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崇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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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全世界

论黑格尔逻辑学的开端

蔡崇国

黑格尔认为,一切都是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统一。因此,逻辑学的开端,是直接性的,又是间接性的。

开端必须是间接的,也就是说,是没有根据、得到证明了的。黑格尔将自己的先验绝对知识——逻辑学,看作是有产生和发展过程的。他要解释这个过程,以说明思维活动创造一切的实体性,以说明思维、理性及逻辑学得此岸真理性,真正扬弃康德的先验逻辑。

在黑格尔看来,逻辑学是绝对精神的本质及其发展的最高形态,是实现了本质与现象同一的绝对精神,是实体性的思维活动。逻辑学开端的间接性,必须揭示这些本质,说明逻辑学的发生过程。这就是说,开端的间接性必须描述绝对精神发展的各阶段及其各种现象,以期显示逻辑学产生的必然性,使本质在现象中充分展现以显示出自身的本质性。

在精神现象学里,黑格尔做了这些艰苦的工作。他再说明逻辑学开端的间接性的时候,揭示了思维的自我产生、发展过程。他将思维的历史发展与世界的历史发展看作是同一过程,将思维看作是决定历史发展的实体性活动。他还在主体客体相互作用的各种方式中,具体地描述了作为绝对之体现的思维活动主体的实体性表现。这就以历史主义的方法跳出了心理学分心的框框,说明了思维不是改变了客观的本来面目而只能构造现象世界,它就是客观的本质自身。当然,这也说明了人的思维、理性的此岸真理性,说明了逻辑学开端的可靠性。

在此基础上,黑格尔将各种精神现象(感觉、理性及科学,自我意识以至伦理、艺术、宗教、哲学等)理解为统一的发展过程。他没有像费希特和谢林那样,将绝对知识一下推到人们面前,他告诉人们,只有理解这种种精神现象,不断地自我超越以追求绝对,才能使日常的经验上升到绝对知识,才能进入真理的大门。这样,在精神现象的统一发展中,黑格尔引导出了逻辑学的开端。

精神现象学因此是逻辑学的导言、前提。黑格尔说:“开端又是间接的,因为纯知是意识的最后的、绝对的真理。……精神现象学是意识的科学,是关于意识的表述,而意识所达到的结果则是科学的概念,即纯知。于是逻辑学以显现着的精神的科学为前提,这种科学包含并指明纯粹的知这种立场的必然性(从而使这种立场的真理性的证明)及其一般间接性。”(《逻辑学》上卷第53页)在黑格尔看来,作为真理的逻辑学,不是现成的钱币,它的真理性不只是在结果中。真理性体现在真理的产生过程中。

黑格尔又认为,开端必须是直接性的。因为,精神的各种现象发展到绝对知识,即逻辑学,有了质的飞跃,精神的现象同其本质同一了;逻辑学作为实体性的本质,直接显示出来了。精神现象的全部发展昭示了,逻辑学所揭示的纯思维活动,是世界,包括精神现象的本质,它是一个决定一切的自在自为的整体,它是一切的生命和根据,它绝不依赖别的什么根据。逻辑学的开端标志着实体性的纯概念的运动开始了;而在这之前只是现象形态的其他意识的活动。所以,开端必须是直接的、无根据的、绝对的。否则,这统摄一切的实体就不成其为实体,倒成了依赖偶然性,为别的什么决定的个别性了。

而且,开端就是开端,若另要为开端找根据,作证明,它就不成其开端了。前面所说的开端的间接性,对开端的证明,虽然是说明逻辑学的客观必然性的,但,它们却不属于逻辑学的范围,它们与以纯思为对象的纯概念活动有本质的差别。逻辑学在精神现象的发展中,还没产生。而逻辑学一旦产生,一旦有了开端,在其自身范围内,就不须作证明了。否则,还怎么称“开端”?黑格尔说:“它应当是逻辑,自为的思维的开端。……它于是不可以任何东西为前提,必须不以任何东西为中介,也没有根据;不如说它本身倒应当是全部科学的根据。因此,它必须直接了当地是一个直接的东西。”(同上)

