鱷魚把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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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夢隨筆00007:別把讀書過程看得太神聖

由於我沒有開車去台北,需要搭車回去的情況下,我與夢雪一起走回台北轉運站。

「該買幾張票呢?」站在購票窗口,我愣了一下,心想是不是該買兩張票才對。

「當然是買一張啊!你希望被認為是神經病嗎?」

「可是……。」我心想如果只買一張票,那夢雪該坐哪裡呢?

「正常點好嗎?就算你買兩張票,隔壁也會被陌生人坐走的。難道你希望有人坐在我身體『內』?」

最終,我跟櫃台買了一張票,但櫃台那面無表情的模樣,讓一旁的夢雪頗為微詞。

「你欠他錢嗎?為什麼他臉那麼臭?」

「我倒覺得是因為,我在他面前一直自言自語,讓他覺得我是瘋子吧?」

「所以,有人在身旁時,你還是假裝是在講電話比較好。」

l  2019年10月19日16:20客運上

拿著一張車票,並找了個「單人」座位坐下來後,我正思索著夢雪該坐哪裡時,她竟然直接坐在我的大腿上,讓我有點吃驚。

「怕什麼?又不會有人看到。而且,我又不重。」

確實,我無法感受到夢雪的重量,但這樣一來我也無法在車上滑手機,而且為了避免打擾到其他乘客,我們並沒有打算在車上聊天。為了證明我有追逐夢想的決心,最終我決定拿本書來看。

「我也可以一起看嗎?」

「好啊~~你有看過這本《賈伯斯傳》嗎?」我壓低音量地說著。

「沒有,我很少看人物傳記的。」

於是,我開始跟夢雪一起翻閱著這本《賈伯斯傳》。但是,當我翻到第一面時,夢雪卻嚷嚷著:

「下一頁。」

當我趕緊翻到下一頁後,夢雪又繼續對我說:

「下一頁。」

「等等,妳真的有在看書嗎?我連標題都還沒看到,妳就叫我翻到下一頁,會不會太……。」

「可是我已經看完了,不翻到下一頁,難道要我背起來嗎?」

「這……。」總覺得夢雪是在騙我,為了戳破她的騙局,我開始一頁又一頁地翻著書,平均每兩面僅停留一秒左右,就這樣過了二十分鐘後,這本將近八百頁的《賈伯斯傳》被我翻完了。

「好看嗎?妳學到了什麼呢?」我承認當時我會這麼問,多少是想戳破夢雪「假裝」讀書讀很快的謊言而已。

這時,夢雪閉上眼睛,似乎在想什麼事情一樣,過了幾分鐘後,她才開始對我說:

「賈伯斯是個天時、地利、人和的配合下,出現的天才。

天時,指的是他生於1960年代,那個追求自我與解放的嬉皮文化,對他的藝術感影響深遠。

地利,指的是他住在舊金山灣區,也就是矽谷那個高科技地區,因此讓他深受高科技的影響。不僅能比較容易地取得資訊設備的材料,也讓他對科技的敏感度比一般人高。

人和,指的是他雖然被生父母遺棄,但他的養父母卻告訴他:他並不是被遺棄,而是被他們所選擇的,因此讓他覺得自己很不一樣。

在這三者配合下,造就了這位追求完美主義的控制狂:賈伯斯,他可說是藝術與科學的結合。

完美主義的他不允許別人更動他的設計,另外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也一樣追求完美,就像老賈伯斯曾說的;『一個真正的藝術家從不妥協,更不會偷工減料』。甚至當他癌症住院時,還曾經因為醫院裡的面罩太醜而拒絕使用。

