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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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意識形態/爾思出版共同創辦人 寫作的地方:https://travelwithbook.com/ 來信指教:chin@travelwithbook.com

週末雜談|我有什麼資格談藝術?

(编辑过)
理性和平的與社會共生,是任何人的最基本要求。

連假外婆來家裡住了幾天,才想起來自己有許多習慣或許是從小受她影響的。昨天跨年夜,我們開了一瓶老少鹹宜的氣泡酒慶祝,姊姊問外婆:「要不要喝葡萄汁?」外婆喝了後說:「這個葡萄汁不錯!」幾分鐘後發現不對勁的說:「這葡萄汁有酒喔?我臉熱熱的。」

我跟外婆一樣,喝了一點酒,臉都會泛紅,其實沒什麼酒量還是想喝,遺傳真的是很神奇的。想到從小到大總有外婆或媽媽的舊識們說我的氣質與她們很像,在外觀上的衣著風格和說話方式都是,這是一種後天的養成。

遺傳或環境很神奇但決定是否要當文明人並不能用自己的家庭背景作為藉口開脫,在現代社會中我們大多受過相等的教育,也都知道如何說話而不傷害人,理性和平的與社會共生,是任何人的最基本要求。

《現代生活的畫家》


我是誰,憑什麼談論藝術?

波特萊爾在開頭提到,「有些人去羅浮宮時總匆匆走過,面對大批雖然次要但非常有意思的畫作,連看都不看一眼;卻在提香或拉斐爾,或某幅複製版畫廣為人知的作品前陶醉佇足,然後滿意的離開。」

想到每次到羅浮宮總看到遊客帶著各種語言的解說衝到「蒙娜麗莎的微笑」前打卡拍照,追求藝術成為一種運動或者個人的標榜,而不是存在於個人的修養中——因為藝術的欣賞也是社交活動。

當時我還天真地寫下:

不過,我這幾天在想:我知道的巴黎是觀光客還是巴黎人的?當地人被迫和我們分享他們的生活,小孩子在杜樂麗宮踢球、盧森保公園是散步的地方、傷兵醫院還有老人在休息。
而我們就這樣闖入他們的世界,到處拍照,期待把巴黎的養份吸收進去。

但原來兩百五十年前的巴黎人和我們是一樣的。

我曾在這篇放在 @新性感雜誌 中的文章中提到,「我的獨旅不追隨名人的足跡,不刻意想理解一個我不熟悉、未來也不會理解的『藝術』,更無須為了別人的意願而妥協。」

在世界各地博物館展出的「古代」的藝術都曾經是當時的流行,我不一定能體會那時的美,畢竟沒生長在那個時代、沒接受他們的教育,更無法理解那些文化⋯⋯要強逼著我接受,甚至是喜愛他們是不自然的。

但有些美好的東西還是留下了,「美」的要件之一即是永恆。那些成為經典的藝術品同時是符合當時的美感也具備永恆的美,或許那些永恆的價值是藝術家的無心插柳也可能是有意為之,雖然我不懂藝術但我猜人性的品格從古代到現今都是有雷同之處,從各地的信仰追求「善」的相似也可以推論出。

這當然能從藝術評論家的文章中找出答案,但我說的是像我這樣不懂藝術之人的雜談

關於文字的美

曾經有人批評我有讀書人的傲慢,當時我的反駁只著重於「我不能算是讀書人」的事實上,說起來也好笑,為什麼會害怕別人認為我取得了更多的教育機會?我的努力也沒危害他人。

在我的認知中自己的品格和修養都是最低階的也並非讀了比一般人多的書。

那些品格是任何受過義務教育的人都應該有的。生活在現代社會中的公民都應該有的底線,即使我們被允許追求個人權益,但身為社群中的一份子都有一種無形的契約,即是認可不破壞集體秩序,而這也不是要任何人委曲求全。

文學創作的方式有很多種,我身為一個讀者時不是很在意創作者的品格。像我有些朋友不喜歡盧梭的兩性關係,但他存留下來有意義的文字就是跟社會學有關的著作而非自傳或小說,盧梭寫出的《社會契約論》的價值遠遠超越了《新愛洛伊斯》(Julie, ou la nouvelle Héloïse)。

一個創作者無論在文字中表達多不符合道德觀的概念對我而言都僅僅是他個人的選擇,讓我反感的是創作者在非評論文章中肆意的批評特定且與他無關的人士,大概只有很自大的人會認為自己有高度能看出所有人的底線吧?

也許是因為擁有上帝視角,又沒有上帝的包容性才認為:「你們這些人無救了!」在任何宗教的異端都有這樣的領袖,以操作人心為主軸⋯⋯過了一個年,想想也不覺得奇怪了。



以下這段寫給圍爐內的朋友:

前幾天寫了〈文字的一致性〉,還沒預期到幾天後的風暴,一直相信個人的價值觀是存在於文字中的。我也在懷疑支持謾罵文字的人真的會是欣賞我的人嗎?如果你認為自己的價值觀與我不符合,歡迎隨時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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