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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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代戰役(春秋至西漢)論主力兵種(戰車、步兵、騎兵)的演進(一)

不論中外,古代興盛的政權(如亞述帝國、埃及帝國、商朝、周朝)皆以戰車兵為軍隊主力,為何這一種造價高、維修代價高、殺傷效能低的兵種會興起?這文章(共分四回)首兩回會為讀者解答這問題。第三回論步兵,最終回論騎兵。

戰爭涉及整個社會的方方面面,而戰爭中的兵種演進,則依舊離不開硬件和軟件的配合、發展,即生產、文化、經濟的互動,此文在論春秋至西漢時期,主力兵種演進時,正是循此方向來分析,希望讓讀者能對古代兵種的發展有一個宏觀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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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商至春秋時代:主力兵種--戰車

戰車的起源

在談論「戰車」這兵種在西周至春秋世如何大放異彩,在戰場上如何以主角身分讓諸侯趨之若鶩前,本人先道出戰車的起源。學者藍永蔚在其著作《春秋時期的步兵》中結合前人的研究,梳理古籍及考古的發現,推斷車的發明最早可追溯至夏代初期。[1]至商代,從生產方式看雖然已有穩定發達的農業,但殷人仍保留著不少的遊牧習俗,藍永蔚引羅振玉對《易》卜辭的研究中得知,記載田獵的卜卦在生產類卜辭中佔最多,可證打獵是當時人民生活一個重要的部分,皇室亦會有大規模的狩獵行動作祭祀和娛樂之用。卜辭詳細記下獵獲,如「狩獵獲鹿一次多至三百八十四頭」,「獲豬一次多至一百十三頭」。[2]從數量可判斷,狩獵的規模和涉及人員絕對不少,所以藍氏認為「狩獵需追逐,載獲,在當時馬不單騎的情況下,車輛自然成為重要的運輸工具」。[3]這就是典型的生產(遊牧狩獵)和文化(祭祀、娛樂)的互動的結果,讓戰車繼續發展。而經濟因素在這時還未發揮太大影響。

為何狩獵不是騎馬射獵,而是用馬車追趕?這是因為在商代,馬鞍和馬鐙尚未發明。馬鞍是置在馬背上的一種馬具,免騎者直接跨坐在馬上,降低騎馬時顛簸的疲勞,若是現今常見的高橋馬鞍(即鞍的前後皆突起),則能兼之讓騎者在策馬時穩定身體,在馬背上能較自由活動,兼避免失去平衡,向前或後墮馬(見圖一)。

圖一:古代的木製高橋馬鞍(來源網站:wallcoo.com)

而馬鐙則是掛在馬鞍兩旁的腳踏,讓騎者騎馬時的雙腳能有所支撐,減低疲勞,亦令騎者能解放雙手(見圖二)。學者勃爾只斤‧吉爾格勒先生指出其重要性,「馬鐙的發明和發現,……對于遊牧民族來說,具有劃時代的革命性的意義。馬鐙是遊牧人生命的起點,馬鐙解放了遊牧人的雙手,騎手們無須再用雙手緊握馬鬃奔馳,騎手變成了騎兵。」[4]

圖二:遼寧北票馮素弗墓出土的馬鐙(來源網站:中華網論壇)

缺乏這兩種馬具,人不能久騎,馬上雙手亦未能解放來操作武器,故馬在這時候只能作短程的運輸工具用,更遑論在戰場上起作用。在商至西周世,尚未有騎兵的組成,而由於青銅器戰具生產力未足,武器防具未普及,戰場上的所謂步兵,亦只是貴族的私人奴隸被驅上戰場。在這狀況下,源自狩獵的戰車,由夏始、至商起近千年的發展,製作技術逐步成熟,在戰場上發揮主力作用便顯得理所當然。從殷墟出土的車馬裝具顯示,四馬駕挽的戰車在武丁時期已發展得相當完善,可見一斑。[5]

