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字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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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陳列。

未命名

全身黑袍的問題

「某某人全身黑袍出現在車站」

媒體上看到這樣奇異的句子。

發現奇怪的事物時很簡易的分析方式就是:

1. 刪除其中一個條件,審視事情是否因而改變,或者:

2. 試著尋找類似的情況加以比較。

所以我們先拿原句照樣造句看看,便得到這樣的結果:

#他今天一整天放全天假

#我吃完整碗一碗飯

#聖誕老人整頭滿頭白髮

#初生兒全身全裸

以上哪句怪怪的呢?當然是全部。詞語意義重複,技術上只要說吃完整碗飯、滿頭白髮、全裸就行了。

那「全身黑袍」是什麼意思?

黑袍是連身的東西,構造上已經不需要強調「全身=上下半身」,比如「全身刺青」。若原句改為「一身」,描述視覺事實則佳。

寫「全身黑袍」的話可能引起不必要的奇異想像,比如:

@難道有「半身黑袍」嗎?有的話,是上半身(這通常是不是叫斗篷)、下半身(裙子?)、後半身(披風)、前半身(圍兜圍裙)還是左半身、右半身專用的黑袍呢?


@又或者原作的意思是,此人物上下半身分別穿戴黑袍?那也很有趣。以此類推我們可以聯想出

#他全身短褲(上下身各一件)

這種光景。



話說披風的命名真是美麗又高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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