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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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意識形態/爾思出版共同創辦人 寫作的地方:https://travelwithbook.com/ 來信指教:chin@travelwithbook.com

說說我的寫作底線 Re:@金梨的「自我審查」

(编辑过)
我認為好的文字就是真實表達自己,用自己熟悉的文字創作,寫自己有興趣的題材、寫需要被人關注的議題,無需裝高雅或是低俗。不利用文字貶低任何人或是團體。
結論說在前,我目前寫作的自我審查就是符合自己的價值觀。

昨天參與了 @新性感雜誌 舉辦的線上活動,在表訂一小時的時間內可以討論的東西是有限的,不知道下次有沒有延長的考慮?(但詞窮的我似乎沒立場說這些)身為雜誌中的一員,感謝所有願意空出時間參與的朋友,對我們而言,每個人的支持都是很有意義的。

至於我個人,目前並不以寫作維生但只要有一個人願意閱讀我的文字並給予回饋,都是推動我繼續寫作的力量。因此,要特地感謝在開場前半小時才聯繫我的 @由羽禾 (她有報名但信件落掉了),還沒有機會見到一面,但之前關注到由羽禾的藝術細胞,她也曾經默默到我店裡,被一個有才華的寫作者支持是很令人開心的事。

還有,在最後 @廢文集散地 特別說我推薦的書還蠻好看的。對我來說也是同等的感動,不只是認可我推薦的書和作者,並且是說我的文章寫得有說服力的吧!?以後我會繼續推薦怪怪的書,一直想跟大家說不要覺得哲學很難,如果能輕鬆閱讀哲學的書會感到很過癮。

昨天還有事前報名的朋友突然因故無法出席。想見到我們的話,請關注@新性感雜誌圍爐,及時看到最新文章和活動公告。(這句抄襲阿梨)



寫這篇文章是因為昨天在線上 @喬安納 問我們是怎麼面對內心的「審查隊」。

稍早 @金梨JinlyWong 已寫了〈如何面對自我審查和表達的羞恥感〉回應該問題,而我也在此說說我的「自我審查」。這要提到我們雜誌特色是每個創作者的生活背景和經驗是如此的不同,對每件事情的看法也往往不同,才會碰撞出火花。

金梨提到她最初寫作有的恐懼是來自「中國政府對言論自由和藝術創作的限制」,而我生於白色恐佈後的中華民國會有的限制(不是恐懼)是來自於宗教信仰——我是一個第四代、第五代的基督徒。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中國人寫日記是給別人讀的,而西方人寫日記是給自己讀的?

小時候深知日記會被大人閱讀,所以我從來不敢寫出自己真實的想法,我對社會上很多事情的看法都很黑暗,但身為基督徒又不能如此邪惡,總覺得自己的內心有義務要保持聖潔,不應該看到(發現)黑暗的一面。說起來就是自欺欺人的一種做法。

我很幸運生活在一個自由的國度,亞洲第二自由的國家。(第一是日本,不過我認為台灣並不亞於日本,我們的性別意識更抬頭(吧?))在現今社會中,不太容易體會中國人民所說的不自由,但我們知道這些確實存在。

我的寫作底線

生活在自由的國度,我的限制只在於必須用自己的真實名字寫作時,但這只是個人隱私問題,並非受到任何人的限制。在網路上的寫作就完全不在此限,其一是這是個人的空間,其二是用了化名,這也是我暫時使用「老胡」這名字的原因。

用真實名字寫作還有「專業」的限制。

最初開始大量寫文章是在報社工作,但那些充其量是「寫字」而不能算是「創作」。

限制是我的名字在報社之下,我的地位沒有資格寫出自己的想法,我的立場必須是報社的立場,而報社的立場是在進報社前就知道的,大方向肯定是認同,偶爾也會有不能接受的部分,但畢竟是團體意識的概念,所以也無需為了追求自我,硬是要唱反調。

如果想寫自己的立場,我當時也是有在其他媒體發表投書,自己承受被對立面支持者攻擊——有說我沒知識、媒體人就是廢物、某政黨養的狗——不過這對我而言倒不是一個問題,畢竟要寫政治的話題就是會被攻擊。

另外,在我本名的限制下還會牽扯到我的學經歷背景。例如我現在寫作允許自己使用錯誤的法律用語,只要大多數讀者的認知為此,就會明知錯誤而使用。

記者可能會說大企業是「大財團」、說「法律追訴權」但其實只有「刑事追訴權」⋯⋯等等的,為了讀者容易閱讀,我已不要求自己寫正確的法律用語,但如果我是為媒體寫文且用了是真實名字撰文,尊重自己讀法律的背景,就必須要寫出正確的用字。

和金梨不同的是我的創作題材著實沒有多性感,也可能是我的羞恥心已經很低了,似乎完全沒有尺度(恥度)的問題。只有在一篇一萬字的小說〈約會網站使用指南〉的最後有一場性幻想,若大家有興趣閱讀,讀完也可以跟我說這算不算十八禁?

我認為好的文字就是真實表達自己,用自己熟悉的文字創作,絕不抄襲別人的「概念」(因為我相信思想是在文字之前)。寫自己有興趣的題材、寫需要被人關注的議題,無需裝高雅或是低俗。不利用文字貶低任何人或是團體。

條列我寫作的底線:

  • 不抄襲別人的概念
  • 真實表達自己
  • 不把文字當成攻擊人的工具

我們常常在「新性感創作者」群組中討論文藝作品分級的問題,或許這也可當作下一次的議題?

最後表白,我很喜歡 @金梨JinlyWong 文中說的:

我們真了不起啊!有多少人能這樣帶著鮮活的七情六慾的心靈活著呢?這種羞恥感並不是懲罰,是神賜給創作者的禮物,只有足夠敏銳的人才能常常捕捉到,也只有足夠勇敢的創作者才能充分地展示它。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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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場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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