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
Chin

反意識形態/爾思出版共同創辦人 寫作的地方:https://travelwithbook.com/ 來信指教:chin@travelwithbook.com

關於不能揭露的傷痕

(编辑过)
可能會有點沈重,不適合週末的心情

當初會讀法律除了做作的官方說法「讀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外,有部分原因是我中學時會看學校側門發的《爽報》,當時就注意到很多令人氣憤的社會新聞,包括恐龍法官的判決(只是那時還沒有這個詞)。因此讀法律成為我唯一的目標,但我倒沒想過自己未來要做法律工作,大多是想了解司法如何運作,因為我在更小的時候的職業目標已定在公關媒體這兩件事上。

不會想從事法律工作是因為小學前跟著外公、外婆住在法院宿舍,認知到執法人員工作很辛苦,當時外公都快六十歲了,還要每天加班到宵夜時間。三十年前的想法,那年紀差不多要準備退休了,所以外婆訂了兒童科學雜誌給我讀,希望我能長成一個理工人。

開頭寫到讀法律的契機,看似不太相關,是想說我對很多事情都是有感受,但又不這麼天真浪漫的相信這些事情可以改變。我也很怕看到別人的傷痕。

前陣子看到許多人分享「傷痕」讓我很難受,沒想到尋常人都會有這麼多痛,不會因為別人比我慘就讓我好過一點,而會想「為什麼他要經歷這些不公平的對待?」。因此我無法在密集看到大家傷痕時挖掘自己的⋯⋯儘管對我而言要重述那些事已不太困難,現在也都能以幽默的角度來述敘,但我就覺得我還是不要再增加別人負擔好了!

後來我用了寫於活動徵稿文章三天前的「舊文」〈走在聖日耳曼大道上〉參加,是一篇生離死別的故事,還有提到移民者的無奈。沒寫新文章參加活動也跟主辦人 @Ricky's mom 道歉。但那時我覺得這篇文章很符合傷痕。

我終於一個人走在聖日耳曼大道上,路上一位年邁的金髮白種人女士客氣的走過來問路,她已問了三人不會說法文的觀光客。從外表又如何判斷他們是移民或者觀光客?
我說:「女士,很抱歉。我也不知道這在哪裡。但我可以看地圖帶您走到那。」
女士無奈的搖了頭說:「我已經看不出來誰是本地人了……」
原來對她而言,巴黎是生活了80年的城市但同樣不屬於她,或許反而更接近那些不說法文的觀光客定義的巴黎,巨大的CELINE突兀的開在傷兵院旁。
我終於明白此刻,她和我是一樣的無所適從。

而關於我真正的傷痕呢?

前幾天在寫「聖誕文字市集」〈和義大利家人度過的聖誕節〉時突然想到我小學後的回憶都是母親刻意為之的。

無法像許多人回憶自己兒時一個尋常的午後,一個小確幸之類的細節,但那不是我不知足。例如,我媽可能會說她小學時上半天課的時候,騎車去法院找外公拿五元,然後拿著這五元請同學吃糖廠的冰棒當個孩子王⋯⋯我自從上小學後就很怕放學回家,家對我而言並不溫暖,只是一個結束社會行為後必須「待著」的地方。

而我又沒上安親班,放學只能認命回家,然後等著我爸隨時爆發毒打我(因為他的工作時間不固定,若回家沒人,對我而言就是天堂)。有時會去同學家做作業,那位同學的媽媽也很好客的讓我多待久一點,雖然會暫時的脫離現實,但還是總害怕回家可能會面對的事。

畢竟真的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發作,很難抓出一個規則,只能硬著頭皮回家,快速躲到房間做功課,常常不敢吃飯,所以我現在也超能挨餓。如果不小心晚一點回家也會被毒打⋯⋯真的很難啊!!

我相信這全是他有情緒控管的問題,身為基督徒更是從小就為他禱告,甚至曾經鼓起勇氣寫信請他去看醫師,至今還是很好奇他當時看到那封信的感受如何?據說他以前不是這樣的人。

他在外表上就是一個很懂科技的老爸,開了一間製作公司,我們家當時有好幾台麥金塔電腦,最新流行的文化也都很了解,會英文、日文和西班牙文⋯⋯還懂古典音樂,是真的能夠做導聆還在大學就翻譯也寫過古典音樂書籍的人。以前同學還會羨慕我爸媽都不是「老古板」。

世故如我,自覺這些事情都不能和別人說,畢竟家醜不外揚,一直到今年四月(我生日)才寫過被家暴的事。家暴的情況大概持續到我國一,之後還是經常有言語暴力,也就習慣了。

而我媽呢?

她當然知道我們被打的事,但她是個生性浪漫的人(畢竟出生在父母親很有愛、家境又好的家庭)。我估計她沒有能力離開渣男但不是沒有經濟能力而是心智上做不到⋯⋯於是,她特別重視每個節日、紀念日,非要花大錢慶祝、買禮物,這可能是她從小就有的習慣,對我而言卻好像是為了彌補我被打而做的補償。

我們家的氛圍就是很詭譎,所有美好的回憶都是刻意營造出來的,我小時候對此並不真的買單,反而感到有很大的負擔,更不感謝花了大錢的媽媽。而我也知道這樣的心態對我媽很殘忍,活到這把歲數,我明白一個人的心智是否成熟和年齡無關,說穿了,像我媽那樣從小生活在幸福家庭的人肯定是無法理解我的。

也可能她當初無法改變家裡的情況,只能將所有的心力放在工作上,所以她三十歲才又回到職場也在媒體業得到很高的成就。

如果父母不會閱讀,我的人生一定會更悲慘,至少我曾從放在家裡的那些書中得到很多樂趣。

大我一歲的姊姊在我被打時會護著,她才是真的被打得最嚴重的,小時候我肚子餓,她也會想辦法弄吃的。有很長的時間,我姊是我唯一的家人⋯⋯因為肚子餓不可能跟我爸說,我媽又在電視台工作,到半夜才會回家(估計她也不想太早回家)。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那場誤會

Chin

關於創作與誤會

0300
加载中…
加载中…

发布评论