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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秦檜愛國和言論自由

2013-08-15*年邁108歲的周有光先生說他一生經歷五個時代:清末、北洋、民國、毛與鄧。如果從文化上看,最好的是民國時期。國家有民氣,民眾有文化,學界有國際一流學術成果,社會有言論自由。我當然認同周老先生的表述。但單挑言論自由這一項,北洋時期的言論要比國民政府的民國更自由。

抄一條胡適1921年6月27日的日記,這一天,日本作家芥川龍之介請胡適吃飯。席中聊天,芥川說「他覺得中國作家享受的自由,比日本人得的自由大的多,他很羨慕。」胡適在日記中這樣解釋:「其實中國官吏並不是願意給我們自由,只是他們一來不懂得我們說的什麼,二來沒有膽子與能力可干涉我們。」

胡適說的沒錯,但還必得補充一條,北洋時代沒有後來國民政府時代那一套檢查制度,這是言論自由的保證。北洋時代的軍人政治大體沿襲的還是傳統政治那一套;但國民政府不一樣,北伐前和北伐後,他們援引的蘇俄黨化政治,有黨對社會言論的管控。這才是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對言論自由的妨害。

在胡適遺留大陸的往來書信中,有胡適的學生盧逮曾抄給胡適的一份黨國文件「國民政府教育部關於取締呂思勉著《白話本國史》的訓令」,落款時間1935年5月2日。呂思勉是20世紀著名歷史學家,他的《白話本國史》於1923年9月由商務印書館出版。該書出版後不斷重印,並進入學校當教材。但到1930年代,它卻一度招致國民政府教育部的取締。原因無他,是該書對南宋時期秦檜和岳飛作了不同史往的評價。盧逮曾為什麼不惜工夫把這份抄件抄給胡適呢,蓋在於胡適此前也發表過和呂思勉相同的觀點。

也許胡呂的觀點到今天依然要挨罵,而且可能更挨罵;但本著言論自由的原則我們不妨聽聽。

1925年1月3日出版的《現代評論》有胡適的短文《南宋初年的軍費》,該文主要是抄史料,也正是從史料角度,胡適認為「宋高宗與秦檜主張和議,確有不得已的苦衷」,「秦檜有大功而世人唾罵他至於今日,真冤枉也」。

其時,業已出版一年多的《白話本國史》對秦檜有著更多的正面評價。在呂思勉看來,原先隨徽欽二宗北狩的秦檜逃脫跑回,「正是他愛國之處」。「始終堅持和議,是他有識力,肯負責任之處。」「能解除韓、岳的兵柄,是他手段過人之處。」「後世的人,卻把他唾罵到如此,中國的學術界,真堪浩嘆了。」

至於岳飛,「只郾城打一個勝戰,……郾城以外的戰績,就全是莫須有。最可笑的,宗弼渡江的時候,岳飛始終躲在江蘇,眼看著高宗受金人追逐。」問題更在於,「南北宋之際,大將如宗澤及韓、岳、張、劉等,都是招群盜而用;既未訓練,又無紀律,全靠不住;而中央政府既無權力,諸將就自然驕橫起來」,弄成個各地軍閥威脅中央政府的態勢。因此,對外議和、對內削藩就成了高宗和秦檜的不得已,否則南宋無以支持一百五十多年。

胡呂二位的觀點都有詳實的史料支撐,而且都是在學術討論的框架內。但,這樣的言論在北洋無妨,國民政府時代就不一樣。當然,也可以說,北洋政府壓根就不知道胡呂的看法;但,退一步,即使知道,也正如以上胡適的自信:他們「沒有膽子與能力可干涉我們」。只是胡適的自信只能相對北洋,到了國民黨訓政之後,胡適是說不出這番話的。畢竟北洋軍人沒有意識形態;但國民黨有,它要管束人們的思想。

在國民政府教育部的訓令中,關鍵內容就是八個字「持論悖謬,應予取締」。具體舉措有二,一是「除函各省市黨部內政部轉行各省市政府,在該書未改正之前,一體嚴禁銷售」。

另外,「請轉飭各級學校,在該書未改正之前,禁止學生閱讀。」什麼書能出不能出、或者學生能看不能看,這是政府的事嗎。何況看起來此事是由教育部插手,但正如該訓令的開頭:「前准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傳委員會密函……」原來教育部的後面,還「密函」著一隻看不見的國民黨中央宣傳部的手。教育部乃是奉其命而行其事,這在北洋時代不曾有。管束輿論,而且黨管輿論,正是國民黨從蘇俄援引而來的思想統治

其時,國民政府教育部長是王世傑,1920年代,胡適那篇文章正是發表在王世傑主持的《現代評論》上。當時王世傑可以發表胡適的「異端」觀點,現在卻要奉命取締呂思勉與胡適相同的觀點。變化的顯然不是王世傑,而是制度。它才是言論自由與否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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