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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鐵徵收案根本沒必要? 土盟公開會議記錄籲停止迫遷

6月15日屏鐵反迫遷自救會、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在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揭露屏鐵徵收案涉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呼籲屏縣府與相關單位應停止該案。記者會尾聲,也由行政院參議出面受理陳情。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對政府來說那一小塊不起眼的土地,就是我們生存的地方!」反迫遷戶林寶戀痛批,歷年來隨著政策發展,他們被迫配合限建等措施,如今又為了鐵路高架化政策進行徵收,讓他們的家園面臨危機。林寶戀的住家位於光復路西側歪斜路口,該處預計由25公尺拓寬為30公尺,未來林寶戀家將剩下約11平方公尺面積。

同樣面臨徵收危機、有可能只剩11平方公尺面積的還包括反迫遷戶王新丁,一家六口、祖孫三代靠著光復路西側的機車行店面維生。然而該道路預計由目前的13公尺拓寬為18公尺,也讓王新丁痛批:「我們根本沒有佔到政府的土地,卻要被政府隨意徵收!」整體徵收區域不只擴及光復路,還包括柳州街、建民路、以及公勇路。

「屏鐵徵收案」與屏東火車站鐵路高架化工程相關,起源於屏東都市計畫的「屏北鐵路高架化計畫」。除了針對火車站體進行高架化建設,同時縣府著手推動「變更屏東都市計畫」,預計進行土地徵收以利拓寬火車站四周道路,並在火車站周遭進行商業區開發。

以光復路、柳州街、建民路為首的反迫遷居民,過往共有五戶透過行政訴訟向內政部與屏縣府提告,然而今年2月24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內容指出居民上訴遭駁回。5月初該路段拆除工程完成招標,也讓反迫遷居民擔心隨時面臨強拆危機。

然而細究整體計畫過往的討論狀況,土盟榮譽理事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出,在屏東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72次、第175次會議紀錄中,台鐵局針對屏縣府的徵收方案提出疑慮,並提到關於林寶戀、王新丁等私人用地與車站開發之間的矛盾性。例如會議內容指出,「站體土地應依使用需求作為整體規畫,而非為了徵收少部分私有地,而變更全街廓為車站用地。」

除此之外,會議內容更指出「北側兩塊用地非屬高架車站工程所需使用範圍」,所謂北側兩塊用地,其中一塊即是王新丁住家位置。台鐵局也在陳情內容提到,若進行徵收恐違反《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與《土地法》第208條。從兩次會議紀錄中可發現,台鐵局皆提出建議要求屏縣府進行改善,然而屏縣府竟以「未便採納」回覆。

剖析兩次會議台鐵局與屏縣府的立場,徐世榮指出,一開始即是因為屏縣府欲將私有土地變更為車站用地,因此要求台鐵局進行土地徵收。然而台鐵局認為沒有徵收的必要,恐違反《土地法》跟《土地徵收條例》,因此建議屏縣府不要採用土地徵收的方式進行,而是透過變更為商業區的方式。

當政府進行土地徵收與變更為商業區時,對人民的影響有哪些?徐世榮提到,若變更為商業區則與《都市更新條例》相關,整體而言若與土地徵收相比,民眾能掌握的權利與議價空間較大。因此從台鐵局的建議來看,台鐵局試圖要從對民眾較有利的方式著手進行相關變更,無奈屏縣府不予採納,並決定將私有地變更為道路用地,藉以符合使用權限。

徐世榮強調,台鐵局在兩次會議上屬於陳情人角色,他認為台鐵局已釋出善意想解決問題,無奈屏縣府不予認同。「徵收不能以虛幻的預測為原則!」他痛批基本上目前台灣的徵收計劃大多屬於「預測」性質,開發計畫皆是「抽象的公共利益」,並預期未來將帶入更多人潮、擁有更豐富的商業發展等,實際上未見哪些廠商有意入駐開發。他以彰化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徵收案為例,徵收前政府宣稱友達光電將入駐,後來也傳出友達放棄入駐等消息。

面對屏縣府的態度,徐世榮強調該案不只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也違反比例原則,意即屏縣府沒有採取對民眾最小侵害的方法進行。他呼籲屏縣府應廢止該案,停止徵收。針對本次記者會,屏縣府工務處回應,該道路拓寬工程計畫已於2018年3月通過整體計畫,後續由於迫遷戶也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因此縣府未進行相關動作。即便今年2月最高法院判決迫遷戶敗訴,縣府未來也會持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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