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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重現] [ Steem十講之第三講 ] Curation,上帝之手?

這是我17年底在Steem上的系列文章【Steem十講】,可惜是一直未能完成全部,但這不是我的緣故,而是Steem的變化所導致。我感覺Matters上朋友或許會對我當年在Steem上的思考有些興趣,所以,舊文重貼,盼獲得新生,刺激一些新思考,則幸甚矣。此為第三講,談Curation。提醒一下,目前Steem點讚規則已經跟當年有所出入,但大致上論述內容都還是可以參考的。

以下之第三講原文來源:https://steemit.com/cn/@deanliu/steem-curation


[ Steem十講之第三講 ] Curation,上帝之手?

在上一講的「Steem之鏈」中,已經稍微看到curation(行為者稱curator)的蹤影。當我們在談TAO,談內容創造者能夠得到新增代幣的大部分,我們只是稍微帶到curation。如果你就此以為,創作才是內容平台之根本,其他都是其次的話 ... 我不會說你是錯的,因為這要視你觀察的角度而言。從整體系統的運作來看,curation,甚至比creation要更為重要。

舉個例子,以近年流行的韓國K-Pop來說,台上跳著舞的美麗性感女人與深情酷帥的男人重要?還是背後的經紀公司與演藝界裡的各個運作機制重要?你再怎麼想說你的偶像是不世出的經典,也無法忽略,如果沒有背後這些複雜的商業運作,偶像可能還在便利店上大夜班的可能。It just could be anyone, or at least quite a few someone....

source: pixabay

內容相關的產業,都脫不了curation概念的運作,甚至,你要說curation is God也不為過。如何把可能具有潛力的內容,透過適當的方式,推到眾人目光之前,是一切的開始。任何內容都需要舞台,而舞台的搭建,上台的檔期等等,都是有規則的。這就是curation常常被翻譯成「策展」的原因,類似於策劃一個展覽,向群眾推銷。

在Steem上,基本的curation相對沒產業裡那麼複雜,主要以upvote這個動作(或是前一講說的TV)來進行。但這裡的複雜度,在於這種機械化的獎勵分配機制,是否能夠有效讓「好的」內容持續往上,得到最高獎勵與最大曝光度?

顯然,這件事,讓很多很多人失望了。當然,成功與失敗,其實很難論斷,常聽到 quality is subjective 這個說法,儘管論述沒錯,卻無助於促進溝通,往往是用來阻斷進一步的討論。以我自認的客觀來說,確實Steem上的curation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與此同時,也不能說這是一個全然失敗的模式,這裡面有太多需要定義、細論與溝通的地方了。

我過去已經多次公開或私下說過,Curation是Steem要做內容或社交平台的最關鍵之處,這也是整個區塊鏈規則裡,最為重要也最為複雜的一塊。其複雜度不在技術層面,而反而是在人的行為與其結果層面。到底,什麼樣的規則,能夠在區塊鏈允許的複雜度下,達到有效率的curation效果?這也是今天B文(註: Voting Abuse and Ineffective Curation: A proposal for blockchain-level change)提出新的建議的大背景。如果你願意好好去看這篇文章下面的討論,你就會大概知道,這件事真的是很難的,這要不是得靠一個洞悉人性與技術的有力主導者來決斷,那就是得靠一次又一次的硬叉實驗來慢慢調整,吸收經驗教訓,或許有一天也能到達明亮的彼岸 ...

同樣的,我這篇不談細節的curation rules。我大概可以告訴你,那些是重點環節:1. SP點讚與獎勵分配規則(目前是HF19下的線性規則);2. creator/curator分成方式(目前為75/25);3. 發掘獎勵原則,即早點讚者獲利原則;4. 搶點懲罰(30分鐘);5. 接受curation的期限(目前為)7天。

這五項應該涵蓋了絕大部分Steem上的curation面向。B文即提議 2. 改為50/50與 4. 改為5分鐘。此處不討論這項提議是否能改進,因為我也沒把握能跟你討論,我只是初步認為是有道理的,可以試試看。

CN區知名點讚師 @htliao應該對於這些都很熟悉,他的點讚效率確實是很不錯的。但如果你去問他,目前的規則是否讓他以最佳內容為主要考慮?我肯定他知道(就像我很清楚一樣),想要收益最大化,與內容好壞,其實關係不大,儘管不能說沒有關係。這裡說的「最佳內容」當然是主觀的,可以是他心中的,也可以是他認為別人心中的最佳即可,不要求是客觀事實。我想他跟我一樣,不會單純以點讚收益最大化為唯一考量,但這的考量占了很大的份量是一定的。

所以,與其期待SP持有者都能夠以「利他」精神來發掘好內容,不如盡量在規則層面優化,讓利他與利己能夠盡量地接近,這才是最好的辦法。怎麼做?我當然還不知道了,不然不就可以拿 丹拉瑞莫獎 了嗎?lol ... 大家好好想吧!

最後我可以說的一個我的觀點,當成是加值部分吧!

最後一棒可能是一切的關鍵

如果你夠了解curation,你就會知道,最後一個點讚者是最虧的。這道理很簡單,因為要獎勵先發掘好內容的人,反過來就是這結果。那,如果你去generalize這個觀察角度,甚至可以得到,沒有人想要在別人後面點讚的結論(因為誰想當最後的抬轎者呢)!事情沒有在現實中發生,那當然是因為很多最後點的人的考量並不是收益最大化。但這個邏輯缺陷,自始至今,Steem從沒能好好面對過。

我原本以為他們已經準備好面對了... 就是當Ned好久前提出Attention economy概念時,甚至後來藍皮書暗示了SMT的存在,我都以為那就是一切的解決方案。但似乎並不是。至少就我目前理解的SMT,也不是要解決這個的。

先說說為何這很重要。正常非區塊鏈的平台式媒體內容世界,具有一個自我完成的價值循環,閱聽者被收費(以各種收費機制)或是以注意力看廣告付出代價,得到內容,獲得滿足;內容提供者與創作者分享收費(訂閱或廣告),各安天命;廣告者付出代價,得到廣告效果,不能抱怨 ... 以上每個角色都可以從自利角度在這個內容循環裡得到好處,所以是個穩定可實現的體系。

Steem內容平台裡,就缺少了最後一哩路。最後點讚者,如何能從自利角度來點下去呢?可能的答案還是在於廣告商(不一定要叫這名字,總之是注意力的購買者,而注意力是有價的這點早已被公認)。如果最後一點讚,後面還是有廣告收益分成的可能性,那麼就從邏輯上,解開了這個問題,剩下的只是如何調整比例或方式的問題了...

到現在我還沒看到這個東西 ... 你們以後要是看到,再告訴我一聲好嗎?

暫時不從attention buyers的角度來想的話,還有一個辦法,就是確保魚缸裡有好些夠大的魚,是以內容為考量,不計代價地在當最後一棒,這樣也行,事實上目前也有一些,在過渡期,暫時就先這樣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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