6Dkk7W12LcSEY7A?

上周,我专门写了篇文章跟小伙伴们聊鲍某明的“性侵养女案”,呼吁大家多关注这起性质恶劣的案件,同时也表达了自己对于案件后续走向的担忧。


鲍某明这样一个精通法律、拥有财富人脉的人,做出啥来我都不奇怪。


结果不出所料,洗白虽迟但到,昨天,财新在网上发布这么一篇报道:




光看导语摘要,就让人疑惑不已:一个小女孩被性侵、虐待多年,怎么能被这位记者形容成是“自小缺少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找安全感的故事”?


怎么看,这都是在把性侵的锅往受害女孩的身上推,打算营造案情反转的氛围。


但纵观报道全文,我没看出来到底哪里反转了,反而看到了不少引起生理性不适的描述。


比如,说鲍某明和受害女孩根本不是养父女,而是恋人关系





比如,暗示受害女孩是想博得鲍某明的关注,为了争风吃醋报假警




比如,把受害女孩的抑郁症和自杀行为,归因于她在南京遇到了其他事,跟鲍某明无关。


甚至还把鲍某明说成是关心女孩,主动提议要带她去看医生的“温柔好男人”




再比如,说受害女孩多方求助,情绪反复,倾诉的内容真假掺半,还会拉黑帮助过她的志愿者。


文章的最后一句,居然还阴阳怪气地影射,女孩为了得到追求更好的生活而依附于鲍某明。




总之,这篇特稿生动地讲述了一个40多岁大公司高管,被14岁小女孩玩弄于股掌之间,骗了感情还被污蔑性侵的故事。


照这意思,鲍某明反倒成受害者了。


受到性侵伤害的女孩,能被写成性情多变的心机女;而一个侵害“养女”的嫌疑人,能被写成一往情深的傻白甜,我真是服了这逆天笔法。




非说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跟鲍某明维持恋爱关系,这女孩是图他年纪大?还是图他不洗澡啊?


文章发出后,网友们都怒了,把作者骂得体无完肤。




引发全网舆论爆炸后,财新网默默地删除了这篇文章,目前原微博已经不可见。




但毫无疑问,这篇文章能被财新网这样的大媒体发出来,就说明,鲍某明的洗白之路已经开始了。


既然法律程序总要听取控辩双方的言论,那我们不如就从这篇洗白稿说起,看看鲍某明的案件到底有没有反转。


首先,财新网特稿中鲍某明的陈述真实性,值得商榷。


文中多次提及,鲍某明手中有大量聊天记录可以佐证,他和女孩之间并非收养关系,而是恋爱关系。




但记者却没有公开这些聊天记录,仅凭言语描述还原两人间的日常相处,显然不足以取信。


况且,受害女孩早就在之前的媒体报道中透露,她的微信和QQ是鲍某明注册的,会被鲍某明随时登陆。


熟悉法律的鲍某明,很可能会利用这一点制造证据,自说自话,伪造恋爱假象。



南风窗报道原文截图


其次,即使聊天记录为真,财新提及的所有证据都成立,鲍某明的恶行都不可否认。


因为事件核心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那就是鲍某明是否跟14岁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


无论是在财新、南风窗还是其他媒体的报道中,鲍某明都没有否认这一点。




退一万步讲,假如鲍某明和女孩之间真的存在恋爱关系,对14岁女孩做这种事,就没错了吗?


不知小伙伴们还记不记得,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为自杀的北大女生包丽发声,谴责对她进行长期精神打压控制的男友牟某翰。


