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何
可如何

因社會理論而獲得救贖的人; 希冀藉理論與實踐過完餘下人生。

認清真實、證成唯一真理的方法_中觀論

真理即真實,必在人間,沒有幻想烏托邦。世間乃萬物因果和合組成的多元關係,變動無常。求索真理是與萬物互動、包容萬物、於內心消融我執。透過辯證認識真理,直觀世間,證悟真理。

「中觀」,印順長老說明「中」是正確真實,「觀」是觀察體悟,「中觀論」是指「以智慧去觀察一切諸法的真實」(P6)。真實,是指因緣和合的關係,是因緣和合的存在,稱為「假名有」(P256)。這世間的真實,不外乎是諸多因果關係組合而成,這些真實之所以稱為「假名有」,是因為這些真實並非永恆,彷彿幻夢,終有消逝的一天,真實又似假。

意思是,佛教有一套認識的方式,讓人們知道什麼是「真實」。而佛教所說的認識方式,需要智慧,一個人要認識世間的真實,你應該需要辯證的思考與深厚的視野。辯證的思考是指「不落二邊的中道,就建立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緣起上」(P253),簡單的說,你要認識真實,不能只從你自己的角度來看,也需要從非你的角度來看,而非你的角度是雜多的,既然有多重視野,彼此對於真實的認識自然需要往返理解,即「辯證」,方能加深你對認識真實的深度與廣度。真實,是因果關係的組合,你存於人世,是因諸多因果關係和合,不可能只有你自己決定自己的存在,你未來的發展都是由許多人與你的因果關聯而有著許多不同的可能性。因此看待什麼是真實,你要從「關係」入手

深厚的視野,是指「你用什麼理由破他,你必須不受同樣理由的反駁,才算能破他立自」(P30);「凡要破別人,必須先將他的執見,加以審定準確,他才無可詭辯,無從諱飾」(P67)。要釐清諸多因果關係,你必須讓自己看待真實的視野能更為遼闊,而要讓自己的視野遼闊,就必須破除自我偏見、執著。如果把自己局限在很小的眼界裡,你能看到的複雜關係會很侷限,看不到更為寬闊與深刻的關聯性。如果你的視野變得深刻,那麼你可以站在更為廣闊的視野去協助他人一起認識什麼是真實。

所以認識真實的智慧,是基於深厚寬廣的視野,以辯證分析的方式認識什麼是真實

佛教看到的真實是什麼?

「先觀流轉、還滅的無自性,後觀繫縛、解脫的無自性」(P259)。

世界變遷卻反覆流轉不息,如人的生老病死;這樣的流轉不息,卻又束縛每個人。每個人都經歷生老病死,你認為有一個完整的自己,實際的真實是,你被世間的遷流不息帶著走,你不可能擁有你自己。這是佛教認定的真實。

很少有人能認清這樣的真實,最大的阻礙在於「因為無明,不見諸法無自性,而執著他確實如此的自性」(P18)。你因為執著己見、因為只看見自己而生了蒙蔽,執著有個真實的我,所以無法認清真實,但真實是世間由諸多因果關係和合而成,每個人都有個名,但總是隨著生老病死、因果關係而時刻流轉變化,你擁有的只是個假名,你不可能擁有一個所謂的、完整不變的自己。倘若你一直認為世間每個個體都有一個獨立完善的自性不變,那麼你就不可能看清世間的真實。所以要認清真實,首先要去除執著、去除我執、消融自我

所以中觀論的觀察,首先就把「我」放在一個更大的容器中、以對立面去觀察,發現最不真實的,其實正是自性,「自性就是自體」,「總覺得他有這樣的實在自體」(P19)。這些自體,存在於「世間」,那些「有情的自體」就是人、是「六根和合是有情的自體」(P101),是有眼耳鼻舌身意和合的自體,這些自體因為眼耳鼻舌身意與外界的接觸,因為「我」的慾望,因為「愛,已到達了煩惱的活動,愛著生命與一切境界,再發展下去,就是取」(P109),基於自我的立場,有了愛、有了慾望,如何取得困難、想要的東西取不到,就雜染諸多煩惱,人們常常就因為煩惱而蒙蔽,反而更看不到真實。

