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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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重現] [ Steem十講之第五講 ] 透明人?On Transparency

這是我17年底在Steem上的系列文章【Steem十講】,可惜是一直未能完成全部,但這不是我的緣故,而是Steem的變化所導致。我感覺Matters上朋友或許會對我當年在Steem上的思考有些興趣,所以,舊文重貼,盼獲得新生,刺激一些新思考,則幸甚矣。此為第五講,談透明與隱私。

以下之第五講原文來源:https://steemit.com/cn/@deanliu/steem-on-transparency


source - pixabay

[ Steem十講之第五講 ] 透明人?On Transparency

「公開透明」,「陽光法案」,「一切攤在陽光下」... 這一類的詞彙,是不是讓你感覺到充滿一種正氣凜然,沛然莫之能禦的爽感?我們一般人,小老百姓們,對於公開透明的渴求,其實反映的是對於許多公共領域之事務,被有權力的個人上下其手,或中飽私囊,或欺壓弱勢,但卻因為總能夠操控全局而隱於幕後,我們連知道都沒辦法,的這種無奈。

前講說過,Steem如江湖,如人生,所以,我們在這裡三不五時,偶爾看到有人"膽敢"拿大鯨魚的行為來分析分析,類似於把這些行為給曝光了的時候,往往群眾都是叫好不已,歡呼透明萬歲的~~~~ 這樣的心理狀態,相信你也曾有過,你至少也在心裡叫好過,我也一樣的~~~~ (註:Steem上面的曝光指的是透過處理與分析,讓事情更容易理解與看到,其實所有資料都是公開的)

難道「透明」這件事,就真的具有這麼高的價值嗎?那麼,我們得從另一面來看,那就是「隱私」。

「隱私權法案」,「個人資訊保護」,「高級私密會所」... 怎麼好像這一類「反透明」的詞彙,也很吸引人呢?其實很簡單,就看主詞是誰就知道了,讓我quote Dan文章 (Does Freedom Require Radical Transparency or Radical Privacy?) 一段精彩的話:

in our natural pursuit of personal power we desire to simultaneously increase our own privacy while gathering as much information about others as we can

我想知道你錢包有多少錢,這是「透明度」;我不想你知道我錢包有多少錢,這是「隱私權」。換了主詞,立場就變,人人皆然。這也是Dan緊接著就指出這一論述的偽善之處。讓我來試著幫偽善的人說說話:

但凡具有公共意義的訊息,必須透明;此外,個人隱私必須予以保障。

這句話翻譯一下就是:我還是不想給人看光光,但你的我就不看算了,除非你的裡面有我應得的(公共)。

其實在邏輯上是有道理的,其實在現實中差不多也就是這麼安排的。

但現實裡,我們很難定義公共。

於是乎,我們看到狗仔們成天跟拍明星名人,總是打著「知的權利」,以名人沒有私領域的概念,對其窮追猛跟。於是乎,貪贓枉法的政客,會好好利用這「個人隱私」讓理論上是有公共色彩的資金,進入神聖不可侵犯的私人帳戶。Steem上也是,你把大鯨魚自我點讚的行為曝光了,通常會給個rape reward pool這類大家一聽就很不爽的公共理由給貼上去,但,一定就是嗎? ...

Dan的文章裡還有個很重要的角色-政府。他認為政府就是會極力確保人民之間相互不知道彼此的訊息(立法保障個人資訊哪,好政府!),但政府同時卻也極力掌握所有個人訊息(保障公共利益哪,好政府!),所以人民最終都會被奴役化。所以,他提倡一種極端的透明無隱私,讓政府無從恐嚇你,從而無力量的人民能夠以「合氣道」的方式,取回屬於自己的自由。(看到這篇我就想起總有人說steem要取代facebook等等,其實在Dan心中,他才不鳥什麼facebook,他這輩子就是希望能夠以區塊鏈來實踐他的人民自由解放運動哪!那要打倒誰不就很清楚了?)

上面這段就是他這篇對我最大的啟發,我不見得完全同意,至少感覺還有沒說清楚的地方,但這邏輯實在太精采了啊!(有段關於Secrecy是屬於高能量狀態的比喻實在是太經典了啊!)

source - pixabay

Steem上沒有政府概念,讓我們回到透明與隱私上面來。

仔細想想,在Steem上面(在這裡主要是指錢財與點讚行為)你為何需要隱私?其實所有原因不外乎以下:1) 你做了怕被別人認知為壞事的事(可能真是壞事也可能你認為不是);2) 你怕成為別人惡意行為的對象。

然而,「不該有隱私」的論述邏輯是很強大的。讓我用生活裡的例子來說明。某美女的大長腿內側有個很大顆的痣,很噁心,她拍她大長腿的照片都會避開它,不想讓人知道,因為人家都稱她「大長腿殺人鯨」,如果傳出去,那她不就變成「大長腿 (P.S.上面有痣) 殺人鯨」了嗎?這... 還要做人嗎?

她該不該擁有保有大腿痣祕密的權利?眾人皆說應該,因為每個人總有不欲人知的秘密,這是一種集體的利益交換。但是 .... 對,但是。這是建立在別人知道有痣後會嘲笑你的這種惡意,或非惡意但很機車的行為前提上。如果有個世界,人們平和善良,真摯誠懇,彼此互信互愛....

似乎.... 隱私的需求只會剩下如果你真的為惡。

我知道這太理想,我知道現實世界不是這樣,但就是我說的,「不該有隱私」的論述邏輯是很強大的。我想這就是Dan打造Steem (或Graphene) 時想過的問題,因為一個不論是Blogging或是Social Media的平台,都遠遠比bitcoin或是ethereum這些chain要有更多關於information的考量。

不過,Steem上面在技術層面,沒有帳號隱私沒錯。但實踐層面呢?其實,很多訊息還是沒辦法得知的。我們前面的講談過,帳號不等於個人,要是我想作惡就用個馬甲來使勁兒刷錢、散布謠言,主帳號就多方布施,專門大力點讚小魚的好帖,那大家還不把我當個超級好人來崇拜嗎?甚至,我跟個小魚談好,這裡我點你,你在場外給我比特幣吧,鏈外世界除了當事人,我們又豈能知道呢?

談到這裡,似乎也沒談到什麼實質的。頂多是帶著大家重新跟著Dan,思考一下透明與隱私的意義罷了~~~ 原本我想談的還有另一個相關主題,但貌似可以延伸到當成下一講的題目來完整說說,那我就先在此打住了。

最後,順帶提一下剛剛得知的CN區又有朋友遭到帳戶盜取的毒手啦!

可慶幸的是帳號已取回改密碼與做好安全措施(看文章),但損失了不少金錢,請大家給予慰問一下吧!為何要提這件事呢?不是花絮,是你可以看到這件事跟上次的事件,大家都可以看到誰是壞人,甚至眼睜睜看著壞人在你眼前正在做壞事~~~

知道賊還不抓,看到偷東西還不阻止,確實是區塊鏈世界特有的奇異景象。

我還不那麼快就下結論說這有待改進,我比經傾向把這些現象當成我們正在學習走向新世界的過程,正如同大家或許都熟悉的2016年6月的DAO事件,導致了ETC的誕生(還是導致了ETH的重生?這要看你的觀點了lol)... Code is law 的概念我們都還不是很能習慣,我們習慣了centralization的舊世界,這裡有警察、有秩序、有政府、有法律 ....

要進入區塊鏈的未來世界,還有好多事情還等著我們去學習、調整跟習慣哪!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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