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熊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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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海洋生物表演

今天點開YouTube看到一則新聞:「白鯨姊妹兩歲被抓!雜耍十年返大海露燦笑」。

其實早在先前就看過許多類似的議題報導,但每每看到還是不免感到揪心,捕捉海洋生物供海生館、遊樂園進行所謂的「海洋生態教育」到底是對還是錯?

我不是一個完全的動保人士,準確來說,我充其量只能算是個熱愛大自然、熱愛各個生物的人,但在我看來,我和那些動保人士的觀點一樣,反對讓海洋生物進行表演,我的理由很簡單,因為所有生命都是生來平等,不應該迫使動物取悅人類,讓他們失去自由,甚至是性命。

被人類捕來進行演出的海洋生物有很多,像是:鯨鯊、白鯨、海獅、海豚、虎鯨......等等,他們的命運皆是失去自由、被迫接受訓練和人類的眷養,他們必須學習雜技表演,學不好可能連飯都沒得吃。或許有人會說這就像我們對孩子的訓練一樣,學得好就有獎勵,學不好就繼續學直到學會為止,但我們是不是忽略了一點:這並不是牠們應該學會的生存技能。

人類在捉捕這些生物時,說的目的是為了提供海生館及遊樂園進行海洋生態教育,可實際上進行的是海洋生物的雜耍表演,像是:頂球、拍手、親吻......等,我並不認為指使牠們做這些表演算是海洋生態教育,因為這些根本不是他們的本能。

大多數的海洋生物,尤其是人類捕捉的海洋哺乳動物,皆屬高度群居,但牠們卻必須因為人類的慾望,而與族群分離。通常被業者選中的都是幼年個體,被捕後更是會變得極度不安,在被關進空間狹小的水族箱後,除了喪失部分生存能力以外,他們會漸漸變得憂鬱,甚至出現撞牆的行為。

就在反對海洋生物表演的輿論聲音漸漸擴大之下,有些地方開始了「野放」的行動,但野放真的有拯救到牠們嗎? 事實是,人類把野放過於理想化了。

舉例來說,二號鯨鯊的野放失敗,造成鯨鯊泄殖孔流血、魚肚翻白朝上直接沉入海中。國立屏東海洋生物博物館將圈養八年的二號鯨鯊野放,但因為沒有應變措施,導致鯨鯊在六小時內擱淺兩次後,於第三次野放時直接下沉。

這次的鯨鯊野放計畫被指出有許多疏漏,像是:不設中繼站、承諾的「馴餌訓練」也取消,在還沒恢復鯨鯊的自然生存能力前,就將牠野放,等同於讓牠自生自滅。 人類應該在做好縝密的計畫後、在確保野放成功的機率大於失敗之後,再進行野放。

而在今天的這則新聞中提及的白鯨姐妹,也是被野放回大海,但好在這次有先打造一個模擬野生環境的保護池,先讓牠們習慣再逐步回歸海洋。 我由衷希望這次被野放的那對白鯨:小灰、小白能順利回歸海洋生活,好好享受重獲自由的快樂,也希望未來這種殘忍的表演活動能夠漸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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