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樂思
陶樂思

社工系學士。現職行政人員。業餘寫作。喜愛自學。寫作領域涵蓋觀點、社會科學、歷史知識、寓言短篇等。Github: https://github.com/Dorothy1984

在Web 3.0世界的另一種共創想像

(编辑过)
本篇只是拋磚引玉,探討一下現時較少人做,較少人說的共創方式。

在這兒看到過很多次文字的共創,例如好幾波的故事接龍。也看見過圖像的共創,例如馬特市正在測試的新產品The Space,就是讓創作人共用一張畫布一起繪畫。

有一種共創或協作方式現時暫時未有人做,也沒有人提及過的,就是圖文協作或圖文共創。即是專精於文字創作和專精於圖像創作的能互相協作,共同創造圖文並茂的作品。而在Web 3.0的世界,能同時承認文字創作者和圖像創作者對該圖文作品的擁有權以及保障公平的分潤。想到這種共創或協作方式,是根據我的日常觀察以及我自己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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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領域協作的需要與可能性

不諱言,圖文並茂的作品會比純文字或純圖像的作品較吸引,較容易理解。但多數創作者很難同時擅長文字和圖像兩者。依我觀察,多數寫字了得的都未必擅長繪畫或攝影。於是很多時就去免費圖庫網站下載一些圖片作為文章配圖,搪塞過去就算數了;另方面,擅長繪畫或攝影的,要他們寫一小段文字介紹一下他們的圖像作品,他們都感到十分頭痛。但有沒有想過,一件圖文高度切合主題,而且兩者能互補的作品,其實更能打進讀者和觀賞者的心坎呢?前段時間透過馬特市民的文章介紹,找到一個叫Pixray的網上軟件,能夠透過鍵入文字,由人工智能根據鍵入的文字製作圖畫。這是人與人工智能之間的圖文共創。那麼文字創作者與圖像創作者之間又能否在自己擅長的領域共創作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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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尾效應」對創作的貢獻

創作者靈感多元,但其中一個不能忽視的靈感來源,是其他創作。例如一個繪劃創作者可能閱讀了一篇文章或短篇小說,然後得到了靈感創作了一幅畫作;一個文字創作者也可能看到某一幅或某一系列的新聞相片,然後靈感湧現,創作了自己的小說。藝術創作的貢獻就是打開人內心的靈魂之窗,改變人心之外,激發更多創作也是其貢獻。創作激發更多創作就是我們所說的「長尾效應」。而長尾效應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當作是一種共創。只是涉及的兩名或數名創作者不是在同一時間一起創作同一件作品而已。而且涉及的創作者們也未必覺察到他們正在被長尾效應連結到一起呢!

NFT的發明,以區塊鍊技術記錄了創作者對作品的版權,以及售出之後買方對作品的擁有權。當買方進一步轉售作品時,創作者仍可以獲得分潤。此機制也適用於共同創作的作品。於是我想,NFT的出現,會否使圖文共創變得有可能?此外,既然轉售作品能為創作者帶來分潤,倘若該作品激發了新的創作,有關的創作者是否也應該獲得分潤呢?若答案是肯定的話,則創作者之間的互相扶持與協作就會變得可能。

誠然這只是我的初步想法,可行與否仍需要更多探討。也邀請大家分享自己的想法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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