开端应是最单纯、最普遍的直接性。这有历史根据:许多哲学家虽没有自觉的意识,实际上都以没有说明的“纯存在”为逻辑开端的。因为,这常常是不可避免的:你总是感到存在一个什么东西,要加以说明。存在着的,有的说是物质,有的说是精神,或者只说是感觉。大家都必须为自己的这种说明作论证,找根据。而存在着什么,却没必须说明。大家不自觉地承认了存在,都只不过是在说明存在罢了。怀疑主义否认存在,佛教说“空”,其实,他们是用存在着的思维去思维存在时,说存在时不存在,是空的。任何其它范畴,如实体,自我,绝对等,在黑格尔看来,都没有上述的优点,它们没有公认的普遍性,它们是间接性的——本身还要作说明。

开端完全可以是直接性的。这还表现在:在逻辑学范围内,开端的根据可以是以它为开端的全部逻辑进展。这个进展将说明以它为开端是正确的。进展的全体是真理性的,其开端当然也是真理的了。因此,这进展“反倒是种回溯和找根据,通过这种回溯和找根据,才显出:那被用来开始的东西不仅仅是一个任意假定的东西”。(《小逻辑》第79页)

进展就是回溯,这体现了黑格尔首尾相接的圆圈说方法。这种方法之高明,就在自己是自己的中介,自己是自己的证明。又如,在开端里,我们说,纯有是无规定的。这不是运用了判断还没证实其真理的思维形式吗?没关系,读下去吧。逻辑学进展到逻辑的逻辑——概念论时,判断的性质及其真理性被说明了。这样,开端是结尾的根据,结尾也是开端的根据,首位相接,一个圆圈。

黑格尔关于开端是间接性与直接性统一的思想,也体现了圆圈论:开端的间接性告诉我们,精神现象学是逻辑学的根据,它显示了逻辑学的实体性及其开端的必然性;开端的直接性告诉我们,逻辑学更是精神现象学的根据,它是统一精神各现象的实体性本质,它赋予各种意识形态的发展的合目的性。这是黑格尔哲学体系最大的圆圈。

精神现象学所描述的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表明,逻辑学是作为世界之实体——主体的绝对精神的本质。这就是逻辑学的本体论意义。因此,“逻辑学便与形而上学合流了。形而上学是研究思想所把握住的事物的科学,而思想是能够表达事物的本质性的“。(同上)

逻辑学的范畴全体,是超时空的。逻辑次序,决非是时间上的。否则,绝对就不成其绝对了。范畴的全体,在现实性上,是无所谓开端的。作为绝对,它们的整体运动创造着世界。而它们的次序,它们的开端,只是逻辑的,认识论意义的,是为认识、叙述的方便而设定的。如,有、无、变,永远是同在的:存在的,就是变化着的,是思维将同在的规定割裂开并加以认识的。

真正了解逻辑学的开端,必须把握黑格尔关于主体与实体同一的思想。黑格尔说:“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性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精神现象学》上卷第10页)在逻辑学范围内,这个思想就是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三者同一。这是黑格尔辩证法的系统性的秘密所在,是最重要的东西。

主体就是实体,就是客体。主体绝非主观的自我,决非是脱离具体实在、没有矛盾、没有发展的抽象思维,它是创造一切,统摄一切的绝对精神。世界的一切,都是绝对精神在发展自己、认识自己的过程中对象化、异化自己的产物;它们各自是绝对的自我意识的一个阶段,是构成绝对的发展的一个环节。绝对精神,或是绝对的思维,是在对象化自身,即创造具体存在,赋予它们以合理性,以显示自身的实体性的过程中,发展自己,认识自己,即显示自身的主体性的。这里,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被推向绝对了。