按古籍所載,商湯滅夏及武王伐紂這兩場改朝換代的重大戰役中,戰車皆是主力兵種。《呂氏春秋.簡選篇》記商湯率「良車七十乘,必死六千人,以戊子戰於郕,遂禽推移、大犧(即夏桀),登自鳴條,乃入巢門,遂有夏」;[6]《史記.周本紀》則記姬發「遂率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7]從這兩場相隔約600年的戰爭可見,不論是戰車隊的規模,還是戰役投入的人數,皆見長足的增加。雖然由於年代太久遠,古籍未有詳細記錄此二戰役的戰術細節,我們未能從中窺探戰車在戰場上的威力,但車戰在商周世的戰爭中居絕對統治地位這一點,卻是無庸置疑的。

戰車的基本編制

《周禮.夏官.司馬第四》記錄了周朝的軍事編制:「凡制軍,萬有二千五百人為軍。王六軍,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軍將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為師,師帥皆中大夫;五百人為旅,旅帥皆下大夫;百人為卒,卒長皆上士;二十五人為兩,兩司馬皆中士;五人為伍,伍皆有長。」[8]據藍永蔚考證,此處的「兩」就是「車的量詞」,「是由於大車的車轅和車輪都是兩兩成雙的緣故,這大概是春秋以前的計車方法」。[9]再參考《周禮.地官.小司徒》中鄭玄注引《司馬法》的描述:「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三百家,革車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10]此處的「乘」等同上文的「兩」,皆指戰車。以上古籍道出了西周世至春秋早期的戰車編制,特點是車上甲士和車下步卒的協同作戰,每二十五人組成一「車兵」的單位。

鄭注中的引文寫「士十人,徒二十人」,不是三十人嗎?上文所引《周禮》清楚記錄一兩戰車為二十五人,多出的五個「徒」,就是負責軍中雜務的人。按藍永蔚的考證,任務的種類主要包括「炊事」、「戰車看守」、「養馬」、「打柴割草」、「供人馬飲水」,即全面的軍隊後勤人員,藍氏更推測可能更包括「維修戰車」。[11]車上三名甲士作為一個戰車作戰單位,一位士兵負責駕馭馬匹,一位士兵拿槍或矛、戟、戈之類的兵器,一位士兵拿弓與矢,多為貴族或士所任。舉一例,《春秋左傳.魯宣公十二年》記「楚子使求成于晉,晉人,盟有日矣。楚許伯御樂伯,攝叔為右,以致晉師」,[12]許伯居中駕駛戰車,樂伯在車之左,攝叔立車之右。樂伯說「左射以菆」,[13]攝叔言「右入壘,折馘」,[14]是道出其職責,即居左的甲士善射,以矢擊敵;居右那人則持武器戰於短兵相接,以割敵人之左耳獻功(馘)。

可見下圖。

圖三:古代戰車想像圖,左射中御右持戈。

由於二十五人為一兩,減去車上三甲士,餘下二十二名步卒在作戰時則列在戰車旁,附屬於戰車協同作戰。由於車上甲士最低也是有士身分,如前《周禮》所記,「兩司馬皆中士」,故車下步卒多是司馬者之私卒,又多以奴隸為主,裝備較差,未有披甲。

第二回預告: 1. 戰車代表戰役:晉楚城濮之戰(公元前632年)

       2. 春秋世車戰興盛之因


[1] 藍永蔚,《春秋時期的步兵》(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10月),頁14。

[2] 藍永蔚,《春秋時期的步兵》,頁15。

[3] 同註3。

[4] 勃爾只斤‧吉爾格勒,《遊牧文明史論》(呼和浩特:內蒙古人民出版社,2002年),頁60。

[5] 藍永蔚,《春秋時期的步兵》,頁18。

[6] 許維遹撰,梁運華整理,《呂氏春秋集釋.上》(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3月,第二版),頁184。

[7] 司馬遷,《史記.周本紀》(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6月,第3版),第一冊,頁121。

[8] 《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頁873。

[9] 藍永蔚,《春秋時期的步兵》,頁121。

[10] 《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頁330。

[11] 藍永蔚,《春秋時期的步兵》,頁75-76。

[12] 左丘明傳,杜預注,《春秋左傳正義(十三經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頁743。

[13] 同註13。

[14] 左丘明傳,杜預注,《春秋左傳正義(十三經注疏)》,頁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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