在生死流轉中,「愛可以說是生死的動力了」(P132-133),人為了一個根本沒有的「自我」,積極想要滿足自己的慾望,反而蒙蔽了認識,產生繫縛,無法認清真實。所以應該「從觀察到悟解這真實的自性無,才能窺見一切法的真相」(P19)。那麼認識真實,首先在認識什麼是「我」,真正的真實,是基於深厚寬廣的視野、以辯證分析的方式逐漸消融偏執、自性,就能夠證得真實

體悟真理、是證成智慧,往內心求索,以辯證分析來加深加廣心靈視野的方式,消融偏執。

中觀論頌講記 印順著

既然是要打破自性、消融偏執,那麼我們應該專注在「自性」是什麼意思?

自性有三義:「自有」、「獨一」、「常住」(P21)。

我認我是獨一無二、是一個獨立存在的個體,且於世間有著常住不變的可行性,這就是自性。一般世間人大概都是這樣看待自我。但對於佛法而言,是不允許有常住的神、也不允許有常住的我(P185)

那佛法要如何從根本上來破除自性?

「一切眼等根 實無有本性 眼耳等諸根 異相而分別」,一切眼耳鼻等諸「根」,是因緣和合存在,絕非先有本性而後有諸根,但諸根都有各自不同的作用(P189)。每個人作為一個個體,其實的確是諸種物質聚合的產物,有些人可能在誕生的最初就已經有近視的問題,有些人可能在聽覺上異於常人,這些人與人在眼耳鼻等器官上的諸多不同,並非先有了一個既定的你才賦與你身體上的特質,在你父母還未給你一個名稱之前,你在身體與五官上就因為不同的因緣關係而有著與他者的差異,這怎麼能說有一個原初的你能自行決定你的感官的存在呢?

「中觀家說五蘊和合的我,…五蘊與假我,一切都是相依而有的假名,是空。從空無自性中,有相待的假我,也有相待的假法;五蘊與我,一切都是假名有」(P196)。佛法說的「五蘊」,是以佛法角度闡述構成人類生命的五個要素,即色、受、想、行、識。色蘊是指生理物質現象;受、想、行、識是心理精神活動,也就是物質身體與心理精神現象的因果和合。每個人的物質身體與心理精神現象和合,都會有著因為諸多不同因果關係而造成的結果,以致每個人都有著先天的差異,這不是「你」能決定的,那怎麼可能說是有自性呢?更何況一個人的聽力、視覺等也往往會隨著時空條件的轉變而變化,每一次的變化,如聽力受損,這還是「你」嗎?所謂的「你」,就只是有著一個人們彼此設定的名字,即「假名」,但這樣的「你」其實每天都在變化,每天都受到不同的物質精神的聚合因素而產生變化,只是相對的存在而已

人類意識以「名字」為思考對象,但「名字」背後的本質其實是假有,以為有一個常住、不變的物質精神存在,其實不是。「在五蘊中求我固然是沒有,離了五蘊去求我,同樣是沒有的」(P206);「五陰常相續,猶如燈火焰」(P549);這麼說,佛法其實很實事求是,每個人的物質與精神看似如同燈火一般不斷持續,但其實根本沒有一個常住的、不變的「我」存在,那是一種相對的存在,很可能在轉瞬間消逝,即世間所有事物沒有常住不變卻又能相互對待、相互持續。一個人也許今天還活著,明天就可能因為彼此間的意外事故而離開人世,便是這個意思,每個人的存在都是基於相對、相互影響的因果關係而存在

所以佛法有認識的方法論基礎

1.人可以體悟唯一不二的真理,是往人們內心求索的經驗過程。

2.內心求索的經驗過程,是以不斷辯證擴展心靈視野的方式,消融自我偏執。

3.自我偏執之所以能消融,在於根本沒有一個常住固執存在的永恆事物

認識唯一真理,有目的,在於消除煩惱;煩惱也是由內心與外部因緣和合的關係相互作用而起。「思是意志的,從思慮到決定去做,…是業的動力」(P274),「…佛教的業力說,是怎樣的重視身口,重視社會關係」(P278),「有漏業的動因,主要的是愛,愛自我的生命,愛世間一切。由內心愛取的衝動,通過了身口,就造成業。這貪愛的煩惱,是為因;諸世間業,是所引發的果。因果有著不相離的關係…」,「業從煩惱的發動而作,所以進一步的從煩惱不實中說明業性本空」(P301)。人類的思維是與外部的物質關係、社會關係等因果關係相關聯,人因與外部互動而有意志、有慾望,於是有了行動,產生了不斷繁衍的因果關係與結果,形成了業,也因為達不成慾望、完成不了意志,而有諸多煩惱。煩惱既是人與物、人與人彼此間互動的結果,這表示煩惱並不實在,煩惱也會消散

