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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福東:瘋狂的「搶屍者」—— 小販王永祥之死

2013-07-20*生前卑微,死後贏得萬人關注。在香港九龍那次取締無證小販的行動中,賣花生的王永祥被印度籍警察一腳踢死。他的屍身,成為指控警察施暴的最好證據,華人圈壓抑已久的憤怒一下子噴薄而出。

(臨武瓜販疑被城管圍毆致死,圖為家屬拉出橫幅討公道;圖片來源於網絡)

1946年10月26日,上千人湧上街頭,抗議警察暴行。他們與荷槍實彈的警察發生衝突,場面一度非常混亂。「全體九龍警察,出動應付此空前情況,警察曾向天開槍,驅散示威群眾,後者則以石擊警察,一部份華人受傷。警察方面有無死傷,尙未得知。」中央社當天早些時候發回的消息,尚未掌握衝突關鍵細節。

稍晚的報道則用「警察與華人發生槍擊戰」這樣的語句來描述示威場面。據稱騷亂持續達7小時之久,7人受傷,20人被捕。到了晚上,英憲兵警察和空軍憲兵攜步槍和衝鋒槍沿街巡邏,秩序已恢復。(註1)

按照合眾社當天發回的電訊,這是香港1925年以來最嚴重的騷亂。示威群眾在與警察、軍隊衝突7小時後,搗毀商店,並用石塊攻擊現場指揮的警察總監座駕。

1925年香港發生了什麼騷亂?當然是著名的省港大罷工。相較而言,為小販王永祥張目的示威並不為國人所熟知。(註2)

和省港大罷工的精心策劃不同,它更具有突發性,給香港的維穩體制所帶來的挑戰也更為巨大。

事發當天,現場的信息非常混亂,小販的名字尚未被媒體獲悉,踢死小販的印度警察也被誤認為是葡萄牙籍。合眾社的報道稱,警察在驅趕小販時,用腳踢中他的腹部,令其致死。當時有一車輛行經此地,車上一位中國乘客目睹這個過程,即向群眾大肆宣傳,衝突即隨之發生。路透社的報道亦稱,小販被踢中胃部死後,群眾圍繞在屍體四周,適有經香港去上海的中國軍隊路過此處,有士兵叮囑圍觀群眾,千萬不要讓警察把屍體移去。

要防止搶屍。

防止搶屍的理由,應該和現在一樣,是害怕法醫在屍檢中玩花樣。但和最近湖南臨武小販暴死引發混亂不同的是,它不只是一次官民衝突,還帶有華人對抗港英的民族主義色彩。一個細節是,當晚9時,附近很多看電影的西方人士也被華人所攔阻。

和中央社「當晚秩序已恢復」的報道不同,路透社稱夜深時,路人受騷亂影響尚不能返家。相關的報道並沒有提及屍體的爭奪細節,但顯然它最終到了警方手裡。衝突是這樣開始的:有救護車載著軍隊巡邏兵趕往現場,群眾以石塊向車上軍警進行襲擊;稍晚消防隊用滅火水龍頭衝擊群眾。有一人被子彈擊傷。

第二天,尚未接獲正式報吿的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急電兩廣特派員公署香港辦事處,要其立即査報詳細經過情形,以作處理。而媒體也在此時搞清楚肇事警察並非葡萄牙籍而為「當地」之印度人,所謂「當地」印人,指的是已數代居住在香港的印度人,亦包括中印及英印混血種人。當地印人長相與生長此間的葡萄牙人至為相似,所以才造成此前的錯認。

但香港警局對肇事警察的籍貫拒不證實,由此也可窺見當局的傲慢。對於26日示威遊行所導致的死傷人數,也「不允發表」。「警局僅稱:明日將有若干人以擾亂秩序罪而被訴於法庭。但不允作任何正式之聲明。」(註3)

27日晚,在香港西部,有兩名武裝分子與警察巡邏隊發生衝突,雙方鳴槍射擊。一名武裝分子和兩名路過的僑胞受傷。受傷的武裝分子被捕。1946年國共內戰剛剛爆發,在香港各色人等擁有槍支並不奇怪。

雖然,在信息公開上備受詬病,但不得不承認香港警方的辦案效率。26日案發,28日即開庭審理。涉嫌致小販於死地的印度警察個人信息,此時才得以公開,他叫賽埃德,二十七歲,以涉嫌殺人罪出庭。有三千民眾,湧入警衛森嚴的九龍法庭。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吳信雄,亦到場觀審。吳信雄還曾往訪香港華民政務司,請其注意警察踢斃花生小阪事件。

在示威騷亂中的被捕者,被控擾亂秩序罪,於10月28日晨另案開庭審理。受審者38人中,竟有16名兒童。被告承認在騷亂中曾拋擲石子,他們全體被判拘押三日。

輿論的焦點更多在小販王永祥的屍檢結果,以及警察賽埃德將受到何種懲處。在中央社10月28日發回的電訊中,「王永祥」的名字還被誤做「黃水祥」。屍檢的結果已經出來,警方決定28日下午將其下葬。大群小販及其它對此案同情的團體代表,表示將參加葬禮。

中央社的電訊中透露出警方的屍檢結果——「小販係因脾臟腫大致死」。《中央日報》在轉載該電訊時,題目喚作《港官方諉稱小販係病死》。

屍體下葬,意味著官方的屍檢結果將難被證偽。很顯然,事件不會輕易落下帷幕。

注1:中央社香港1946年10月26日合眾電,轉引自《中央日報》1946年10月28日。

注2:《香港大事記(公元前214年—公元1987年》(李宏編著,人民日報出版社1988年12月版)中,在1946年9月條目中簡單提及此次騷亂:「由於香港警察踢死1名九龍城的華人小販,引起居民抗議,舉行示威。港英當局進行武力鎮壓。南京國民黨政府向英國提了抗議。聲明說雖有租約存在,中國對九龍城仍擁有主權。9月14日,港英政府發言人竟然宣佈,租借期內‘九龍城已變為英國之擴展之一部及隸屬英國之主權’。9月16日,國民黨政府外交部兩廣特派員郭德華通告港督楊慕琦……」。因踢死小販引發的罷工是在1946年10月而非9月,故9月間南京國民政府與港英當局關於九龍治權的交涉,與此次騷亂毫無關係。該書作者治史之不嚴謹,可見一斑。近來筆者埋頭查閱民國老報紙,發現《北京大學校史(1898-1949)》(蕭超然等編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4月版)、《中山大學編年史》(易漢文主編,中山大學出版社2005年9月版)中,關於驅逐校長何燏時、鄒魯的簡短描述中,亦同樣存在類似錯誤。

注3:中央社1946年10月27日香港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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