前两天,包丽已经不幸在医院去世,其母亲表示,不会放弃追究牟某翰的责任。




在包丽事件中,两个当事人就属于恋爱关系,可百般侮辱贬低女友的牟某翰,却成了女孩自杀的“隐形凶手”。


毫无疑问,即使是在亲密关系中,我们也没有权力精神打压对方,更不要说逼人自杀。




而在鲍某明事件中,这个同样受到精神打压控制的女孩,也已经走到了崩溃自杀的边缘。


且不说鲍某明试图说明两人为恋爱关系的证据非常无力,即使是有恋爱关系,他依然是那个加害者,那个控制者,那个侵害14岁女孩的中年男人。




第三,在幼时经历性侵事件,足以摧毁一个人的精神世界。


很多看了那篇文章就对鲍某明有所改观的人,也许从一开始就把被侵害的小女孩脑补成了一个“完美受害人”,希望她从头到尾坚持反抗,有坚定的价值观和毫不妥协的顽强毅力。


可实际上,她的世界已经千疮百孔。




她还没能建立起完整的三观,就被年长的鲍某明狠狠击碎,据媒体报道,事后她出现了PTSD(创伤应激反应)和抑郁症的症状。


她没法表现得符合大众期待,甚至有时候会出现言行不一,自相矛盾的行为,但那不一定是真的对鲍某明产生了什么感情,而是因为她受了伤。


台湾作家林奕含曾经写过一本书,叫《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讲的是自己年幼时遭受老师性侵的经历,她在书中说:“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




微博上有一位幼时被表哥侵犯过的女孩,看到财新网的报道后,站出来现身说法,也讲述了相似的经历。


她小时候被侵害后,第一反应不是说出真相,而是对表哥表现出了奇特的依恋。




一位办理过数起未成年性侵案的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很多年纪小的受害人都会有类似表现:“她被性侵了以后,她就得让自己去爱上对方。因为只有爱上对方,她才能够为自己这个行为找到合理性。”


如果鲍某明提供的聊天记录里,真的有女孩对他表白的段落,而且也真的是女孩本人所说,那么这些受害女孩的举动,或许可以解释原因。




被侵犯后,她们感到万分痛苦,却无处可逃,绝望之中想到的唯一解法就是:假装让自己爱上那个强奸犯,制造假象欺骗自己。


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稍微好过一点。


可这样无助挣扎的表现,居然被某些人扭曲为自愿求爱,当做为鲍某明脱罪的佐证,实在让我无法理解。




有人说鲍某明案反转了,养女只是名义,实际上就是养情人,还管受害人叫“嫩老婆”:




在我国某Top2大学的BBS论坛上面,甚至有人说,14岁的女孩也有交配权,不能剥夺两情相悦的性爱权利:




而财新网的记者,也就是那篇特稿作者,在朋友圈转发自己文章的同时表示整件事就是“小女孩13岁找了个留美归来的sugar daddy”的故事,还说案中的女孩是“故事会人格”,暗讽她说谎成性。


就凭这对受害者的污名化用词,我就不相信此人能写出多么公允客观的报道来。





这些人宁愿去怀疑一个十几岁小女孩的话,也不愿意怀疑鲍某明有罪,何其讽刺?


其实,早在上一篇文章里我就说过,鲍某明很可能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和法律背景脱罪,把性侵幼女洗成女孩自愿的恋爱关系,直接从法律问题过渡到道德问题。


不过这年头,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不会轻易被他的洗白大法牵着鼻子走,大部分网友都对财新网的特稿嗤之以鼻,坚持要鲍某明为他的罪行付出代价。


韩红、章子怡等公众人士也纷纷发声,要为被伤害的未成年女孩讨个公道:




更别说由鲍某明这个案件牵扯出的“收养黑色产业链”,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若是不调查清楚背后的盘根错节,恐怕难以服众。


目前,最高检已经下场,赶赴当地督导此案,相信案件的完整真相未来会水落石出。




案件刚被曝光时,最近爆火的罗翔老师评论过,认为对滥用信任地位的性侵绝对不能饶恕,并提到很多性侵未成年的嫌疑人,都会以“我们相爱”的借口为自己脱罪。


而在此案中鲍某明和女孩之间的关系,想必也会成为今后司法程序中的争议焦点。




林奕含最终没能摆脱跟随自己多年的性侵阴影,于2017年自杀身亡;


被牟某翰打压逼迫的包丽,自杀后抢救无效,于近日不幸离世;


而那个被鲍某明侵害控制的女孩,在经历多次自杀后,仍在奋力抗争,努力用自己微弱的声音向外界求助。


无论是已经离开这个世界的,还是在努力挣扎着发出声音的受害者,都不该被我们忽视和忘记。


像鲍某明这样的人,必然还会想方设法地反击,继续往女孩身上泼污水,妄图用他的强势地位堵住受害者发声的渠道。


而坚持为弱者发声,不让这件事轻飘飘地过去,就是我们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


尽管我也不敢说我掌握着绝对的真相,但就像村上春树说的那样——“假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和撞墙破碎的鸡蛋,我总是站在鸡蛋一边。”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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