關於因人相信自己有個不變的自我,為了這個以為不變的自我,而有了愛與意志,去追逐慾望,生成煩惱,反倒蒙蔽了探索真知灼見的可能…,印順長老於《中觀論》中的解釋非常多,龍樹菩薩也是這麼表明的:「無明之所蔽 愛結之所縛」、「眾生癡所覆」(P517);印順長老也提及:「無明是不正確的認識,…蒙蔽了真知灼見,永遠見不到真理,…」,「以自我妄見去認識世間的一切,…就有貪愛的生起。這『愛結』,猶如一條繩索;…而不能獲得自由解脫」(P302)。為什麼人們在生死中不斷流轉?正是因為無明的蒙蔽與愛意的執著

所謂的「渴愛,含有慾望要求的意思,這是屬於意志的」(P523),關於愛、意志、慾望,都來自於我們相信有一個永遠不變的自性,基於自性而有著愛、慾望、意志的發展動力,又因為這些動力達成目標與否,以至於產生諸多煩惱,讓人處於無明受蒙蔽的狀態,而無法追索智慧,使人「都不離於無明愛的力量所支配」(P303)。然而那些無明的蒙蔽與愛、意志的支配,其實很容易消失,一旦你從非自性的角度思考,「諸煩惱及業 作者及果報 皆如幻如夢 如焰亦如響」(P305),會消失不存在的。這些無明蒙蔽的消失,對你並沒有什麼損失,因為「無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為」(P529),一位追索智慧的求道者,當然不願意被無明煩惱所蒙蔽。

打破自性的三義,即打破那個「我」、打破自認為是獨一無二、獨立存在的個體,打破自以為世間有著常住不變的自性,那麼產生的業與煩惱的果,就不是真實的;其造成業與煩惱的因,也不是真實。人與人、人與物的因果關係一直都在,稱為「緣起」;但認清自性並非真實,就是「性空」。佛教的「性空」與「緣起」兩個概念,對於認識真實、認識真理而言,非常重要。

「一切法因緣所生…,就是相待的,可以說他具有矛盾的特性」,「…緣起的存在者,必有矛盾性可說,卻是事實」(P120),諸多因果關係形塑真實,這個真實必有內在矛盾,這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有兩個以上的物質或人所組成的關係,自然就不可能是一個單一不變的整體,有著變化就意味著矛盾,有著矛盾也才有變化。至於「性空」,「空卻有立破的功能」,「離開性空,批評別人,答覆別人,都不行;依性空,那就一切都可以了」(P119),若沒有性空,反之「有了實有的自性見,就不能見到『滅』除妄『見』的『安隱』寂靜的涅槃『法』」(P130)。什麼是空?「空是空相(性),離一切錯亂、執著、戲論,而現覺諸法本來寂滅性」(P444)。當面對現實、以及現實所具有的矛盾,「性空」的概念就是讓人跳脫自性的見解,擺脫既有的固執與蒙蔽,才能有破除既定的立論與假象的可能

所以佛法認識的方法論基礎,可以調整為:

1.人可以體悟唯一不二的真理,是往人們內心求索的經驗過程。

2.世間的確有著真實,所有的真實皆來自於諸多因果關係所組合而成,這種認識真實的觀念,稱為「緣起」

3.內心求索的經驗過程,是以不斷辯證擴展心靈視野的方式,消融自我偏執,這種追求智慧、體悟真理的觀念,稱為「性空」。

4.「緣起」與「性空」是一體的兩面,立基於因果關係的真實,不斷破除我執以體悟真理,認識與修道必在人間。


先談「緣起」。

「緣起法,即一切為相待的現象,因緣和合的假名」(P246),「我們所見到的業相生滅,這是因果現象的起滅,不是有一實在性的業在起滅」(P297),「沒有一念(極短的時間)不在潛移密化的」(P49)。世間的變化是因果現象的不斷起承轉合,不是說有一個事物是確實真正的存在,然後消失;應該說世間一切皆是因果關聯,且相互以相對關係發生持續變化。基於上述原則,「緣起」有八不,即當我們談著「緣起」,有八個破除一切戲論的方式:「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P51),是指認識人世的普遍性法則,那就是相對關係的持續轉化