实体之为实体,就在于它是万物变化发展的原因,是统摄世界的必然性。在黑格尔看来,这样的实体只能是主体,只能是绝对的精神活动,本质上是纯思维活动。因为只有这样,才显示出自己是决定自己、并决定世界的合理性的实体。否则,就只能是斯宾诺莎那种显不出实体性的实体。

这样,对实体的探求,就是对主体,对精神、思维本身的思考;对客体的认识,就是主体的自我意识。所以,本体论,这一以实体为对象的形而上学,也就是以认识的思维活动为对象的认识论、逻辑学。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之同一,与主体和实体、主体和客体之同一是一回事。前者是后者的理论形态。

即使从形式上看,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也必须是同一的。因为,作为一种理论的本体论,是对世界变化之实体的理解和说明,因此,这个理论体系的结构,应当是认识去理解的过程、步骤,是思维的逻辑结构。它的每个规定,应是认识的各个阶段。这样,本体论自身就有无可辩驳的、使人理解的推论力量,它因此将自身展现为一公开的有机整体。这既做到了内容与形式的一致,又使自身成为自身的中介。否则,所谓的本体,只能是独断的主观设定,或是秘不可宣的直觉。

这些东西,哲学史上太多了!

主体是实体,认识论、逻辑学就必然是本体论。因为,认识的本体,就是世界发展过程的主体,思维认识对象的主体性活动,就是思维创造对象的实体性活动,是思维统摄世界**之本属的本体论了。

唯有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的同一,才能从理论上驳倒不可知论:认识的深入,思维的发展,同时是对世界之实体本质的揭示、把握,是对万物变化之必然的理解。这样,当我们把握了这实体,理解了万物的必然性时,也把握了思维的认识能力及其客观真理性:思维决不是空洞的形式,决不是主观的心理过程,它是创造性的自由活动,是理解了的客观本质。

我们明白了黑格尔的关于主体与实体同一,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同一的思想,就在把握逻辑学开端的过程中,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开端,存在,是绝对创造世界的实体性活动的开端,又是绝对以与自己本质一致的概念形式认识自己的主体活动的开端,它是思维认识的开始,是客观内容在思维中的最初展出。

这里开始的,是纯概念活动,是使对象合乎理性的纯理性创造,即没有任何感性掺入的纯思维活动。所以,开端是无规定性的,若是具体的思维,即使是开始,也有规定性。数学,一开始便具有量的规定。纯思而非开端,也有规定。是纯思,又是开端,便无规定性。它是有,又是无,即纯存在。

这纯思的对象,是自己,是寓于客观全体中的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是世界的必然性。但是,我们面对着的感性存在之万物却是变动不居、与理性对立着的。因此,纯思要认识自己,即要实现客观全体的必然性,使绝对摆脱为感性所纠缠的异在状况,一开始就应该否定一切感性存在,将它视为转瞬即逝的,不真的。由于变化,由于队里,它们没有一个实在的性质。从这点上说,它们什么也不是,只是“无”。就是说,在全体性的真理面前,在逻辑学这纯思的开端面前,感性的规定性都是尚未确定的有限性。因此,“一切规定都是否定”,都是无。

因为是在变化,所以感性之万物总是在丧失了某确定性的同时,又有了新的确定性。因此,它们什么也不是(没有永恒的规定),但又总是个什么。这是“是”,就是纯在。就是说,感性存在之万物的任何规定都是消逝着的,唯这“是”,即存在,却是消逝中的永恒,变中的不变,是绝对的普遍性。故否定又是肯定,无又是有。或者说,正因为是消逝着的,是无,才仅仅只是有,是无的有,空的存在。只有将感性的万物看作不断真实地消灭,又不断真实地产生,才有可能真正地开始探寻它们发展的必然性,并使它们统一于绝对。不将它们看作是消逝着的,不真的,就不可能有纯思的开端,就没有纯存在。沉湎于感性,就没有哲学,经验主义就是这样。若不将消逝着的万物看作是确实的存在,不将无同时看作有,就是怀疑主义,是佛教的“空”了。

