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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Forten与费城选举权的故事

Caleb McDaniel ,莱斯大学历史系教授,2020年普利策奖得主

既然大家都在这里等着,那就让我给大家讲讲James Forten和费城为投票权而进行的长期斗争。

Forten是于1766年出生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自由黑人。曾站在州议会外聆听《独立宣言》的首读。大革命中,在一艘爱国者私掠船上服役的他曾被英国人俘虏。但他能在新的共和国投票吗?

答案并不明确。1790年的宾夕法尼亚州宪法在技术上允许 "每一个21岁的自由人 "在该州居住2年并纳税的人投票。这没有明确的种族障碍。所以他有投票权,对吗?

他肯定通过了税收门槛,因为这个人后来拥有了自己的制帆企业,并投入巨资,雇佣了二十多个为他工作的白人。哥们儿很有钱(相对而言)。

但在Forten的一生中,许多到美国的外国旅行者注意到,黑人选民似乎并没有利用他们在宾夕法尼亚州法律意义来说有权使用的选票。一位英国人Edward Abdy说,"他们在费城很少或从不利用它"。

一位英国人Andrew Ball在19世纪30年代初问一位费城白人,为什么费城黑人不按法律允许的方式来投票。"他的回答很很有意思,'就让他们试试吧!'"

那么,Forten自己尝试投票了吗?很难说。但他在1822年左右做了一件事:确保那些为他工作的白人去投票站并投票。这完全是个老板的举动,对吧?

至于他自己的投票......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他确实投了票。他可能被白人 Andrew Bell称为 "暴民对有色人种的反感 "所阻止,“这种反感可能是让整个国家陷入火海的手段”。

Bell描述了一个情节,"(白人)在费城的公共场所,侮辱并残忍地殴打了许多黑人,并像野兽一样到处猎杀他们,之后,一大群人来到了城市中主要由他们居住的区域,"并进行了焚烧和抢劫。

不久之后,Luzerne县法院审理了一个案件,当地的选举检查员Hiram Hobbs将一个自由的黑人William Fogg拒之门外,说他不在宾夕法尼亚州宪法的 "自由人 "含义之内。

县法院实际上裁定支持Fogg的诉求, 但州最高法院推翻了这一裁定并支持Hobbs这个种族主义的选举检查员。然后,在1838年,新修订的州宪法将投票权限制在白人自由人中。

James Forten,一个费城爱国者,死于1842年,他因为替这个国家作战而遭俘虏被关进监狱,却也许从未在这个国家投过票。不过在引发大麻烦之前,几乎是他一手出资维持废奴主义者William Lloyd Garrison的刊物《解放者》(Liberator)。

他很可能在1838年帮助资助了《四万被威胁剥夺公民权的公民对费城人民的呼吁》Appeal of Forty Thousand Citizens, Threatened with Disfranchisement, to the People of Pennsylvania,这是一本由费城黑人活动家撰写的小册子,在近200年前,它清楚地说明了为什么选举权很重要。

这本《呼吁》中有这样一段话:"当你从一个人手中夺走了他的投票权时,这个政府,对他来,就只是专制的; 而这一步也将使它对于所有人来说,也是专制的。"

https://twitter.com/wcaleb/status/132458023353467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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