1.現起:不生、不滅。「現起即存在」,「因緣的存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P52);「現象中,…生與滅是不可以分離的,所以說即生即滅」(P213);「那就是生死死生,緣起如環的無端」(P216)。沒有任一事物能永存不滅,生與滅是相互轉變持續,是因果關係的連繫,現在的「你」並非有個實實在在的生與滅的你,而是與萬物因果關係而有的相連相繫,因為因果關係而有著生與死。其實整個因果關係都是如此,只能相依相待,即與離,一切世間現象都具有相對性。

2.時間:不常、不斷。「時間不離動作而存在」(P86),運動的人、運動的時間、運動的方式,都是相依相待,「有不可分離的關係」(P97)。既然一切世間現象都是相對性的,關係間自然沒有固定性,「是緣起相待的存在」(P99);既然如此,「時間為緣起的,剎那是假名的,時間並不能分割」(P351)。時間的消逝,只是見其奔放而已,在現象中要尋求最初的、最究竟的,或最根本的原初,永遠不可得。時間無始無終,無法分割與切斷、無法固定常在,你思維的當下,其實包含過去與未來,「一般人所說的現在,並不確定,時間可以拉得很長,也可以短為一念」(P212),因此時間也展現出基於因果關係的持續轉變,你不可能切斷,也不可能說在某個時間上有個實在不變的存在。所以搭配時間說明,「眾生無始以來,生死本際不可得」(P209),你無法探求你的原初究竟是什麼,所以佛法「…只指示修行的方法去實踐」(P210)。

3.空間:不一、不異。我們可以把時空一起看待,既然時間是如此,那麼空間也是因果關係的持續轉化,沒有絕對的唯一、也沒有彼此確實的相異,人處在空間裡,也是與萬物相待相續的存在。

4.運動:不來、不出。「存在者,就是運動者,沒有不是去來的」(P79)、「動靜相待而不相離」(P82)。「流動變遷的叫行。…動作而成為動能的,能發生一切的,叫行。…業是動作而成為動能的,所以是行。此外,…內心的一切活動為行」(P226)。擴及一切萬物來看,身作、共作、他作、無因作,四種都不可能(P225)。運動,或是行動,不管是身體的、心理的,不可能嚴格的區分這個動作是過去的、那個動作是未來的;行動的發展與行動的靜止皆是因著因果關係而有著相對的互動,不是你一個人就能動作,也不是兩個人就能一同動作,更不可能是只有他人讓你動作,也絕對不可能沒有因果關係就有了動作。世間任何變遷轉化,都是各種因果關係作用而成

我們若能體會「緣起」是萬物間的相連相繫、相待相續,且不斷轉化改變,那就應該認知每個個人本身都不能決定些什麼、也不能永久的擁有些什麼;如果看不開,自身就會被自我束縛。所謂「不縛亦不解」(P265),「生死就是涅槃、繫縛就是解脫」、「涅槃不離萬有」(P270-271);即表示若你知道諸行無常,就知道繫縛不可得,有縛才可以說有解,無縛那還說什麼解呢?自由,本來就是無束縛。若是有束縛,就是你的心妄取,是你「想要」,你「受到」外部環境的誘惑,使你有了意志與慾望,而一直糾結在追求與煩惱裡。「虛誑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說如是事 欲以示空義」(P228),一切行的本性空寂為第一義諦,所以要談「性空」,先遠離我執。《楞嚴經》裡所述人有著一個「常住真心、性淨明體」,只是我們沒發覺它,這樣的真心,應該是處於「性空」的狀態


