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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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默地寫。

人生第一次上了警車做筆錄|簽?不簽?

在年輕的時候,曾經在某個超商打工,那時候印象中時薪少少的可憐,但為了學費跟生活費,加上這裡的工作時數剛好是我可以跟學業銜接的,很有彈性,工作也相對很單純簡單,就也安頓了一陣子

就在某一天的傍晚,印象很深刻的那時候,是我一個人的班,店長要晚上八點後才會過來,忙完了一陣子,也差不多把要交接給店長的收銀,事先先整理一部分起來,那時候金額雖然不多,但我自己比較保險起見,仍舊會這樣先做好,只要有千元大鈔五千以上,便會先整理起來記帳,然後投入只有店長可以開啟的金庫

那一次店長到了,我們稍微打個招呼,就在清點收銀的現金對點帳款不久後,我們遇到了自稱為少年隊的警察來詢問一些事項,由於我們的店位於人流蠻多的公車站前,店長便跟他們走到門口確認,不久後店長便來跟我說,要請我過去跟他們做點紀錄,因為需要到他們的警車上,所以要我不用緊張,不算是太嚴重的事情

我那時候也還搞不清楚狀況,第一次莫名的上了警車,好像有在發抖?因為警察一邊跟我說不用緊張,只是單純地做紀錄而已

由於我們有販售香菸的關係,所以警察拿出了發票,跟我再次確認,這張發票是不是從你們這裡販售的,因為的確是由我們開出的發票,上面的時間點是我站班的下午時段,因為發票只有列出店長的員工代號,所以才來跟我釐清是不是我賣出的

大略詢問完,便拿出他們這次手寫的筆錄單子,請我確認裡面的內容,確認無誤便請我簽名還要蓋手印,警察說這跟我不會有太多關係,主要是那位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購買了香煙,以及你們公司有販售屬實而已,之後的責任歸屬不會是我,我也就放下心便簽名蓋手印了

結束後,跟店長說了一下剛剛發生的事情後,這件事情幾乎就告一段落,我們也就漸漸地忘記有這一件事情,直到下下個月底,我拿到了薪水發現怎麼少了好多錢,比以往的薪水差了很多,等店長來交接的時候趕緊問了店長,店長才去向公司詢問確認

原來公司被開了罰單,公司認為我有一部份的責任,上面的簽名也是我的,所以原則上是要我全額負擔的,但公司考量我只是個工讀生還是個學生,便幫我負擔了一半,只扣我三千,他們吸收三千,但因為完全沒有事先告知,所以我毫無心理準備,店長也很勉為其難的跟我解釋了,店長也說他已盡力了

當下真的被打擊到,畢竟我的生活費其實卡的很緊,有好大一部份都要存來繳交學費的,或許當時我不該乖乖簽名,也是後來公司下了公告說,在販售之前若不確定的一律要詢問對方有無滿十八歲,對方如果說謊也就跟我們沒有責任了,意思應該是就不會再有被罰款的可能性

這部分在先前,我確實沒有被教育訓練說要詢問對方是否有無滿十八歲,只是我也不太清楚怎麼去爭取自己的權益,也就默默的接受這樣的結果了

其實後來店長去外面用餐的時候,我們各自有半小時的用餐時間,可能是一種委屈吧,還有對於金錢的那種無力感,不自覺的突然就狂掉眼淚,現在想一想好像有嚇到客人,真的覺得很抱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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