这里,纯思一开始就显示了统摄一切、自己决定自己、并决定对象的本体的冲动:那自身之外的存在,其实只是无,唯有自身及自身的活动才是有,才是真理。——不过,我们此时可以问问黑格尔,这与你那绝对格格不入的外在的感性万物是哪来的呢?绝对为何被这些感性的东西纠缠住了呢?显然,绝对的唯心主义,避免不了二元论。

绝对为了以符合自身本质的形式认识自己、发展自己,一开始,便以纯概念——存在否定了感性存在物。只有这否定,才是对对象的肯定:变化中的存在,是万物的真理之首要环节。同时,这也是对自己的肯定:一旦确定了感性万物仅仅只是个存在,这也就确定了纯思自身的存在,确定了自身的开端。纯思的进一步发展,思维的继续运动,便是者存在范畴显示其潜在的内容,是思维对“存在”的思维,是思维的自我意识。这是,思维才真正认识到认识真理就是认识自身,人们此时才走上了认识真理的康庄大道,绝对的自我意识这样才算是开始阔步向前。

因此,“存在”的确定,标志着精神发展的全新阶段:主观和客观的同一,精神的现象和其本质同一的逻辑学从整个精神现象中分化出来,独立了;理性从感性、知性中产生出来了。这说明思维对感性存在的统摄才是真实的,而脱离了思维的散乱的感性存在是不可靠的。这样,思维与存在,理性与感性的对立就建立起来了,这对立的消融因此才是可能的。哲学开始将解决思维与存在、理性与感性的对立就建立,将统一对立之双方的任务,自觉地提到自己的面前。无规定的存在之为逻辑学的开端,是理所当然的。

正基于此,黑格尔将门巴尼德的存在一元论的提出,认作是哲学史的开端:“真正的哲学思想从门巴尼德起始了。在这里面可以看见哲学被提高到思想的领域,一个人使得他自己从一切的表象和意见里解放出来,否认它们有任何真理,并且宣称,只有必然性,只有‘有’才是真的东西。”(《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第267页)

到这里,我们就可以从认识论与逻辑学同一的角度来理解逻辑学的开端,并理解逻辑学的方能。

逻辑学以思维为研究对象。黑格尔对经验主义不屑一顾,否认有前思维的感知过程。在他看来,认识是思维再现,而非感知在先。任何直接性的认识——对当下对象的统摄,都包含着间接的历史过程。因此,在具体的认识之先,主体决非白板一块,而是作为绝对之体现的普遍的人类活动,是作为世界本体的创造性的思维行动。黑格尔也特别强调了感知的重要性,但他认为,感知过程乃是思维熔炼感觉知觉的过程。经验,只是被感知的内容具体化了的思维规定。

这样,黑格尔认为,认识就是思维,以认识过称为研究对象的认识论,就是以思维为研究对象的逻辑学。他摒感觉知觉的分析于认识论之外,将洛克式的分析,贬斥为非哲学的心理分析。所以,逻辑学的思维开端,就是认识的开端。这开端,不是被动的感觉,而是能动的纯概念。

逻辑学当然得研究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从思维就是认识这一点出发,黑格尔批判了康德的形式主义。他认为,思维形式无一例外地具有客观内容。这不是康德认为的外来的内容,它们就是内容本身,不同的思维形式,构成内容各不同的认识阶段,认识的发展,是由思维形式的转化来显示,固定的。所以,认识的发展,本质是客观内容的逐步理解,是对象的合理性的逐步实现,表现确实思维形式的转化,是各种思维形式的本质及相互关系的显示。因此,只有下水,才能学会游泳,只有在思维的认识过程中研究思维,才能把握认识的能力及其形式。