再談「性空」。

性空,是為了要我們離去種種錯誤執見。

「眾緣和合而有見」(P105),「中觀者不承認有不待因緣的東西」,「每一存在的、顯現的,必是相互觀待的」(P114);「只知理有固然,而不知勢無必至」(P115);「橫,是相待的假立」;「豎,是超情的」,「是要你離執而超越的、離去自性的」(P57);「染者是能起染的,染是所起的染,這是從能起所起的關係上說」(P134),染者與染,均是相依相待的存在。既然萬事萬物彼此間都是彼此相待相續,你的認識角度就不是最重要的,甚至你自己原初的角度反而有著執著的偏見、阻礙了你認識真實。如果你一直處在我與你對立的立場來看待真實,那就是橫向的、彼此間不斷造成偏頗的意見與攻擊;但如果是從辯證思維來看,彼此間不同的角度就不是對立,反之是縱向昇華的開始,讓我與你共同遠離彼此的偏見與執著,方能看破你是如何受外部環境驅使而做了此事、我又是如何受外部驅使而做了那事,則我與你之間將產生新的見解以面對所謂的真實。即「觀待不相離,有此就有彼,有彼就有此」(P188)。


再將「緣起性空」一起談。

「樸質而純潔的佛教本義」(P273),正是緣起性空。

「凡是存在的,必是緣起的;緣起的存在,必是無我的,又必是無常的、空寂的」(P11);「依中觀的正見,『若』諸『法眾緣』和合而『生』起,那就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緣生,當體『是』本性空寂的『寂滅性』」(P158);以性空者看來,…與心可以有關係,但決不能說唯心(P172)。「龍樹的性空論,是徹底的:凡是有,即是緣起的存在,必是有生有滅的;因緣的生滅法,離了緣起就不能存在,所以必然要從有而無的」(P491);「涅槃是出世的解脫法,有無是世間生死事」(P497);「世間即涅槃,緣起與性空相成而不相奪」(P502)。所以「緣起性空」樸質地說:一切萬物的存在都是關係和合、因此不可能有自性,因此關係和合是空寂的。佛法是徹底的無我論者(P173)。

我們在空寂無自性的和合關係中,造業

作身口意的三業,引起感果的能力,叫做業(P174-175)。

所造的業與造業的人,有相依不離的關係(P176);但仍有業與果報,若無罪福報,亦無大涅槃(P177)。造業的人及所造的業,成立於假名的相互觀待法則(P181)。這是很有趣的,我們每個人都處在一個宇宙的大容器裡,這個大容器中諸多因果和合關係所構成的真實,其實沒有一個自性存在,那是一個整體。但每個人好像都認為有個「我」,然後在追逐愛、慾望、意志的過程中,造了業,而有了果報,但還是沒有辦法認清真實,又因為所造的業,反而更認不清真實

「從緣起中洞見一切無差別的無性空寂,才能離自性的妄見,現身正法,得到佛法的解脫味」(P208)。「差別性,不是有他固定的自體,是因觀待而有的」(P242),差別性,是因觀待而有,而不是彼此有自性;「性空者是近於經論的,決不離開相待的假名別異性」(P243);「宇宙的一切,不過是關係的存在,沒有一法是孤立的」(P244)。「事事物物中的不變規律,含有本然性、必然性、普遍性的,都可以叫做法。合於常遍本然的理則法,有多種不同,但其中最徹底最究竟最高尚的法,是一切法空性。現觀這真實性空法,所以叫觀法」(P309)。「現觀是超越能所的認識關係而冥證直觀,…」(P309)。所以一切萬物的存在都是關係和合的存在,因此你看待、探索真實的方法,就是撇開萬物獨自存有,撇開人人自身的執著去觀察、去學習。「真如的體悟,是要如實修習的。佛法的體見真理,特別重在觀察,…在澄淨的直覺中,悟達畢竟空寂性。…但觀察要正確,確實的如理觀察,並非假定一種意境去追求他」(P312)。所以認識真理的方法,可以簡化為:世間存在之真實是因果關係組合而成,要認識真實、並往內心求索不二真理,就必須直觀體驗,不斷地消融執著,方能追求智慧、體悟真理。「真理是不二的」(P310),就具有普遍性。「得無我智者 是則名實觀 得無我智者 是人為希有」(P314),「如有我,生死輪迴不可能,宇宙的一切也無法成立」(P314);「以無自性的正觀,通達人無我,也必能以同樣的觀慧,了解外在的一切一切沒有自性,必然能達到法無我的正覺」(P315)。「我,不過是依五蘊和合而有的假我」(P316),「假名的緣起我,不離因緣而存在,所以非自有的;…」(P319)。或許「常住真心性淨明體」,就是一種無我的狀態。「…於緣起性空中,四諦的自性不可得;會歸四諦的最高理性,即無我空寂,也即是自性寂靜的滅諦。《心經》說:『無苦寂滅道』,也就是此意」(P435)。所以認識真理的方法,可以說成:世間有唯一真理,是作為人往內心求索而得,於過程中需不斷不斷地消融我執、觀察體悟;認識了真理,自然也就認清世間因果關係和合的真實。