控制狂的他,表現在對別人的設計很挑剔,另一方面,連最細微的地方他都要追求完美,甚至不考慮成本。這也造就了蘋果公司的產品,都無法額外擴充,只能重買新的產品。

在不斷把自己放大後,他開始不遵守種種規定,做出許多不理性的行徑,甚至還逃避自己已經成為父親的事實,最終遭到蘋果公司的董事會開除。

被開除後的他,創立了NeXT公司,把自己追求完美的控制狂個性完全表現出來,結果遇到了嚴重挫敗,讓他終於開始反省。收購皮克斯動畫後,對於他的控制欲,他終於比較收斂,並能給了動畫設計師們多一點自主下,間接造就了《玩具總動員》這部動畫的出現。這些都讓他慢慢學會與他人合作,並能接受「讓步」的關鍵。

經歷了這十一年的磨練後,再次回到蘋果公司的他,已經比以前成熟許多。用作者的話來說:『他後來的巨大成功,並非因為在蘋果的下台,而是下台後華麗的失敗。』後來的他還是有所堅持,但也能退讓下,造就了蘋果產品的時代。賈伯斯或許沒有『發明』什麼,但他造就了今日我們用手機的習慣。所以,賈伯斯真正的天賦是『預見』,預先看見今日的科技使用狀況。

其實賈伯斯之所找艾薩克森來寫這本書,是因為這個人曾經幫達文西、富蘭克林、愛因斯坦等歷史上有名的天才寫過傳記。我想他一定也想和那些天才一樣在歷史留名,才會如此吧!」

車上的乘客大多都在睡覺或滑手機,只有我聽到夢雪在講述這本《賈伯斯傳》的內容。我隨手亂翻了幾面,內容跟夢雪說的竟然差不多。如果夢雪真的不曾看過這本書,就能在短短二十分鐘能說出這麼多內容,那也太……不可思議了吧!

為了避免被別人認為我在自言自語,因此我拿出手機,假裝打電話後,對著夢雪說:

「你一定曾看過這本書吧?」

「沒有,我沒看過,我也對賈伯斯一點都不了解。但剛剛看完這本書之後,才對他有些了解。」

「可是,你才花了二十分鐘就看完八百頁的書!」我承認我還是不相信夢雪說的話。

「二十分鐘?變慢了!」

「慢?這本書我可能要看好幾個月呢!」

「為什麼?」夢雪歪著頭問著。

「因為有八百頁,看書速度再快的人,也要看好幾天才看完吧!」

「可是......我爸媽都告訴我,每本書要一口氣看完,才能知道整體架構。所以,我一直都這樣看書的。」

「話是這麼說沒錯,但……。」對於看書速度很慢的我來說,要一口氣看完一本書,可能得花數十個小時才能看完這麼厚重的書籍。

「你是不是把看書這件事想得很神聖呀?」

「神聖?」

「對呀!很多人看書總是逐字逐句慢慢地看,深怕有一個字看不懂。沒那麼嚴重吧?我看書都是一面一面地看,知道大概的意思就好了。一個字一個字的慢慢看,怎麼趕得上這個知識爆炸的時代?」

夢雪的這段話喚醒了我對讀書這件事的誤解,一直以來我總是認為,讀書就是該逐字逐句地慢慢念,遇到不懂的字詞,甚至要去查字典才對。往往一本書都要看一個星期以上才看得完,因此即使再怎麼努力地讀,一年最多也讀不到五十本書。

「所以我才說,別把讀書這件事想得很神聖,這就是個獲得知識的途徑而已,你越是把這件事想得很偉大,就會拖慢你讀書的速度。像我,就會用各種方法來讀完一本書。」

「各種方法?」

「對啊!看書前,書的封面、封底的相關介紹,或是網路上其他人的評語,這些都能幫我們加速讀完一本書。所以,我剛剛才說,今天花了二十分鐘讀完,已經算是比較慢的了!」

「看來我得好好跟妳學習學習,這樣我才有更多的題材可以寫作。」

「呵呵~~看來我真的能幫你甦醒耶!那你也快點想想怎麼讓我醒來吧!」

「我會繼續想想的。」

意外發現夢雪神奇般的閱讀速度後,讓我覺得特別高興。或許,這真個是個幫助我追逐夢想的小天使!如果我也能學會夢雪那套讀書技巧,我想我也可以開啟我自己的「大閱讀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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