鱷魚把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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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史學加000160《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19:始皇帝是個人力魔法師?!

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東,屬之陰山,以為三十四縣,城河上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闕、陽山、北假中,筑亭障以逐戎人。徙謫,實之初縣。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三十四年,適治獄吏不直者,筑長城及南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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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始皇帝在位第三十三年,也就是他四十五歲時,他徵發那些曾經逃亡的罪犯,入戶到女方家的男子,以及商販,去攻取「陸梁」地區(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因此設置了「桂林郡」、「象郡」,以及「南海郡」,並派那些受到貶謫的人派去防守這些地方(以適遣戍)。


另一方面,又繼續在西北驅逐匈奴。從「榆中」沿黃河往東一直連接到「陰山」,共劃分成三十四個縣,並且沿河修築城牆,設置要塞(城河上為塞)。

接著又派遣將軍「蒙恬」渡過黃河去奪取「高闕」、「陽山」、「北假」等地,築起堡壘以驅逐戎狄(筑亭障以逐戎人)。

另外,又遷移那群被貶謫的人,讓他們去充實那些新設置的縣(徙謫,實之初縣)。還發佈禁令不准這群貶謫的人進行祭祀(禁不得祠)。這一年,西方出現彗星(明星出西方)。

隔年,也就是始皇帝在位第三十四年,他四十六歲時,貶謫一些執法不公的獄吏去修築長城及戌守南越地區(適治獄吏不直者,筑長城及南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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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了第四次出巡後,始皇帝在接下來的兩年裡並沒有繼續出巡,而是進行了一場帝國疆界的劃定運動。往南,來到了今日的越南北部一帶;往西北,繼續將匈奴驅逐到更遠的地方,甚至沿著黃河修築城防:往北,則派出名將蒙恬驅逐戎人,疆域到達今日的內蒙古一帶。

換言之,始皇帝前幾趟東巡已經將東方的疆界確定後,這兩年的目標則是確立了帝國的其他三個方向的疆界。單就確立國界來看,始皇帝的這些決定是滿正確的。畢竟,疆域越明確,政權應該也會更穩固才對。

然而,距離秦帝國滅掉齊國,完成天下一統,也僅僅八年而已。這八年來,始皇帝進行了四趟出巡,也曾經派兵攻打過匈奴,如今還得派人到四面八方作戰,始皇帝該從哪裡找出這麼多的人力呢?

從司馬遷的這一段史料來看,始皇帝的人力,來自被他所定義的罪犯。

這裡面除了曾經逃亡的罪犯,以及遭到貶謫的官吏之外,還包括商人與入贅者。其中,商人總被歷史上的不少政權視為透過「各種手段」獲利的人,由於這種人不被農業社會所接受,所以長久以來都是各政權對付的對象。因此,始皇帝命令商人去戍守邊疆,倒是可以理解。

但是,為何入贅的人也得像罪犯一樣去戍守邊疆呢?

答案應該與古代的稅收方式有關吧!?在古代,稅收是按「戶」收稅的。因此,入贅的男子就不需要多繳稅的情況下,才會造成秦朝對這群人的處罰吧!而且,商鞅變法後,規定成家後的男子一定得分家,否則將會加倍收稅(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更可看出秦朝對於不分家者的不友善。由此也可以理解始皇帝把「贅婿」視為犯人。

總之,秦帝國底下有一群被「定義」為罪犯的人,他們就是秦帝國的源源不絕的人力資源。

但是,每每讀到這一段史料,心中浮起的困惑是:因為有這群「罪犯」,所以始皇帝才有足夠的人力四處征戰,並確立帝國疆界?抑或是因為需要這麼多人力,所以始皇帝才「定義」出這麼多罪犯呢?我想,我應該會比較傾向後者的說法吧!?

漢代的賈誼曾說:

商君遺禮義,棄仁恩,並心於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

沒想到,這群「家貧子壯則出贅」的人,最後都因為帝國需要,被迫到邊疆戍守。看來,生活在秦帝國底下,應該是件很辛苦的事情吧!?

以上,就是這一段史料給我的小小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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