真理,就是真實。

「只是不見真實,不妨讓他存在」(P386),「因果性,是依因緣和合生果的事相而存在的。…沒有因果關係的,根本就不存在;存在的,必然是因果法」(P353)。關係和合的存在就是真實,但人們因不懂真理而看不清真實。「無我智是體悟真實的唯一智慧,這是凡聖關頭:有了無我智,就是聖者;沒有,就是凡夫」(P319)。所以認識真理的方法,可以說成:世間有唯一真理,是作為人往內心求索而得,於過程中需不斷不斷地消融我執、觀察體悟,知道了無我,才能認識真理;認識了真理,自然也就認清世間因果關係和合的真實。真理,就是真實


我們現在進入到方法論的核心

首先,「佛法是即俗而真的,即一切法而洞見他的真相,一切法即是寂滅如涅槃的」(P330),追求真理、認清真實,必在人間,沒有其他任何幻想的烏托邦存在

其次,「緣起相待,是有相對矛盾性的」(P387);世間法是對立的,佛法是「豎越的」,指向絕對的(P332);「空是依緣起的矛盾相待性而開示的深義,唯有是空的,才能與相依相待的緣起法相應,才能善巧的安立一切」(P455);「空是不礙緣起的,…假名與中道都是在空中建立的。一切諸法寂無自性,所以是空;緣起法的假名宛然存在,所以是有」(P463);「在正覺中,不能不所,一切都不可安立」(P464);「中道是不落兩邊的」(P465)。因為世間萬物的因果和合,彼此間的矛盾需要透過兩兩辯證的方式進行互動與昇華,因此我們常看到辯證的方式是經過四個程序方能完備,如正、反、綜合、超越,或是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追求真理、認清真實,必須透過正、反、綜合、昇華之辯證方式,進行思考

再來,「『自知』,諸法的真相,是自己體悟到的,有自覺的體驗」(P336);「諸佛依二諦 為眾生說法 一以世俗諦 二第一義諦」(P445);「以特殊的觀智,去透視世俗的顛倒所在」(P447)。諦是真實的意思,世俗諦為第一個真實,時間流逝遷流,蒙蔽隱覆出現如幻緣起,沒有自性而現出自性相。第二個真實,是智慧的境界、超常經驗。因果假名為世俗法,第一義諦為「空」;「無自性緣起的世俗,才能與緣起無自性的勝義無礙」(P451)。我們必須直觀體驗兩個面向,一個是在萬物和合關係的真實人間,其實時空不斷轉換,關係也不斷變動無常,我們必須認清這一真實,逐步去除我執;依據第一個面向,進一步產生昇華的超常體驗,經驗性的體悟真理

最後,「待異的無異」(P336),由於萬物和合,彼此相待相續,我們應該具有包容的態度,唯有去除我執,包容萬物,才能最終達成認識唯一、普遍性的真理

所以「中觀」的方法論為:

1.場域:真理即真實,追求真理、認清真實,必在人間,沒有幻想的烏托邦存在。

2.內容:世間乃萬物因果和合所組成的多元關係,現實變動無常,沒有自性。

3.過程:求索真理的過程,是於人間與萬物互動、再於內心消融我執的過程。

4.態度:能包容萬物組成的關係,才能去除我執,存異求同,達成認識普遍性的真理。

5.思考:透過正、反、綜合、昇華之辯證思考方式,認識真理。

6.體驗:直觀世間,感受超常經驗,證悟真理。


「涅槃,…含有清涼、快樂的意思。…身心的無累、無著,是離煩惱的清涼,離生死苦的安樂」(P484)。無累、無著、清涼、離生死苦、安樂,這樣的境界,需要將意志用在方法論的堅持上,努力而行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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