逻辑学是本体论、认识理论、逻辑学的同一。这就告诉我们,逻辑学是世界的本质、思维的本质,是作为绝对精神之体现的思维创造、把握世界的本质过程。而具体学科,人类以各种具体活动去辨识、统摄世界某一类现象的具体思维,就是逻辑学的特殊化,是应用逻辑学。这样,黑格尔就告诉我们,逻辑学的本性使它对具体科学的发展,对人的具体活动,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逻辑学是思维统摄对象的本质过程,它也就是思维对待客观的普遍性程序和原则,是从具体的思维活动走向真理的方法。

就是说,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的同一决定了逻辑学又是方法,是指导思维具体活动走向真理的普遍程序和原则,因此,它是自觉行动,是自由的保证。

这个方法就是辩证法。因为逻辑学是思维、是绝对精神的本质过程,而思维活动,绝对精神的本性就是辩证的。这辩证法,在逻辑学的开端里充分显示了:有,即存在,与无是队里的,“两者并不同一,两者绝对有区别”。(《逻辑学》上卷第70页)这对立便是开端发展的根据。这对立双方又是同一的:有是纯有,无规定,故又是无。有包含着自身的对立而它才是自身。而包含着对方,才过渡到对方。同样,无不是虚无,是存在着的无,包含自己的对立,无才是自身。有与无之有区别的同一,就是各自的真理——变。也就是说,自己的对方,是自己发展的中介。思维的发展,就在于这样的自我矛盾。

而这发展,又体现了辩证的否定。开端之为开端,必然要被否定以进展到全体。而正是自身具有的否定才是肯定,须向前进展它才称开端。这是被扬弃在全体中,以自己为开端的真理性才显示出来。开端的肯定在自我否定中,只有这否定,才有自身的肯定。可见,逻辑学之所以又是辩证法,是认识和行动的方法,完全在于它的内容。

走过了扑朔迷离的行程,我们恍然大悟了:黑格尔辩证法系统性的秘密,就在于主体与实体同一,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辩证法四者同一。这逻辑学的全部内容,是作为主体实体同一的绝对的本质,它隐私具有毋庸置疑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它也因此而成为指导思维对象化活动的原则,成为走向科学、实现真理的手段、方法,即辩证法。认识的思维过程是逻辑学的结构原则,当然也是辩证法体系的结构原则。辩证法体系内容要素之间,取思维诸要素阶段之间的逻辑式联系,这体系就成为一种把握了绝对精神之本质的思维活动,就成了具有推论力量的、严密的逻辑系统了。

常人的思维,难免主观、片面、狭隘,而表现为逻辑学的辩证法,是健全的、具有客观必然性的思维活动。相对当下的具体认识说来,它表现为先验的、直接性的思维结构,表现为洞察本质,统摄经验的能力、步骤。这种辩证法,不可能像经验只是那样通过“告诉”得到。真正掌握辩证法,乃是使日常的知识上升到绝对的知识的艰苦过程。要进入辩证思维的“开端”,就得有丰富的间接性过程,就得有曾在各种精神现象中漫游、不断超越它们并超越自身、苦苦地追求绝对的浮士德式的阅历。此外,你还得经过思辨性的逻辑思维的教养。作为逻辑系统的辩证法的优越性就体现在:辩证法化为活泼的精神活动,化为客观的思维运动。学习它,就是投身这个运动中;学习辩证法的过程,就是在创造世界的实体性活动中,建立辩证思维的结构过程;是个人思维的主观性、片面性得以克服,小“自我”不知不觉地溶入绝对客观性思维这大“自我”之中的过程。人们只能在永恒的追求中,在辩证的思维中,认识、掌握辩证法本身。所以,辩证法成一逻辑系统,就使自己成为自己得以普遍地实现的中介。这样,作为辩证法的逻辑学的开端,就不仅是一种知识的开端,也是赋予一种能力、建构辩证思维的先验结构的开端了。这种能力和思维结构,使思维对象化,实现主观与客观的具体同一。

原文标题:《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辩证法的同一,与黑格尔逻辑学的开端》

来源:《理论学习月刊》,198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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