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羊珍妮
小羊珍妮

害羞羊

2021.12.10 没头没尾的日记

仔细想想,我是从去逛无印良品的那天开始好转的。我那天久违地出门,为了去华山医院拍片子。在医院里的时候,我感觉我无比地自在。我真享受这些独自一人在谁也不认识的地方的时光。我特意表现得像个笨手笨脚的傻姑娘一样,这让我感到自己完全是在按照自己的节奏在行事,这让我感觉很舒服。我那天懒得动弹,去了医院又不想跑来跑去地拍片子,但是一想到如果我不想拍片子就可以直接走出医院的大门,心里实在是太高兴了,所以还是拍了片子。

从医院出来之后,我觉得去无印逛逛不错,所以就去了南丰城。我发现我很喜欢这个商场,因为这里让我想起来以前在崂山读高中的时候去的周围的那些商场。那些商场像是过着普通生活的老百姓去的商场,在这样的地方走着,让我感觉自己的生活也变得真实、可靠。不像是走在嘉里中心那些百货里面的时候,我总是有种迷失在奇怪的时尚秀场的感觉。我感觉我周围没有真正的生活正在发生,也没有真正鲜活的生命存在。南丰城这样的商场总有很多让我笑出来的地方,有大片的没开门的商铺(空旷的商铺总让我觉得好笑,很有讽刺的意味),有上了电梯又下去的冒冒失失的女孩。而且商店里也是安安静静的,所以我可以随心所欲地试穿衣服,玩上一个小时也不会有人来打扰我。我发现了打折的便宜大衣,卖剩下的码数刚好适合我这么高的人穿。还有摸起来很舒服的毛线帽子。我最近喜欢上戴帽子,因为我感觉金色的头发在冬天太扎眼,而且风一吹就变得脆脆的,所以我大部分时间都戴着帽子。然后我在毛衣的柜台前思考了好一阵我到底喜欢什么样版型的毛衣,最后选了一件有一点领子的样子垮垮的薄毛衣。

我现在发现我确实适合那种看起来像是傻大个穿的衣服。我原来很羡慕lexy穿的那种酷酷的,中性的干净利索的衣服,但后来我发现那不适合我。一是因为我太高了,而且身材很女性化,所以穿上去感觉更像是硬穿着别人的衣服,二是我总是长手长脚的,那样的衣服显得人很笨拙,像是没有什么脑子的人随便穿了件妈妈给的衣服,根本不适合自己。所以我想,还不如在衣着上承认这种尴尬。我见过很多有着这种尴尬的气质但又很有魅力的人,Keeley Hawes就算一个,她穿着衬衣和萝卜裤的女政治家的形象多么性感生动!我觉得这样身材的人实际上适合袖子稍微短一点的合身上衣,加上有点上宽下窄的裤子,就像是在昭示天下“我是长手长脚的小笨蛋”一样的衣服,反而显得人很有魅力。我买了两条很适合我的裤子,穿着也舒服。在上海这样的天气,我可以一直穿到春天,在最冷的时候也不用在里面加裤子,因为我更喜欢穿保暖的长外套。我讨厌穿两条裤子,哪怕再冷的天气我也不会穿两条裤子。除此之外我买了些家具和笔,还有一直缺着没买的生活用品。

我穿着那件灰色的大衣,觉得自己好看极了。高个子的人没有什么别的优点,但是很适合穿又长又宽大的外套。我有时候意识不到自己个子高,把自己打扮得不伦不类的。我总是想着小时候看的那些商业电影,我很羡慕那些穿着正装的女性,在伦敦的时候,我也总爱盯着地铁车厢里的那些职业女性看,她们总有种安稳又神秘的气质吸引着我,父权文化中神话,完美的生活,虽然我明白这个,但还是觉得令人向往。但我自己不想成为那样的人。在我长大之后,我意识到我的声音变得越来越明显,我也很愿意去鼓励那些声音。我感到是我和那些声音的互动在塑造着我成为怎样的人,穿怎样的衣服,读怎样的书。所以这些事我都不敢断言,在做出改变之前,我总得先问问我自己。我以前从来没有试着穿过风衣。说来奇怪,但就是从来没有机会买过一件风衣。我的冬季的衣服很多只是为了挨过冬天买的,或者是妈妈送给我的。我之前从来没有努力地想我究竟该在冬天穿什么。在伦敦的时候我会在冬天打扮自己。我会穿好看的羊毛大衣,也会穿裙子,因为伦敦很暖和,在伦敦,很冷的冬天,其实穿一件毛衣和雨衣外套就不会很冷。但是在青岛,如果冬天不穿上最后的羽绒服,在室外一分钟都呆不了。也许这也是我不爱在冬天打扮自己的原因。但是现在我住在上海,天气和伦敦差不多,还要比伦敦暖和一些。我现在有两件我喜欢的长大衣,还有新买的风衣,这让我对冬天变得不那么抗拒和灰心丧气。

所以我感觉我最近在好转。我感觉我有心情在早上思考一会我做的梦了,虽然我还是频繁地梦见学校和我的旧老师,但也梦见海洋、轮船、巨型章鱼、草原上移动的屋子之类的东西。我在学着照顾好自己,像自己的好朋友一样维护自己,嫉恶如仇。我有很多地方还是那样,这让我感到欣慰。我还是着迷一样地喜欢风的味道。我觉得风的味道是世界上最纯净的思想,是最高明的现实主义,但又是梦境,又是意识流。这么说起来显得搞笑了,我只是喜欢胡乱用词,这样很有意思。我在低沉的时候觉得那些旧的时光离我远去了,那些天真的想法、那些可爱的执着的心情都离我远去了,但现在它们又回来了。《安妮日记》和《小王子》让我想起来我是谁,让我想起来以前我曾经有过的固执又可爱的自我。我有时候不可避免地为自己小时候读不懂这些东西感到难过。我小时候是个踩死一只小鸡也不会眨眼的孩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一点也没有变得更坚硬、更不可理喻。我反而变得越来越温柔,就像回到了我变的愤怒和坚硬之前的年纪。我在试着原谅那些让我变得愤怒和冷酷的人,但我还不能够完全理解原谅的意义。

所以我没有得抑郁症,我只是身体出现了炎症,就像Pink Floyd唱的,需要把那些攻击着我的免疫系统的毒素清除出去。我痛苦是因为我还没有失去那个我,我一直都在抗争。那些我感受到的痛楚正是表明了我还在抵抗,我没有被摧毁。我还记得那个从前的我,我打定主意一定要把它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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